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消费维权社会化模式系列报道③盲目消费、随意消费的现象较多,学生在消费过程中上当受骗的事情时常发生,因此,必须重视对学生进行消费教育,利用课堂对学生开展消费观念、消费方式的教育,让他们树立科学消费和合理消费的理念,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学生做到合理消费,更重要的是将对他们今后的消费观念和行为产生长远的影响。4月15日,广东省河源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吴翠菊在谈到消费教育进校园时,这样对记者说。据了解,近一段时期以来,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将开展消费教育、消费维权进校园等活动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社会化消费维权新模式,让消费维权教育之风吹进了广东省的中小学校园。
●消费维权知识讲座进校园
什么是消费者的9项基本权利?发生了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有哪些?3月25日晚,广东省河源市职业技术学院D107阶梯教室里灯火通明,该校200多位学生正聚精会神地聆听河源市消委会副秘书长吴翠菊主讲的消费维权知识讲座。结合消费纠纷实例,吴翠菊重点围绕消费者的9项基本权利、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国家关于三包的规定以及如何理性消费、正当维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分析讲解,同时列举了许多与学生消费息息相关的例子,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
如果学校里的水电费收得不合理,如何投诉?食堂饭菜出现不卫生情况,如何解决讲座结束后,学生们咨询了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消费疑难问题,消委会工作人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为学生们送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手机三包知识手册、3·15宣传专刊和自觉抵制传销的宣传单等资料。
该校机电工程系的一名学生说,以前消费受骗上当后不知如何讨回公道,现在听了讲座,才知道消费者还有那么多权利。她表示,讲座使她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消费维权意识,掌握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
●在校园设置消费维权联络点
除了进校园举办消费维权讲座外,去年9月24日至今年3月,广东省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了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据云浮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该活动的主题为拒绝欺诈,关爱学生健康,目的是促使青少年从小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消费意识,构建和谐消费校园。该活动主要有,把《消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制成宣传资料、制成VCD,送进校园。同时,在校园里设置12315消费维权联络点,并举行挂牌仪式。另外,在校园里设置维权宣传专栏,张贴有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的宣传资料和图片,提高学生们的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活动正式启动的当天,现场派发了宣传资料1200多份,一些学生对消费维权知识非常感兴趣,他们都认真阅读宣传资料和维权专栏的内容。云浮市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活动中有不少学生表示,今后当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会拨打12315进行申诉。当遇到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时候,会拔打12315或者110进行举报。
●举办学生消费维权知识竞赛
中山、佛山等地的消费者委员会也将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今年3月至5月,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当地团委、教育局,在全市大、中学校开展大规模的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包括建立校园消费维权网页,与相关学校网络平台链接,方便学生随时了解学习维权知识。举办消费维权知识竞赛,开展《消法》图文宣传巡回展,引导学生学法用法。开展校园现场咨询与辨真假商品活动,通过对重点、热点消费品的比较试验,让学生们现场辨真假,掌握识假技巧,提高维权意识。开展消费文化体验活动,利用课余或假期时间组织大、中学生到各目标消费场所、企业模拟消费,对相关商品或服务进行调查和体验,并在体验活动之后,详细记录各种情况,进行总结整理形成报告参加评比。中山市消委会还在当地的大学、中学中挑选能代表消费者意愿、热心消费维权事业、胜任志愿者工作的青少年学生担任校园消费维权志愿者,在消委会的组织指导下,发挥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调查员、评议员的作用,学以致用。
去年3月29日,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6所小学开展了该市首届小学生消费维权知识竞赛。竞赛将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有关消费维权常识及法律法规,如《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等内容作为考点,通过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3种题型,集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于一体,考查了小学生们消费维权知识的积累情况和运用能力。据佛山市高明区工商局局长黄铁雄介绍,竞赛得到了当地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也赢得了小学生、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消费维权进校园得到好评
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开展的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部门的好评。云浮市云安中学校长焦非非说,通过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消费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了青少年安全、科学、合理消费的意识,为青少年筑起了一道安全消费防线。同时,在校园里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点,将消费维权工作向学校延伸,提高了他们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也为学生的消费维权开辟了有效的诉求渠道,让他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并能协助有关部门净化社会消费环境。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戚焕南认为,通过校园进行消费教育的社会化消费维权模式,为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促进中小学生群体的健康消费,提高自身识别能力,树立理性消费、健康消费、科学消费的观念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将消费教育纳入整体的教育改革之中,把消费教育作为一项科普知识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紧密结合起来,让学校建立起相应的消费教育工作机构,最终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消费教育机制,为建立社会化消费维权模式增加了一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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