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的补充证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53:54 316 人看过

1、商标无效的补充证据是什么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宣告商标无效的补充证据包括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证据: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应当宣布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在限期内作出答复。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另一方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原告应准备哪些证据材料。商标异议抗辩需提交的文件(1)商标异议申请(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三)被质疑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副本;(四)异议人身份证明;(五)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在商标初审公告期间,任何人有权提出异议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受理异议后,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后,发给被异议人,并附上异议理由,被异议人可以结合对方提出的异议理由逐一回复

回复是自愿的,商标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商标局作出核准注册的决定,可以延期六个月,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依照前款规定作为第三人参加复审程序,必须根据人民法院审理或者行政机关处理的其他案件的结果确定在先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暂停审查。停职原因消除后,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或者不予复审的决定不生效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不起诉的决定,对经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期满之日起不生效审查异议成立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批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届满时计算。自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之日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具有追溯效力;但是,商标注册人因用户恶意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原告可以对被告的商标注册提出异议。具体程序是准备材料和辩论,由法官决定被告是否侵权。如果侵权行为严重,被告不仅会使商标无效,但也要赔偿原告的损失。商标续展期的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册不被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中应注意什么

商标侵权诉讼费用标准,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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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0日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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