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0:50:10 331 人看过

辩护律师的权利包括:1、阅卷权,辩护律师可以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到相关的机关处进行阅卷,了解案情;2、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诉讼服务;3、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可以调查取证。

一、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有用吗

当然有用。

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有效会见,可以为其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和实体性法律咨询,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主要有:

1、可以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

2、通过会见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通过会见可以了解到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并最终确定调查取证的重点。

4、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询问案件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

2、核对有关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新的人证、物证和证据线索。

3、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如,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其讯问时,其自己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自我辩护的权利,要求重新鉴定的权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的权利等。

4、询问案件有关情况。询问其已被羁押的期限、办案人员对其是否有刑讯逼供、变相拘禁等违行为、随案有无被扣押、冻结的财产等等。

根据前述会见所了解的内容,辩护律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对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建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审判阶段,律师会见被告人的作用主要有:

1、律师在会见被告人之前已详细审阅过全部案卷,总结案件的疑点、难点,找到辩护的关键所在,然后再带着策略去找自己的当事人。

2、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进一步根据阅卷情况与被告人进行彻底沟通,核对案件事实,对全案不符合逻辑的环节进行有效过滤。

3、听取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意见,并将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给被告人交待,以征求其意见。

4、向被告人详细告知庭审过程。

5、向被告人传授庭审技巧。

6.向被告人传授如何有效的自我辩护。

7.再次询问和核对有关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8.再次询问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和证据线索。

9.询问被告人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

10.如果被告人确实没有犯罪,鼓励其勇敢翻供,不要怕被定上个“认罪态度不好的罪名”。

11.给被告人以其他法律帮助。

二、刑事拘留37天后可以见到人吗

不可以见的。不管是刑事拘留37天后,还是在整个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作出审判前,家人都不得接触犯罪嫌疑人。

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请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询问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嫌疑人。

我国《刑诉法》相关条款如下: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三、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这应该是辩护律师正式展开的第一个环节,无论有无侦查阶段的刑事代理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首要的重要工作仍然是了解案情,迅速收集案件信息、掌握相关案件材料是履行辩护职能的基础。根据法律规定先要关注“诉讼文书”的收集,包括立案决定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居留证、逮捕证、拘留(逮捕)通知书、搜查证、采取逮捕以外的强制措施决定书、起诉意见书及其它特殊的司法文书等;其次是收集“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医学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物价鉴定等以及有关都证据材料进行鉴定所形成的记载鉴定说明材料和鉴定结论的文书等。

审查所掌握的书面材料反映出来的信息,对第一部分“诉讼文书”主要是审查有无超期羁押或者漏缺关键程序,比如通知家属羁押地点等侵害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和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存在;对后者“技术性鉴定材料”的审查主要是关注结论是否客观公正,有无该鉴定没有正方理由不予鉴定或者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况的存在。敦促办案机关改正错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

2、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被告人或者提醒被告人可以给辩护律师通信,即使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和辩护内容通过信件向辩护律师交流,这种方式对一些性格内向,不善于言谈交流的被告人来说通过写信是一种恰当的补充方式。

3、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查阅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和会见被告人,落实取证线索,锁定证人名单或者有关证明无罪、罪轻的新证据,在此基础上,辩护律师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或者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起诉部门核实、收集有关的证人证言、新的物证、书证等。

4、依法向公诉机关提出申诉意见。尤其是罪名定性错误或者可能是冤假错的案件尤为重要。刑诉法修正案规定,从2013年起,辩护律师有权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提出意见,书面提出意见的,检察院应当附卷。

5、向公诉机关提出解除、撤销、变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和第75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发现公安机关、检察院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向公诉机关提出解除、撤销、变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的意见。

6、代理被告人控告。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其提出控告,纠正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民警的违法行为。

