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死亡怎么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12:52 140 人看过

一、保证人死亡怎么执行

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有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份额内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担保合同仍需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担保人,包括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这里的债权人不仅是债权人。这里的——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称为担保债务,也称为担保责任。

二、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由此,被执行的保证人死亡的,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没有遗产可供执行,并且没有继承人或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二)没有遗产可供执行,但是有继承人的或义务承受人表明愿意承担被执行人生前保证责任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将继承人或义务承受人作为被执行人继续执行。

(三)被执行人死亡后,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程序,若其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四)被执行人死亡后,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程序,若其遗产继承人并未表示放弃继承的,则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保证责任。

三、共同保证的含义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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