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保全后可以转让吗?需要根据情况讨论。
房屋经法院保全后,不得出售,但第三人付清全部房款后,第三人无过错,法院不予保全,第三人可以依法转让所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执行人将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全部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和价款的实际占有,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人民法院不予查封,第三人无过错的,扣留、冻结已缴清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受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动产和其他财产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转移的财产,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登记机关时,其他人民法院已经向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转移登记通知书的,优先办理转移登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被执行人将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实际占有财产,但被执行人按照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第三人应当在交付全部价款后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查封、拘留或者冻结。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全部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第三人已缴清并实际占有的,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第三人无过错的,人民法院不予查封、扣押、冻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保障措施解除后,房屋所有权可以随时转让,交易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保全。第二十二条申请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得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权属纠纷尚未解决的;(三)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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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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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后离婚可以吗?怎么可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3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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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财产转让可以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31在人民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之前,只要符合法律形式要件,比如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等,并不违反法律。 人民法院追究当事人转移财产责任的,应当以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为前提,而保全措施以对方申请保全为前提,未经对方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会主动采取措施。 人民法院未保全的,即使被告转移财产,也只产生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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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后转移财产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8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拖欠工程款的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很有可能会给权利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造成法院的判决书难以执行,在当事人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之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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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受让人可以申请保全财产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该条规定,对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但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具体情况还要看借款期限,诉前财产保全,要在15日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会自动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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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可以保全对方所有财产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9申请财产保全后,并不是保全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财产,而是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一般指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