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应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福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2:32:52 57 人看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指出,用工单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严控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规定要求,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谁应该赔偿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
    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系因用工单位原因造成或用工单位存在过错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用工单位不存在任何过错的,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向用工单位追偿,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处理。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谁负责《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
    2023-07-04
    55人看过
  • 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差异
    签合同的甲方和合同期限不同。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签合同的甲方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能享受用工单位的各项职工福利和退休保障。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这是为了避免由于劳务派遣期限的不确定性造成就业者的不稳定。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员工签合同的甲方就是用工单位,可以享受用工单位的各项职工福利和退休保障。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最短期限是签订三个月及以上。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同。派遣员工离职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用工单位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用工单位也可以根据纪律处罚、内部转岗、提前退休等原因
    2023-07-06
    40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员工的生育福利
    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购买五险一金,所以生育险由劳务公司负责,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生育补助金领取条件生育补助金领取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参加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2、生育率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3、生育保险的正常支付和连续支付时间符合当地标准。生育补助金,指参保单位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
    2023-07-03
    24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员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员工非因工伤死亡,是可以获得养老保险支付员工家属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一、员工因病死亡公司会怎么处理?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用人单位不存在侵权,无需赔偿。但从劳动保险方面,给予一定待遇。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企业职工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由所在省市规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其中,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在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退休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涉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具体规定,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或社会保险机构。二、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多少对于国家机关单位的退休员工,如果是烈士,则发本人生前的80个月的退休费为死亡抚恤金,因公牺牲的员工,发本人生前的40个月的退休费为死亡抚恤金,因为生病死亡的,则发本人生前的20个月的退休费为死亡抚恤金。如果不是国家机关人员,只要参
    2023-06-23
    32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为用工单位。二、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有:1.用工关系的区别。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发放、社保关系等均属于劳务公司。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属于用人单位。2.工作性质的区别。劳务派遣工。主要是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的性质,将本单位业务中的一块业务,整体划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人员集中承担。如很多制造业公司的包装、装卸等业务,清洁业务、物管业务等。总体上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合同工。本单位招聘的员工,一般都叫合同工,他们有的从事管理工作
    2023-06-19
    499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一、用人单位如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因季节性、临时性、突击性用工需要,或因单位原因造成难以与所使用的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需要,确需使用本市户籍劳动者为劳务工的,可以通过劳务型公司输入劳务工,或直接招聘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企业内部退养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劳务型公司向用人单位输出劳务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医疗费用及其它福利费用,还要明确承担工伤事故的处理及双方的管理责任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劳务型公司应当与被输送的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承担国家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它义务。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劳务工的,应当与之签订劳务使用合同,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擅自用工给予处罚
    2023-04-14
    128人看过
  • 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提供通讯费吗?
    无论以任何名义来收费基本都是骗人的,请谨慎。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需要收员工或求职者的费用,是收委托的企业的。劳动者辞职到去期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利益受损能如何维权如果劳务派遣中的员工利益受损,可以采取下列维权办法:与用人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
    2023-07-13
    470人看过
  • 用工单位将员工转为派遣工应补偿
    小刘在杭州一家银行客服部上班,与银行签有5年的劳动合同且未到期。日前,客服部经理通知客服部全体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说这是单位的安排,不签的就走人。小刘该怎么办?浙江省总工会接到咨询电话后为其支招。法律贴士用人单位的做法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务派遣用工中,被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用工单位直接将其已有的劳动者中途转为劳务派遣工,实际上是与这些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不愿意转为劳务派遣工,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原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将转为劳务派遣工的情况及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劳动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只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2023-06-09
    198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能否以用工单位作为仲裁对象
    劳务派遣人员能以用工单位作为仲裁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因此,劳务派遣的员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起仲裁。一、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哪些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二、被派遣工作者在
    2023-03-02
    256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享受福利有哪些
    劳务派遣人员应该享受的福利有:(1)劳务派遣工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2)派遣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3)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4)劳务派遣工有权在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企业组织的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务派遣员工如遇工伤情况怎么办1、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2、劳务派遣员工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2023-08-02
    19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是不是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具有如下特征:1、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这是劳务派遣的最本质特征,在一般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直接雇佣和使用劳动者,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虽然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却是用工单位;2、劳务派遣中具有三个主体。由于劳务派遣中雇佣与使用劳动者的主体相分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个主体,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三个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由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各国劳动法都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单独或连带承担一般劳动关系中的雇主义务;3、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一组合同。其中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
    2023-07-22
    12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遭受工伤:用人单位是否应对?
    由劳务派遣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而是涉及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受派遣劳动者三方,包含派遣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派遣合同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要派单位承担。因此,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2、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
    2023-07-11
    188人看过
  • 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规定
    《劳动法》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有如下规定: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2、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3、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4、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一、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限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
    2023-03-29
    389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能否加入用工单位工会
    劳务派遣员工能参加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1号第一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委员会中应有相应比例的劳务派遣工会员作为委员会成员。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一、劳务派遣工应享有那些福利待遇有哪些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工应享有以下这些福利待遇。1、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劳务派遣工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2、派遣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3、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4、劳务派遣工有权在派遣单位或者
    2023-02-16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员工起诉用工单位时应该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被告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8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的一种用工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是劳动合同的关系,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给付劳动力的关系。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因此,
    • 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谁的责任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9
      1、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 2、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要派单位承担。因此,对于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谁承担的情况,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
    • 用工单位为什么要用劳务派遣工,为什么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用工单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务派遣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非常普遍。使用劳务派遣的原因有多种:第一,降低成本,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税收成本、解约成本等。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除了发给工资和缴纳社保外,只需付给劳务派遣单位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使用劳务派遣工可以减少用工单位交纳的所得税;使用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第二,有些用工单位的业务,季节性很强,使用劳务派遣工能很好的解
    • 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和正式工的待遇和正式员工的待遇有什么不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9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派遣工。派遣工和派遣公司签合同,之后被派遣公司派到工作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首先,正式工的档案在工作单位,即他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和单位签劳动合同。派遣工的档案在派遣公司,即你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在工作单位上班而已。其次,派遣工的待遇比正式工要低很多,很多派遣工连正式工工资的一半都拿不到。社保和公积金是有的,这是强制的,可以放心。至于生活保障,我上面说了,派
    • 事业单位派遣制人员的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6
      1、事业单位派遣制员工是属于该单位的职工,只是不被上面部门认可,说白了就是没有编制的人员。 2、事业编制一定要通过类似于像公务员招考合格后才可以授予,人事部门的没有骗你。 3、你的工资那么多,按照你们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来说,可能不是违反劳动法的,你的身份在那儿摆着了,根本就没有办法和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4、不管你表现好不好,没有关系,只有招考这一途径了,凡进必考,这是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