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土地税
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困难减免:
1、因全面停产(不包括季节性停产)、停业半年以上,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2、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扶持发展项目,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3、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下的鼓励类产业,年度亏损金额超过50万元且亏损金额占收入总额的比重超过10%,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4、从事救助、救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和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公益性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5、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原因,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综上所述,在江苏省辖区内的企业,如果因为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亏损或者停业半年以上,无力承担土地税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免。企业在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经办人带上申请减免的表格、企业纳税困难证明材料、土地证等材料去办。
二、企业家捐款可以减免税收吗
第七十五条: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七十六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七十七条: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七十八条: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知识介绍:
骗捐行为将受到查处
《慈善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由于缺乏法律的有力规制,近年来利用为他人善心实施诈捐、骗捐等行为屡屡发生,且涉及到的捐赠金额也越来越大。这些行为屡屡消费着社会大众的善意和信任,严重地破坏了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因此《慈善法》从根本上否定了这些违法行为,并设计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开承诺捐赠后不能反悔并撤回捐赠
对于捐赠者来说,如果公开承诺了进行捐赠后,事后是否能反悔并撤回自己的捐赠呢?《慈善法》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慈善法》明确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要求交付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慈善法》赋予了慈善组织及其他受捐赠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救济的权利。承诺捐赠后就不得反悔,否则慈善组织有权通过法律诉讼要求承诺人履行捐款承诺。
不过,实在捐不起也不用担心被追责。《慈善法》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电费违约金
A.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消、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B.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金的约定无效C.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是部分无效。所以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时,不仅要保证主合同的有效性,也要保证违约金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四、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收费?
收费优惠减免。对下列情形,执行优惠收费标准。
1、减半收取登记费,同时不收取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1)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2)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2、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
(2)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6)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7)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3、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
免税情况下的土地使用
104人看过
-
在建土地使用税怎样才能减免
55人看过
-
企业破产能减免房产土地税么
73人看过
-
下岗个体经营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108人看过
-
企业在没有营业的情况下交土地使用税
493人看过
-
广东:六类纳税人可酌情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92人看过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
土地使用税具体是什么情况下减免建设税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31(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由此可见,土地使用税是在征收批准之日次月起或满一年起缴纳,故满足减免条件的情况下,土地使用税减免包含建设期的。
-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1.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同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
-
哪些情形下可以免征房产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情形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
-
企业停产免征土地使用税。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企业停产一般不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企业停产后仍需占用或使用土地的,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
-
如何申请房产和土地使用税减免?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41.特定项目用地减免。下列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140号)(1)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2)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 (3)企业搬迁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 2.企业公共用地免税。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140号) 3.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