7、帮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由于不起诉的决定,是以“犯罪情节轻微”为前提,即以被不起诉人已触犯刑法为前提,因此如果被不起诉的人不认为自己有犯罪情节,则可以再受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而身为辩护人律师,此时自然可以帮助被起诉人提出申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责及作用
    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可以做下列事情:1、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2、从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包括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代写有关文书,案件宣判后,应当了解被告人的态度,征求其对判决的意见以及是否提起上诉等。更换辩护律师是可以的吗更换辩护律师是可以的。在庭审中,被告人可以要求更换辩护律师,合议庭是应当准许的。但是再次开庭后拒绝辩护的,只可由其自己辩护。如果是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被告则不得再次拒绝辩护。法庭上自行辩护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处理,没有可以通行的准则或规范。在法庭自行辩护时,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案件情况不同,所采取的辩护策略和方式
    2023-08-09
    161人看过
  • 如何聘请刑事辩护律师及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2023-06-01
    302人看过
  • 刑诉法中辩护律师的辩护权与一般辩护人的辩护权有何区别
    问题:刑诉法中辩护律师的辩护权与一般辩护人的辩护权有何区别?解析: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刑诉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就是说刑诉法第三十七条条规定的权利只能由辩护律师享有,其他辩护人无权行使。
    2023-04-22
    470人看过
  • 辩护律师其法律责任有哪些,辩护律师的权利?
    一、辩护律师其法律责任有哪些护律师的辩护职责:根据具体案件案情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二、辩护律师的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7、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8、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
    2023-06-24
    240人看过
  • 律师的权利:拒绝辩护
    律师拒绝辩护权是指律师在特定条件下拒绝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的代理人的权利。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是什么呢?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主要有: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
    2023-07-05
    83人看过
  •  刑事辩护中的律师与辩护代理的职责差异
    刑事辩护代理之间的差异表现在多个方面,包括产生背景、执业范围、法律依据、工作职责、诉讼地位、适用范围、诉讼任务、权限范围和权利内容等。其中,刑事辩护人的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的参加诉讼依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刑事辩护代理之间的差异表现在以下几点:1.它们的产生背景不同。2.执业范围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工作职责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依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3、适用范围不同。4、诉讼任务不同。5、权限范围不同。6、权利内容不同。7、活动名义不同。 差 异 一 : 产 生 背 景差异一:产生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知识产权保护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律保护手段,对于鼓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具有
    2023-09-08
    60人看过
  • 哪几种人应指定律师辩护,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的权利
    一、哪几种人应指定律师辩护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律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必须指定的;一种是根据情况可以指定,可以不指定。人民法院应当为以下几种人指定律师进行辩护:1.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不需要盲、聋、哑同时具备,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里的盲、聋、哑人是指,盲,必须是双目失明。聋,两只耳朵都听不见声音。哑,不能说话。这些生理上的缺陷,给行为人带来了困难或者障碍,不可能和正常人一样认识问题和识别事物,所以人民法院必须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未成年被告人。就是按公历计算,年龄未满18周岁,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为未成年人正在生长、发育阶段,智力发育还不够完善,社会知识少,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同时,也缺乏依法保护自己诉讼权利的意识。由于未成年
    2023-06-01
    317人看过
  • 辩护律师豁免权怎么规定的,辩护律师权利的作用
    辩护律师豁免权怎么规定的新《律师法》还对辩护律师所享有的权利内容有所增加,主要是赋予了辩护律师豁免权。所谓辩护律师的豁免权是指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为履行辩护职责所发表的有关言论,免受刑事、民事等追究。我国原《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对此都未作规定。新《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辩护律师权利的作用有哪些新《律师法》关于辩护律师权利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1.有助于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律师法》对于辩护律师会见权的发展使得辩护律师可以单独会见当事人,这样,当事人可以更自由地与律师交流,更放心地说出案件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律师就能够更有效地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新《律师法》对于辩护律师阅卷权的发展使得辩护律师接触实质性案卷材料的时间大为提前,这样有利于其有针对性地、充分地准备
    2023-06-14
    110人看过
  • 刑辩律师具体有哪些刑事辩护权
