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共同犯罪关系的成立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4:12:32 104 人看过

成立共同犯罪关系的脱离,有的学者认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本人放弃共同犯罪的故意;二是本人中止自己的行为;三是为阻止其他正犯者的实行行为或防止结果的发生作出了努力;四是在某些场合让其他行为人知道自己脱离共犯关系。笔者认为,根据以上要件,在某种情况下,无疑会扩大共同犯罪关系脱离的外延,而在有的情况下,则又不适当地缩小了共同犯罪关系脱离的范围。具体说来,首先论者并没有限制共同犯罪关系脱离的成立阶段。根据论者提出的四要件,在犯罪发展的任一阶段,都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关系的脱离。但是,笔者则认为,在直接实行者着手实行犯罪后,即使一部分共犯人自动放弃犯意,并有脱离共犯关系行为的,也不能解除他们的共犯关系。其次,第三要件即为阻止其他正犯者的实行行为或防止结果的发生作出了努力是共同犯罪关系脱离的充分而非必要要件。因为脱离共同犯罪关系可以表现为不同的行为方式。在有的共同犯罪如平等型的共犯关系中,只要有消极的脱离行为即可,而无须实施积极的脱离行为。

以上两种情况其实是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问题。在此需将共同犯罪关系脱离与共同犯罪中止区分开来。前者是指共犯人脱离了共犯关系,因而对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后者则是指共犯人并没有脱离共犯关系,对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仍然承担共犯责任,只是应从轻处理。可见,在理论上,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当然,共犯关系的脱离与共犯的中止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两者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都是一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动放弃犯意;在表现形式上,一些犯罪中止行为就是一种脱离共犯关系的行为。因此共犯关系的脱离必然有着共同犯罪中止的某些特征,但是它毕竟有着自己的特定构成要素,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成立共犯关系的脱离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生在直接实行者着手实施犯罪以前,这是成立共犯关系脱离的犯罪阶段要求。

关于共犯关系脱离的成立阶段,有的学者认为可以发生在共同犯罪人着手实行犯罪前、直接实行者实行犯罪后以及既遂后的继续犯场合等三个阶段。笔者认为,这是从形式意义上来理解共犯关系脱离的。就脱离者而言,在犯罪的发展过程中甚至犯罪既遂后的继续犯场合,他都可以有脱离共犯关系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但是这种脱离行为是否能解除共犯关系尚需要实质地进行判断,即共犯关系的脱离并不是以脱离者单方面的意志为转移的,需要结合共同犯罪关系的实质来认定。一般说来,只要直接实行者已着手实施犯罪,共犯关系就不能解除。因为,根据刑法理论,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已形成共犯关系。如同犯罪既遂后的恢复原状不能改变行为的犯罪性一样,成立共犯关系后就不可能再解除。具体说来,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根据占统治地位的共犯从属性说,教唆犯和帮助犯的犯罪性和可罚性取决于正犯是否已着手实行犯罪。只要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三者就形成了共犯关系。而就共同正犯而言,由于各犯罪人基于意思联络而成为同心一体,因此只要一部分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即使其他正犯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也不影响共同正犯的成立,即一部分正犯的行为就是共同正犯的行为。这也正是对共同正犯实行一部行为负全部责任的理论基础。因此,成立共犯同犯罪关系的脱离必须发生在着手以前。当然在着手后,共犯仍有脱离行为,但这是涉及到是否成立中止犯的问题。

2.脱离者必须自动放弃犯意,这是成立共犯关系脱离的主观要求。

多数学者对此持肯定态度。但也有论者认为,只要在着手前切断因果关系,即使不是基于任意性,也不影响。笔者认为,既然脱离者在处理上不承担共犯关系责任,那么就应对其成立要件做出严格的限制,即脱离者应自动放弃犯意。但关于自动性,德、日刑法理论上存在着多种观点:主观说认为,由于认识外部的障碍而停止的场合以外,是自动放弃犯意。限定主观说主张只有放弃犯意即后悔而中止的场合,是自动放弃犯意。客观说主张按照社会一般的观念,以客观的判断为标准认定障碍的性质。折衷说主张在一般经验上对意思给予强制影响的情况为动机以外的场合是自动放弃犯意。通说认为折衷说比较妥当。我国理论界关于自动性的观点比较一致。一般认为是指在行为人能够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基于本人的意志而停止犯罪行为。这表明只要行为人主观上认为自己能够完成犯罪,即使客观上难以完成犯罪,也不影响自动性的成立。

