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未到庭证人证言怎么质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1 12:50:22 280 人看过

一、证人未到庭证人证言怎么质证

在民事诉讼中,当证人未能到庭时,其提供的证词仍然需要经过严格的质证程序。

1.需要关注证词的形成时间、地点以及环境。这些因素对于评估证词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至关重要。比如,证词是在何种情境下产生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证人陈述的客观因素。

2.需要审查证词的来源及其来源程序是否合法。这是保证证人证词具备法律效力的基础。比如,证词是否通过合法手段获得,是否存在侵犯证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权益的情况。

3.需要考虑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这包括是否存在重大利益关联性、亲属关系、贿赂或胁迫等情况。这些因素可能影响证人的陈述,导致证词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受到质疑。

4.还需要了解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和表述等。这些因素对于评估证词的可信度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5.需要仔细审查证词中是否存在不一致之处或自相矛盾的明显错误。这些矛盾之处可能揭示证词的不真实性或证人的不诚实。

二、证词的合法来源

在质证过程中,证词的合法来源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1.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我们需要确保证词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并且证人具备出庭作证的资格和能力。

2.如果证人未能出庭,需要了解其原因是否合法,并考虑是否采取其他措施来核实证词的真实性。

三、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

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对于评估证词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具有重要影响。

1.如果证人与当事人存在重大利益关联性、亲属关系或贿赂、胁迫等情况,其证词的可信度可能受到质疑。因此,在质证过程中,需要仔细审查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

2.如果发现证人与当事人存在可能影响证词真实性的关系,我们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来核实证词的真实性。

