在中国,实行抵押贷款制度,是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在实行计划经济时期,与传统的经济体制相适应,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都是信用贷款,这是信贷资金“供给制”的重要形式,存在着资金占用多,周转慢,效益差的弊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中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后,全面开办了抵押贷款,建立完善了配套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从实际看,抵押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明显优于其它信贷资产。中国从八十年代末,才试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截至2003年6月末,累计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2130多亿元,贷款金额达1670亿,促进了住房商品化的进程,大大改善了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抵押贷款的作用愈来愈明显。
1、增强了客户的信誉观念,提高了银企经济效益。客户在办理抵押贷款后,在获取贷款运用时,也有了按期如数归还贷款的压力。从而,有利于搞活金融、搞活经济、搞活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据建设银行统计资料表明,个人住院房抵押贷款逾期率均低于3%,利息实收率达到90%以上,同时,抵押贷款可以使商品、票据、有价证券等提前转化为货币资金。对加速货币资金的周转,刺激企业扩大生产和流通具有一定的作用。
2、抵押贷款对贷款客户的约束力较之信用贷款大大增强了。企业一旦破产,信用贷款只是一种普通债权,银行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企业财产的分配,无权要求优先受偿。
房屋抵押权证的意义
房屋抵押权证的意义在于可以证明抵押权的归属以及存在。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房屋抵押权证是房屋他项权证,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
抵押什么意思抵押的特征有哪些
325人看过
-
顺位抵押的意义
284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具有哪些特点,最高额抵押的含义
89人看过
-
价款抵押权的意义
139人看过
-
房屋抵押的定义与特征有哪些
317人看过
-
设立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设立抵押权的方式有哪些
283人看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意义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7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简介:抵押贷款是指债务人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财产,以财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还,财产所有权的转让即告结束,设置
-
银行抵押房产转让的意义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3房产证抵押后可以变更债权过户。需要经过抵押的银行授权同意才可以。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贷款抵押房屋是指,为取得资金将房屋抵押给他人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贷款抵押的房屋,是否能过户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可以办理买卖、继承、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的。
-
名义抵押不动产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031、房地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外的情形。如果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地上建筑物也同时设定抵押。 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设立抵押,虽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愿的行为。
-
抵押和质押的定义一般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7先说抵押,简单点说就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合法折价出售或者拍卖。在说质押,质押就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一般为股权质押嘛)将其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那么二者之间的区别我个人认为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你所占有的质押物品,另外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否则就不是质押
-
最高额抵押的定义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4最高额抵押的具体定义是什么?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那么,对于最高额债权的常见问题又有哪些?请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