3.行为人必须有脱离共犯关系的行为。这是成立共犯关系脱离的实质性要件。

何谓脱离行为?笔者认为,应以是否切断脱离者已经实施的加功行为与此后其他共犯者的行为或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原则。只有切断了与此后其他共犯者的行为或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脱离者才不负共犯刑事责任。基于这一原则,根据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将脱离行为分为消极的脱离行为与积极的脱离行为。前者是指脱离者将脱离共犯关系的意思传达给对方,或者单纯地撤回自己的加功如帮助者将其提供的工具索回,就成立共犯关系的脱离。这种脱离行为一般是针对平等型的共同犯罪人即共同犯罪人之间不存在领导、制约关系。如普通的共同正犯,或在共同犯罪中处于被动、消极地位的帮助犯、胁从犯以及犯罪集团中的一般参加者等。由于这些犯罪人对犯罪的实施并不起主导、支配地位,因此只要消极地将脱离共犯关系的意思传达给对方或者单纯地撤回自己的加功,一般就可以消除自己的加功行为对正犯的影响。内心的脱离或单方面的脱离是不能成立共犯关系脱离的。因为二人以上基于实行一定犯罪目的而成为同心一体。如果某一共同犯罪人有脱离共犯关系的意思,但是却并没有传达给其他共犯人,那么对于其他共犯人来说,这种同心一体的联系仍然存在。当他实行犯罪时,与脱离者也依旧存在着心理上或精神上的因果联络。因此只有将脱离共犯的意思传达给其他共犯人,这种同心一体才能解体。对于传达脱离的方式,通常是以明示的方式做出的,如明确告诉对方自己决定从犯罪活动中退出来,并中止了犯罪行为。对于以默示的方式表达脱离犯罪活动的意思,如从犯罪现场离去、帮助者没有按约定提供工具或出现在现场,如果同时符合其他条件,也不失为一种脱离行为。日本的一些判例就肯定了这一方式。例如共谋强盗并实施了预备行为后,其中一人悔悟,从犯罪现场离去。