3.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进一步强调了审查证人与当事人关系的重要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对证人证言法庭质证有哪些具体内容
    一、对证人证言法庭质证有哪些具体内容1、对证人证言法庭质证的规定有以下具体内容: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二、证人证言是什么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做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证人陈述的情况可以是亲自听到或看到的,也可以是别人听到或看到而转告的。但转告的情况,必须说明来源,说不出来源的,或者道听途说的消息,不能作为证人证言适用
    2023-06-14
    151人看过
  • 宣布证人出庭作证后证言需要经过质证吗
    宣布证人出庭作证后,证言需要经过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证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出庭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二、证人出庭作证的流程有哪些?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2、通知证人出庭作证;3、查明到庭证人身份;4、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5、证人保证如实作证;6、证人陈述作证;7、交叉询问质证;8、法庭补充询问;9、证人退庭。三、民事诉讼的质证流程有哪些?(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2023-02-27
    111人看过
  • 未成年人的证人证言要怎么写
    如果待证事实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未成年人证人证言有效;如果未成年人所作的证人证言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一、什么样的人是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呢?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赠予是否有效?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赠予一般是
    2023-03-13
    78人看过
  • 开庭证人一定会有证人证言吗
    询问笔录是否能够公开的答案是分情况公开。若是询问笔录作为证据当庭提供使用的,且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就可以公开。但是,如果询问笔录已经作为材料归档,就只能由代理律师到法院进行查阅,普通民众不能随意查询,即不对外公开。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一、法定不公开审理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法定不公开的案件,不必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发现此种案件就应主动作出不公开审理的决定。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决定对案件的审理不公开进行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公开进行是一般原则。但由于有些案件情况特殊,不宜公开审理,因此,《民事诉讼法》对此作了例外规定,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2023-06-23
    307人看过
  • 证言证人不出庭行吗
    法律综合知识
    若证人基于正当理由而无法出席庭审,那么证词仍具有有效性。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欲请求证人出庭作证,经过法院经专业审查认定证人出席庭审确有必要性或将会对案件产生重大影响后,应负有确保证人到庭作证的责任。倘若证人由于确凿理由不得已无法出席庭审的话,需经由法院许可,方可向法庭提交证人证词。此时,该证词将与案件所有其他证据联合评估,以作出全面公正的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2024-05-11
    127人看过
  • 釆用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是程序违法吗
    在公正严谨的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时,必须坚决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作为裁断的基本准则。对于那些未经严格质证过程所收集的证据资料,我们无法将其作为确定事实真相的可靠依据来使用。而所谓鉴定结论,简单来说便是鉴定人员运用已经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先进科技手段,针对某个案件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通过详细、深入的书面讨论和评定后得出的客观评价。其中,鉴定意见主要包含了以下四大核心要素:首先,是鉴定工作所关注的具体鉴定对象,例如物证等直接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实体物品;其次,是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要求他们拥有相关领域的丰富经验以及专业背景;再次,是鉴定工作所需采用的必要操作流程和方法技巧;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即对于鉴定成果所形成的最终鉴定结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呈现。《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
    2024-05-08
    368人看过
  • 找到证人证言证明重婚怎么判罚?
    找到证人证言证明重婚,且犯罪事实成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民法典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一、重婚的认定条件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
    2023-06-27
    302人看过
  • 证人证言公证了证人可以不出庭了吗
    证人证言公证了证人是需要出庭的,因为在审理的时候会涉及到询问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
    2023-02-11
    442人看过
  • 单位证明的性质是证人证言
    所谓单位证明,系指以单位名义就涉及案件的事实或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书。可见,单位证明的概念构成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单位证明是一种证明文书;第二,单位证明是就涉及案件的事实或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书;第三,单位证明是以单位名义出具的文书。所谓单位证明的性质,亦即单位证明的法律属性,系指单位证明作为特定的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笔者认为,单位证明的性质应是证人证言。依通说,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向法院或当事人提供证词的人。证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位证人;另一类是自然人的证人。所谓证人证言,即是指证人将其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或证词。由证人证言的概念可以看出,证人证言的构成须具备如下三个方面:第一,证人证言是一种陈述或证词,而陈述或证词须以书面或口头等其中之一种客观形式表现出来;第二,证人证言的内容是就涉及案件的事实或情况所作的陈述或证词;第三,证人证言的主体分为单位和自然人两种。由
    2023-04-22
    168人看过
  • 怎样分辨证人证言和书证证言?
    书证是以一定的物质材料作为载体而存在的,并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证人证言则是指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陈述,一般是以口头方式表达的,并要求证人接受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询问和质证,对相关的作证背景作出回答,但若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提交书面证言。因此,证人证言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口头证言和书面证言。书面证言和书证确有某些方面的相似性,但这是两种不同种类的证据,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书证是伴随着案件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其制作过程与有关案件事实相联系。而书面证言是证人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公安等司法机关所作陈述的书面形式表述。2、书证的内容因其载体的特定化而固定,而书面证言则有可能因主客观的原因发生变化,这也正是法院要求书证提交原件而对故意作伪证的人进行处罚的原因。3、书证的内容如有不真实,其
    2023-07-18
    349人看过
  • 口头质证中的证人证言规定
    1、意见证据规则;2、证据能力规则;3、证据的合法性规则;4、瑕疵证据的补正与质证;5、当庭翻证的采信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证人证言里边的规则首先要掌握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就是说证人证言的内容应当是其亲身感知的表述,不应是揣测性的、推断性的、评论性的、推断性的证言。证据能力规则。证据能力规则,主要是证人在作证的时候,他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证据的合法性规则。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瑕疵证据的补正与质证。对证人证言的瑕疵证据如何去质证:证人证言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可以从证据的客观性角度来质证;询问证人的地点不符合规定的。当庭翻证的采信规则。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相互矛盾,如果证人当庭能够对其翻证做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庭审证言。证人证言
    2023-07-07
    148人看过
  • 怎样认定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如何认定
    一、如何认定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是口头陈述,以笔录加以固定;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所以,证人应当是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情,能够辨别是非并正确表达的公民个人,单位不能作证人。鉴于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间形成了相应的证明关系所决定,因此,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由办案人员随意指定更换;证人本人也不可以仅以个人意见作证或拒绝作证;证人必须亲口陈述或亲笔书写证言,除办案人员制作笔录以外一般不能委托他人代理。这种“证人不可替代”的特性同时决定了证人作证的优先,即当诉讼中的证人身份形成以后,他们将不可以在诉讼中担任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及鉴定人、翻译人
    2023-06-03
    408人看过
  • 法庭上证人证言管用吗
    一个证人的证言属于孤证,必须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有效。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只有一个证人证言是不能定罪的,孤证不能定案。如果还有其他证据,证据之间形成了证明体系,而证人证言虽然只有一个,结合其他证据能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是可以定罪的。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一、共同犯罪供述一致能否定罪不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该证据属于待补强证据,属于孤证,必须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二、只凭口供证据能否定罪仅凭口供证据是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处罚的,仅在具有足够证据
    2023-04-11
    353人看过
  • 证人证言中的证人不出庭作证有什么后果?
    一、证人证言中的证人不出庭作证有什么后果?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后果如下,经过法院的通知,不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强制其出庭。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会被训诫,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证人根据法律规定是有义务出庭的。如果不出庭将导致证言的效力减低。比如在诉讼当中,对同一事实,诉讼双方都有证人。如果自己的证人没有出庭而对方的证人出庭了,自己的证人的证言将不如对方证人的证言有效力。二、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有什么?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督促证人诚实作证,法律对于作伪证设定了相应的不利后果。证人、鉴定人作伪证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证人出庭作证是,法院
    2024-01-30
    3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对到庭证人证言进行质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9-29
      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7.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
    • 关于证人到庭的证言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21
      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其进行质证: 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
    • 关于到庭证人证言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其进行质证: 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
    • 怎样承担到庭的证人证言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2
      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其进行质证: 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
    • 对到庭证人证言如何质证,应该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30
      对到庭证人证言要经过以下途径来进行质证:考察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以及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