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措施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2:21:47 407 人看过

保全措施注意事项如下:

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在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一、借款纠纷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吗

贷款纠纷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有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1、双方必须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让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据;2、对利息的约定要合法;3、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前要注意什么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债权人借款的,如果该借款用于借款人夫妻的共同生活,也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实践中如果自然借款人来向我们借款,即便只有一方,在起诉时也尽量把其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2、在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建议除对借款人起诉外,也将相应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
    2023-07-03
    180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财产保全有什么措施
    一、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
    2023-06-03
    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后应该注意哪些安全措施
    (一)不要随便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人,与肇事方了签订赔偿协议。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提醒您:如果您不了解案件赔偿程序,草率签订协议,会严重侵害您的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本律师团队专业处理交通事故,会在短时间内为您争取到满意的赔偿;(二)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受害人被送到医院后,因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延误治疗,以等待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再治疗。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家属及时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事后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对于外地车辆,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
    2023-07-02
    148人看过
  • 申请保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和说明
    (1)亲自填写投保单,如实告知投保单信息,不得隐瞒或遗漏,以确保投保后的权益。《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提出质询,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给付保险金或者退还保险费的责任。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但可以退还保险费。(2)申请表上的【投保人(签字)】栏应亲自签字或盖章,被保险人应在【被保险人(签字)】栏亲自签字或盖章。《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
    2023-05-31
    447人看过
  • 申请支付令时可以申请保全吗,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一、申请支付令时可以申请保全吗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并不影响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只要符合条件的,法院就会裁定发支付令和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
    2023-06-17
    393人看过
  •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不离婚的情况下怎样进行财产保全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应担保,而且要在15天之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15天后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
    2023-02-21
    458人看过
  • 刑事申诉注意事项刑事申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为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第二,申诉困难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结束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2年,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受理。这是我在这里不详细展开的。第三,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决提出申诉,影响已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第四,刑事案件上诉有次数限制,一般只有一次。第五,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误,原审判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必须起诉。此外,一般不立案。第六,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正确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必须说服诉讼人服用诉讼。如果你坚持不合理的投诉,你可以书面或口头拒绝。第七,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人民法院申诉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过审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立案。刑
    2023-08-07
    71人看过
  • 全面实施营改增办税有哪些注意事项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地税系统省、市、县(区)三级,同步向国税系统移交了纳税人名单和纳税人基本信息,涉及营业税纳税人341770户,这标志着全省地税系统2016年第一阶段营改增移交工作顺利完成。营改增后二手房交税略有下降记者了解到,从3月下旬开始,郑州市各房管局大厅排队进行二手房过户的人群明显增多,不少人都担心在5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后二手房税负会增加。对此,郑州市税务部门明确表示,营改增后二手房税负不仅不增加反而会降低,因此,大家大可不必急着排队过户。营改增后,以前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会直接平移过来,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但是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个人营改增后交易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反而略有降低。举个例子,如果房价是100万元,过去征营业税是100×5%=5万元,现在征增值税是100万÷(1+5%)×5%=4.76万元,少交2400元。需要
    2023-05-03
    167人看过
  • 伤残鉴定现场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在整个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和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不得编造、制作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事故当事人不得变更法医鉴定报告的内容未经许可,否则该法医鉴定证书将被视为无效。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应当向当事人和鉴定人协商一致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提出申请。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
    2023-07-01
    104人看过
  • 青岛保障房申请时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青岛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实施细则》规定,青岛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以及调取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等方式开展工作。经济状况审核可按照下列途径组织实施:(一)工资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就业和劳动报酬、各种福利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得出;(二)经营性净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工商登记、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得出;(三)财产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利息、股息与红利、保险收益、出租房屋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情况等得出;(四)转移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情况,以及获得赠与、补偿、赔偿的情况等得出;(五)实物财产可以通过调查房产、车辆等有较大价值实物的拥有情况等得出;(六)货币财产可以通过调查存款、有价证券持有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得出。除以上核对内容外,被审核申请人的支出与其提供的收入状况明
    2023-05-05
    365人看过
  • 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
    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因__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会正在审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特请你会采取________保全措施,如因采取保全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责任。申请人: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二0__年__月__日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或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准许的其它方法。
    2023-06-06
    267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的种类有哪些,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种类?
    1、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2、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买卖合同的标的
    2023-05-07
    276人看过
  •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对于申请人自己申请的财产保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2、加强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3、在采取财产保全时,应当严格审查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涉及的财产,杜绝乱保全案外人财产的现象发生。4、慎重查封工程款。一、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进行财产保全?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二、离婚财产保全怎么申请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
    2023-06-24
    272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书”须知事项有哪些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书”须知事项有哪些(一)首部1.标题,写:财产保-全申请书。2.当事人栏,依次列写: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二)事实和理由1.简要地说明一下双方讼争或将要起诉的案情事实确凿无疑。在这一方面着墨不多。2.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根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何种分散、转移争执的标的物的行为。具体写明被申请人对争执的标的物是正在准备出卖、损毁、转移,还是隐匿,抑或是对其现有的资财故意大肆进行挥霍浪费。3.对所提出的上述事实,举出确实可靠的证据,证明它是客观实际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4.论证理由,主要是阐明如果不实施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今后的判决势必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如果被申请人的挥霍浪费等行为,只影响其财产的很小一部分,不足以影响今后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则不必申请实施
    2023-04-27
    8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注意事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0
      1、对于申请人自己申请的财产保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用不动产作担保的,应当责令其提供相关的产权证书原件到法院抵押,待案件结案胜诉时再退回;用存款作抵押的,则除了责令其提供存款单或者存折附案卷外,法院还应当依照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其提供的担保财产即存款予以冻结,以防止申请人败诉后提前支取作为担保抵押的存款。 2、加强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中华人民
    • 当事人的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保全财产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
    • 那么申请证据保全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9
      1、对于是否需要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也可委托专业律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保全证据要全面。证据是互相联系的,在保全某一证据时,如果不注意同时保全与它紧密相连的其他证据,则可能失去保全该证据的意义,被保全的证据也不能全面证明一个完整的案件事实。 3、采取证据保全申请要及时进行,使证据做到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力争保持证据的原样或原意,以充分发挥其证明效力。
    • 哪些债权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9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 诉前保全申请事项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4
      诉前保全申请,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诉讼案件原告方通常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以达到提起诉讼的最终目的,在诉讼案件中一般都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