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6-09-26生效日期:2006-09-26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流[2006]53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低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本市的消费税申报表修改办法另行下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消费税税款抵扣的管理,现将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修改事项及消费税税款抵扣政策的有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一、关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后,总局已对综合征管软件消费税申报表的部分栏目填报内容及栏目间逻辑关系进行了调整(申报表见附件),请各省根据调整内容,及时修改印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调整内容如下:?(一)修改消费税申报表第5、6、7、8、9栏内容?1.将第5栏“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修改为“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2.将第6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修改为“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3.将第7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修改为“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4.将第8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修改为“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5.将第9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修改为“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单位税额)”。?(二)修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第10栏内容?将第10栏“10=5×9”修改为“10=5×9或10=5×9(1-减征幅度)”。?填报第10栏时,准予抵扣项目无减税优惠的按10=5×9的逻辑关系填报;准予抵扣项目有减税优惠的按10=5×9(1-减征幅度)的逻辑关系填报。目前准予抵扣且有减税优惠的项目为石脑油、润滑油,减征幅度为70%。?(三)修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第19栏内容?将第19栏“19=15-17+20+21+22”修改为“19=15-26-27”。(四)关于第26栏填报问题?将第26栏调整为“26=3×4或26=3×4×减征幅度”。?全额免税的应税消费品按“26=3×4”填报,减征税款的应税消费品按“26=3×4×减征幅度”填报,目前有减税优惠的项目为石脑油、润滑油,润滑油、燃料油减征幅度为70%。?二、关于消费税税款抵扣的管理?(一)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二)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消费税申报抵扣凭证上注明的货物,无法辨别销货方是否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可向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函调查该笔销售业务缴纳消费税情况,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并回函。经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回函确认已缴纳消费税的,可以受理纳税人的消费税抵扣申请,按规定抵扣外购项目的已纳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八月十五日附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编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地址: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电话:应税消费品名称适用税目应税销售额(数量)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数量)合计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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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卷烟消费税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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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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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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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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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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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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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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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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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然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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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机关是哪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1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有专门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 (二)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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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如何规定契税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1.关于契税交税比例,《契税条例》是这样规定的:“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契税计算方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