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称宫外孕属妊娠范畴医生称宫外孕为妇科急腹症
吕小姐购买了友邦保险公司的三种医疗补偿保险,今年2月,她因宫外孕住院,申请保险赔偿时,友邦保险称宫外孕属免责的妊娠范畴,不该赔付。吕小姐咨询医生后得知,宫外孕是妇科急腹症,不属于产科范畴,双方在赔付问题上僵持不下。吕小姐认为,友邦保险有责任在保单上对宫外孕做出具体解释,而不是到理赔时抠字眼。目前,友邦保险已将吕小姐的案卷和诉求带到上海友邦总部讨论。
宫外孕住院申请理赔遭拒
从2003年7月起,吕小姐在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友邦保险)连续2年投保了《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五种附加险,其中包括《附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和《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依据后三种保险,友邦保险对被保险人因疾病入院治疗的费用有赔付责任。2005年2月,吕小姐因宫外孕入院,手术治疗和住院费用共4000余元。
保险业务员也拿不准宫外孕是否属于赔付范围,吕小姐为此特地咨询了医生。在得到宫外孕是妇科急腹症一种病理疾病的答复后,业务员决定去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友邦保险理赔科退回了吕小姐的理赔申请,理由是保单的责任免除条款第3条写明,保险公司不赔偿由妊娠造成的住院费用。
宫外孕属妊娠还是疾病意见不一致
友邦保险企业传播处工作人员宋正本说,友邦免责条款中的妊娠包括正常妊娠和异位妊娠。根据《妇产科学》解释,宫外孕即异位妊娠,是妊娠的一种。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从未就这一点发生过分歧。
北京妇产医院计划生育门诊副主任医师陈素文大夫说,按《妇产科学》的定义,正常妊娠时,受精卵在母体宫体腔内膜着床属正常发育。而受精卵在母体宫体腔外着床,即异位妊娠(宫外孕)时,就不可能正常发育成长,并且可能危及女性生命。在医学上,宫外孕是一种常见的妇科急腹症,不属于产科范畴。如果硬要把宫外孕归类入妊娠或是疾病,这就不是个医学问题,而是立场问题。
客户认为友邦应在保单上做具体解释
吕小姐认为,如果是保单上使用的词汇存在歧义,友邦保险有责任在保单上对该词做出具体的解释,而不是到了理赔的时候抠字眼。友邦保险认为妊娠的解释是清楚和一贯的,从来没有人因为宫外孕获赔过。
前天下午,吕小姐说,目前友邦保险人身意外险部经理余之舟去上海开会时,把她的案卷和诉求带到上海友邦总部,会在下周一给她答复。吕小姐表示,她已将保单和医疗凭证交给律师,如果友邦保险最终决定不予理赔,我会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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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医疗补偿保险的免责条款中,使用的是怀孕一词。95519中国人寿客服对该词的解释是正常妊娠,宫外孕作为一种疾病,不在免责范围之内。
太平洋保险95500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附加终身住院补贴保险条款》于2002年修改。新条款指出,被保险人由宫外孕导致的医疗费也在赔付之列。太平洋保险理赔部的工作人员解释,这一修改缘于在宫外孕理解上的分歧,所有的个人医疗险种都统一做出了这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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