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相关知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4:56:39 427 人看过

对于没有数量限制的许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以获得许可。但对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并不是所有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可以获得许可。行政机关需要考虑采取何种方式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确定哪一个或哪几个获得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行政机关不能以后申请者的条件更优或需要特别照顾为由,收回已发出的许可,以避免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和社会关系的不稳定,除非被许可人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撤销的情形或者被许可人放弃许可。

例如,申请出租车运营许可,在数额未满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颁发许可。后提出申请的,如果数额已满,就无法取得许可,除非现有的被许可人退出或者其许可被撤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是择优原则,由申请人公平竞争,条件最优的获得许可;二是照顾原则,由于行政许可是授益性的行为,申请人获得许可后,在从事特定活动的过程中可以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在有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少数民族、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申请人或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予以扶持,在同等的条件下,将数量有限的许可颁发给他们。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择优原则和照顾原则,只适用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不适用于无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对于遵循择优原则和照顾原则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依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招投标或拍卖的方式择优颁发许可的,就不能按照申请时间的优先顺序或者照顾特定人群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ildingpermit,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简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1)许可证编号;(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3)用地单位;(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5)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6)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
    2023-08-16
    34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相关知识
    一、概念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二、内容及结构首先,首部大体包括标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身份情况等四个方面事项:1、标题。即文书的名称。应写明“××××(机关名称)行政复议决定书”。2、案号。即公文中的发文字号“××年××复字第××号”。3、申请人的身份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情况。4、被申请人的情况。名称、地址、法宝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其次,正文包括:1、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2、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3、复议结论第三,结尾包括:1、要写明如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及其期限。如果是最终的复议决定,要写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2、落款。由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并写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三、如何撰写行政复议
    2023-05-22
    392人看过
  • 教育行政诉讼相关知识普及
    提起教育行政诉讼的方式是: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4、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行政诉讼可以以口头提起吗可以。一般情况下,提起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写起诉状的,可以进行口头起诉。法院会计入笔录并且出具一份书面凭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
    2023-07-16
    12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相关知识有哪些?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收的土地,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收的耕地,从批准征收之日起1年内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收的非耕地,从批准征收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单位应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材料。土地使用税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
    2023-08-06
    293人看过
  • 相关知识:违约金有哪些种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1、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2、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3、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合同违约金的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2023-08-18
    398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有哪些相关知识?
    债权人会议的相关知识: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
    2024-04-24
    90人看过
  • 相关知识:吸毒的危害有哪些
    毒品的危害可以说有很多,归纳起来最主要的危害有三大类:(一)对身心的危害(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吸毒还会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
    2023-08-17
    64人看过
  • “三无”食品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三无”食品不是法律概念。“三无”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如下条款: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
    2023-06-14
    339人看过
  • 投入产出表有哪些相关知识
    投入产出表是运用投入产出技术,将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中投入的各种费用的来源与产出的各种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去向,组成纵横交错的棋盘式平衡表,全面而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经济技术联系。投入产出表的投入是指各部门在生产货物和服务时的各种投入,包括中间投入的最初投入。产出是指各部门的产出及其使用去向,包括中间使用和最终使用。投入产出表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产生于美国,它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哈费大学教授**里·**惕夫(W.Leontief)在前人关于经济活动相互依存性的研究基础上首先提出并研究和编制的。**惕夫从1931年开始研究投入产出技术,编制投入产出表,目的是研究当时美国的经济结构。为此,他利用美国国情普查资料编制了1919年和1929年美国投入产出表,并分析美国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均衡问题。1936年他在美国《经济学和统计学评论》(1936年8月)上发表了投入产出法的第
    2023-12-02
    174人看过
  • 税后工资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3%-45%;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5%一35%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4、劳务报酬所得,税率20%,对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先按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加征五成(加征5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20%。一、个人所得税有哪些?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
    2023-06-21
    448人看过
  • 相关知识:行使合同解除权有哪些方式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民法典》来说,只有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当事人才允许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熟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2023-08-11
    211人看过
  • 留学德国签证相关知识有哪些
    权威发布留学德国签证相关知识解读,更多留学德国签证相关知识解读相关信息请访问。德国签证,是你进入德国的一张门票。为此,很多想要去德国留学的同学都非常怕办不好德国留学签证,其实德国签证办理只需要三步,只要你在德国留学签证申请中做好这三步,成功就离你不远。留学德国签证相关知识解读——获得德国留学签证留学生需要怎么做德国留学签证审批过程中,面试签证官的作用只在于面试本身,而真正批准留学签证的是德国当地的外事局。也就是说,留学生只要在签证面试中符合德国相关部门的规定,德国的面签面试官是没有权利拒绝留学生签证申请的。德国签证官员的另一个权利是接受留学生的材料,所以留学生在材料准备的过程中要尽量细致,同时在递交材料时的表现不要令签证官能够抓到切实的把柄。德国签证官拒绝留学生材料的主要理由,是他认为留学生不适合在德国学习或者留学生的动机不纯。德国签证官每天所接待的申请人数很多,在签证官看来大部分留学生之
    2023-11-24
    81人看过
  • 相关知识:劳动调解组织有哪些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组成。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北京:人力资源行业有了劳动调解组织2009年7月28日下午,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北京赉擘斯劳动咨询事务所、北京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从事人力资源咨询服务的大型企业分别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据了解,这是北京市首次在人力资源行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这些企业调解中心的成立,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2023-08-18
    236人看过
  • 本国优先权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本国提出首次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在本国再次提出申请的,可以享有首次申请的优先权。本国优先权的适用范围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本国优先权在优先权期限、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资格、优先权要求成立的条件等方面与外国优先权相同。在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1)已经享受过外国或本国优先权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2)已经被批准授予专利权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其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授权;(3)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下列文件:(1)国籍证明;(2)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营业所或者总部所在地的证明文件;(3)申请人的所属国,承认中国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该国国民的同等条件,在该国享有专利权、优
    2023-04-21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关于行政处罚,有哪些相关知识?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05
      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 一是适用范围广。 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 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 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 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
    •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知识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3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行政处罚50万听证是哪些意思?相关的知识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治安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公安民警,还有一些被公安机关授权的乡、镇政府;而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除了公安机关外还有税务、工商、财政、计划、海关、港务、外汇等行政主体。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安适用的行政处罚都要加上“公安行政”的字样。
    • 行政强制法滞纳金与本金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一、我国的《行政处罚法》中,并没有滞纳金上限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
    • 许可证行政复议有哪些相关规定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3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许可证行政复议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