所谓积极的脱离行为就是指脱离者采取措施阻止他人犯罪或为此做出了真挚努力的。这种脱离行为是针对支配型的共同犯罪人而言的,即在共同犯罪中起着领导、指挥、主动等地位或作用的共同犯罪人,如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教唆犯等。由于这类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支配作用,因此不同于一般的共同犯罪人,只要单纯地将自己脱离共犯关系的意思传达给其他共犯人就可以脱离共犯关系,他们还必须采取积极的作为将自己给予犯罪实行的效果予以消除才能成立共犯关系的脱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怎样的?
    与单独犯罪一样,共同犯罪的成立仍以符合犯罪构成为前提,即二人以上必须是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人;共同故意必须是符合犯罪主观要件的故意;共同行为必须是符合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如果其中之一不符合构成要件,就不是犯罪行为,也就无所谓共同犯罪了。所以,从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的意义上说,共同犯罪并没有什么特殊性。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各个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的共同这一点上。共同犯罪与单独犯罪的区别不在于犯罪构成,而在于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事实有差异。换言之,共同犯罪没有独立的犯罪构成。例如,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不管是针对单独犯罪还是针对共同犯罪,作为法律规定它不会发生变化。不同的是,单独犯罪时是一人独自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共同犯罪时是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这一整体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因此,认为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的要素、结构不同于一般犯罪的犯罪构成的观点,未必可取。
    2023-06-11
    69人看过
  • 成立共同犯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成立共同犯罪应具备哪些条件成立共同犯罪应具备以下条件:1.从犯罪主体上看,行为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这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条件,并且各共同犯罪人必须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他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3.从犯罪的主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经过意思联络,明知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实施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构成共同犯罪年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区分如下:1.限制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周岁到十六周岁,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十四周岁以下为无刑事责任能
    2023-05-02
    297人看过
  • 关于共同立功的认定及成立条件
    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目前均无共同立功的规定,审判实践中也似乎没有出现过对共同立功的认定,那么是否存在共同立功呢?笔者认为是存在的,理由是:1、实践中确实存在共同立功的情形,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分子共同阻止他人犯罪、共同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等,均属于共同立功;2、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共同立功情形的存在,但刑法作为禁止性规范,其并没有否认(禁止)共同立功情形的存在;3、共同犯罪的理论可成为认定共同立功的理论依据。因为犯罪是对社会有害行为,立功是对社会有益行为,二者仅性质相悖,而行为本身及实施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均无本质差异。eZ广东刑事辩护网eZ广东刑事辩护网既然共同立功是存在的,那么其成立条件有哪些?笔者认为,应包括以下几点:eZ广东刑事辩护网eZ广东刑事辩护网1.主体要件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已归案的犯罪分子;eZ广东刑事辩护网eZ广东刑事辩护网2.具有共
    2023-06-11
    164人看过
  • 成立共同犯罪所需的要件
    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如下: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有共同的犯罪客体。教唆成立共同犯罪吗教唆成立共同犯罪。教唆犯是指没有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其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使本来已有犯罪意图的人坚定了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但是,不是所有的教唆都是成功的,有的人虽然实施了教唆行为,但是被教唆人却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023-07-07
    298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不构成共同犯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须综合情节与客观构成、主观构成、主体条件与主观条件来确定,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百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
    2023-07-04
    155人看过
  • 总犯罪构成共同犯罪条件
    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是: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包含两人以上主体。一、如何认定诈骗犯罪诈骗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3、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4、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5、他们都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二、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怎么认定犯罪认定应这样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1、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2、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共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共同犯罪人侵犯的是同一客体。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共同犯罪:1.各共同
    2023-03-14
    272人看过
  • 成立共犯的条件,有哪些相关规定
    成立共犯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犯即指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刑法》同时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024-05-02
    99人看过
  • 脱逃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必要条件?
    脱逃罪的成立条件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指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2、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4、客观上表现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情形。脱逃罪的立案标准首先,脱逃罪是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是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以及被依法逮捕、关押的未决犯。(2)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管理秩序。(3)主观上出于故意。(4)客观上表现为从监禁场所脱逃,或在押解途中脱逃根据法律规定,脱逃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构成脱逃既遂,应当立案。构成脱逃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
    2023-07-06
    442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成立要件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成立要件
    建立共同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施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结束的犯罪结果还没有发生之前。但一旦犯罪结果繁荣起来,无论其结果是由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立即遂,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那是时间条件。二、所有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的、可以产生犯罪结果的行为,可以设立犯罪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后,对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进行劝说阻止,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接受劝说,在能够继续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犯罪行为,所有共同犯罪人都可以设立犯罪中止。三、必须有效。必须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有效预防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这一有效性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主观上,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分子自动切断与其他共同犯罪分子的共同故意联系,并以言行的形式告知其他共同犯罪分子暂停的意图。客观
    2023-08-06
    296人看过
  • 一般共同犯罪如何定义,共同故意犯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一)主体要件,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二)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三)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一、共同犯罪如何定义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二、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
    2023-03-16
    231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必须二人以上吗?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必须二人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共同犯罪成立条件有哪些(一)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二)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
    2023-08-14
    340人看过
  • 胁从犯可以能脱离共同犯罪吗
    威胁从犯不能脱离共同犯罪。威胁从犯是共犯的一种,只能存在于共同犯罪中,因此对威胁从犯的理解和认定不能脱离构成犯罪和共同犯罪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参加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发挥较小作用的人。【辟谣】共同犯罪必须是故意犯罪?真相:是的分析: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也就是说,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犯罪主体中,共同犯罪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两个以上自然人、单位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2、客观上,每个共同犯罪分子都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三、主观上,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意图。因此,共同犯罪是故意犯罪。提醒共同犯罪如何量刑?1、共同犯罪主犯的量刑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归属于法定刑期,主犯的刑期或刑期应当按照刑事责任一致的原则确定,不
    2023-08-05
    107人看过
  • 致罪犯脱逃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对于脱逃罪这一种犯罪类型来说,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本罪的实施者必须是符合特定身份条件的个体,也就是说,客观存在的自然人必须为被司法机关合法拘禁或羁押在看守场所中的罪犯、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才能够成为该罪的主体;其次,本罪所侵害的客体应当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与权威性;再次,行为主体对自身的行为性质及社会危害性应当持有明确的认识并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直接故意;最后,犯罪行为人实际上的行为举动表现应该是依法被司法机关作为犯人关押的罪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擅自逃离监管场所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5-11
    388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不构成共犯的情况有哪些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二)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三)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
    2023-04-28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4
      (一)从犯罪主体来看,行为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这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条件,即必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才能成立共同犯罪。 (二)从犯罪的客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 (三)从犯罪的主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
    • 共同犯罪帮助犯成立的具体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23
      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与其他犯罪的主体条件是相同的,没有特殊的规定。根据法律理论,犯罪的主体(即构成犯罪的人)的要求主要是: 1、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共同犯罪本身而言,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如果是过失犯罪的,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 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客观条件:一、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二、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三、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主观条件: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1)各个共同犯罪人
    • 那脱离共同犯罪关系者应该怎么处罚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8
      脱离者不对他的犯罪行为负共犯责任。对于脱离者脱离前的行为,从司法实践与有关国家的刑法规定来看,一般也是免予处罚的。当然并不是说脱离者可以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结合具体案情,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处罚: (1)预备行为构成犯罪的。 (2)共谋实行重大的犯罪活动,并进行了预备活动。 (3)为阻止他人实行犯罪做出了诚挚的努力,但并没有真正阻止他人实行犯罪者。
    • 共同犯罪了,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6
      在共同犯罪中,要成立中止,必须自己的中止行为能够有效阻止其他共同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否则成立既遂或者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