    刑事辩护律师认为辩护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是正确开展辩护活动的重要保障。根据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辩护人(比如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主要有:1、独立辩护权。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依法在刑事诉讼中履行辩护职责,其人身权利和诉讼中的权利不受侵犯。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法院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3、调查取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
    2023-06-01
    322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语言要求
    辩护律师的语言要求(一)律师语言的重要性语言是表达思维的方法,是人们的思想与情感交流的重要工具之一。语言与语言的交流,实质上就是思想与思想的交流,语言表述的过程就是思想具体化的过程。律师的一切语言,归根结底,是思想的语言。律师的思想语言,除了反映其业务知识,道德水准和社会能力外,还反映了其本身潜在的素质。哈罗德J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律师作为法律的践行者,其语言、行为,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仰。律师语言的水平高低决定其与各种当事人相互交流的深浅,也直接决定是否能够与当事人签定委托协议。律师在实务和理论研究中,接触的是社会的不同领域,不同层面,面对的当事人各种各样,有教师,有学生,有企业家,也有农民工兄弟。不同的当事人,有着不同的行业背景与学历背景,他们所具有的思想也自然各异,对同一个问题的看法也是仁智互见。因此与当事人交流需要技巧,这是
    2023-08-18
    436人看过
  • 如何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
    一、原则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熟悉案情除了要求律师要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外,还要特别强调律师要认真进行调查取证,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等有利的证据。但律师尽量不要亲自调查,最好是申请法院或检察院调取,这样有利于降低执业风险。2、无罪证据证据充分,是指律师对被告人无罪提供充分的证据。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因此,除了在辩护词中明确指出被告无罪的意见、写明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确实充分的无罪证据,结合
    2023-03-27
    282人看过
  • 律师在不当得利案中如何辩护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对于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归纳出以下四类。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条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
    2023-06-03
    67人看过
  • 探究辩护律师在审判中的权益
    1.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2.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3.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等。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享有哪些权利(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
    2023-07-05
    135人看过
  • 刑事辩护技巧漫谈(四)——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角色就像医院中的医生对病人一样,对嫌疑人至关重要。律师的百分之一的失误,对嫌疑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幸。因此我在刑事辩护中更加谨慎认真,并归纳了一些注意点供朋友参考。一、仔细阅读案件材料发现有价值的辩护点公安、检查机关送至法院的起诉材料,并非都是无懈可击的。在实践中,我遇到过诸如数字计算方法不对、计算结果不对、证人证言之间矛盾等情况,认真发现并利用这些诉讼材料中的瑕疵,可以有效地影响法庭对嫌疑人的审理。发现其中的瑕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耐心地阅读大量的诉讼材料、分析材料中遵循的逻辑和计算方法是否正确,特别是在贪污、受贿刑事案件中尤为重要,因为涉案数字直接决定嫌疑人被判刑期的长短。在法庭上准确地利用公安、检查人员工作中的瑕疵,可以使辩护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及时与办案法官和检查人员沟通,发现有利证据及时申请采集或公证采集律师在公诉中和法官及检察官的沟通十分必要,可以把
    2023-06-11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辩护律师是否等同于辩护人?在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有什么样的权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辩护律师是否等同于辩护人?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能够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诉讼的人有以下几种:1.律师;2.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所以律师并不等同于辩护人,那么辩护律师有着什么样的权利呢?
    • 在死刑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如何维护死刑人利益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5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要有所作为,尽量做好如下工作,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首先要熟悉刑事实体法,熟练掌握判处死刑的实质要件,除了掌握我国《刑法》关于死刑的规定外,刑辩律师还必须充分了解司法解释对适用死刑的具体规定,另外还要熟悉法律程序,尤其是死刑案件的程序规定,熟悉证据原理与规则。如果说一个杀人犯应当处死,那么就必须经过合法公正的程序剥夺其生命。允许被告享有申辩权利正是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
    • 刑事辩护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和辩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对于第一、第二阶段,为当事人起得作用有得时候比起法院阶段更要重要,尤其是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的法律水平及接待原则态度都比第一阶段要专业负责的多,在合法有效的建议下,有可能在法院庭审之时就已经进行相应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量刑建议了,在公安阶段阶段也是一样,如果证据不足或是罪名无法确保肯定,都极有可能转变强制措施或撤销案件处理,最终到达法院阶段,对于证据法定三性的质证以及罪名与量
    • 宣城刑事辩护律师哪家权利大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5
      宣城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力是: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提出辩护意见权;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 在刑事诉讼中,是否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
      有权为自己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