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6年,某市小学因改扩建,经政府批准,征用了学校周边地区,需要拆迁周边的居民楼。在与居民甲某的拆迁安置洽谈中,因多次协商不成,该小学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要求对房屋拆迁纠纷进行裁决。市建设局,于2005年作出了房屋拆迁安置裁决书。该裁决书作出后,被拆迁户甲某既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搬迁,而市建设局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该小学向法院申请依据行政裁决书,对被拆迁人甲某所有的房屋强制执行。
[评析]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或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行诉法赋予行政机关的一项强制执行权利。但在行政机关不主张和行使该权利时,具体行政行为所约束的权利义务人又应当如何救济和保障自己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该规定,相关的民事争议未能得到解决的情况下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行政行为,这在行政法上被称为非诉行政案件。由于这类案件类型新颖、法律规定不完善,因此司法实践中存在法院裁定行政行为准予或不准予执行的审查标准、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裁定不准予执行应如何处理等一系列问题,下面笔者谈谈自己对行诉法解释第九十条的法律理解和适用的一些观点。
一、申请的范围
行政相对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必须存在三个前置条件:
1、有民事争议存在;
2、争议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2、法律有明确规定,对该类争议行政机关有权处置。例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就拆迁安置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应此经过裁决的行政行为可以由行政相对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的时效
行诉法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在法定起诉期届满之日起180天内申请;九十条规定,行政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在90内申请。因此,行政相对人应当在行政行为生效之后的9个月到12个月之间的法定时效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前或逾期申请法院都将不予受理。
三、申请的主体
非诉案件的申请主体,应当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行政相对人,即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例如拆迁裁决中的开发企业。
四、第三人的追加
根据行诉法解释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必须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经过调查、听证等程序在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作出的,因此由行政相对人承担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显然是不合适的。针对行政相对人申请的案件,笔者认为法院应当在行政非诉程序中追加行政机关为第三人来参加非诉讼案件,由第三人承担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
五、审查的标准
根据行诉法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因此,笔者认为法院在审查行政相对人申请执行的案件时,应当围绕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主要标准是看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是否充分、法律依据是否充足、有无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如第三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审查标准,则应当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反之,则应当作出不准予执行的裁定。
-
从仲裁法的解释谈起
281人看过
-
从《行诉解释》第42条的理解谈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200人看过
-
从一起案件谈如何正确理解从旧兼从轻原则
434人看过
-
以法治的名义——从一起普通案件谈起
500人看过
-
从一起案件谈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
161人看过
-
从一起案件谈亲子鉴定案件相关问题
326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司法解释对行贿案件的影响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7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行贿的行为; 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行贿的行为; 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他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注意:因被勒索给予上述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本罪。
-
司法解释对代替考试案件进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7关于代替考试罪司法解释现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项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款所规定为替考行为,即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
-
传销案件司法解释传销案件司法解释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层次,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依据,引诱或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30人以上,三级以上的,
-
行贿案件的解释?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
-
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对诈骗案件具有哪些的刑法解释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所称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融资的行为。本规定不适用于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