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权如何行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14:40:15 291 人看过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以行使抗辩权:(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关于抗辩权行使程序的问题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行使;

2、先履行抗辩权只能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行使;

3、后履行抗辩权只能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抗辩相关文章
  • 怎么行使票据权利的抗辩权
    一、票据抗辩权的特征票据抗辩权具有两个特征:1、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来行使。2、票据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阻却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得票据债务人能够拒绝履行票据债务。二、怎么行使票据权利的抗辩权1、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2、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
    2023-03-07
    242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的表象——票据抗辩
    近年来,票据法理论研究的学者已注意到票据抗辩方面的研究,但大多学者都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而不是从权利角度来探讨票据抗辩权制度,因而没有对票据抗辩权作出直接的界定,而仅以《票据法》上对抗辩所作定义为起点对票据抗辩行为展开分析研究。其实,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在于票据债务人享有票据抗辩权,二者之间是源与流、本与末的关系。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在于票据债务人享有票据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行使就是一种票据抗辩行为,票据抗辩权和票据抗辩行为之间互为表里,是辩证的统一。既然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所在,那么票据抗辩权的权利内容与票据抗辩行为的行为内容存在着逻辑上的同一关系,因此,对票据抗辩行为的行为内容作出界定,就会在逻辑上确定票据抗辩权的权利内容。[4]关于票据抗辩行为,之前学者们研究作出的解释有多种,有的认为,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请求权),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拒绝,称为
    2023-06-06
    91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行使前提是什么
    票据抗辩权行使条件:根据《若干规定》规定,笔者认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无效的票据主要有下列三种:(1)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缺少任何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当然无效。(2)票据金额记载不合法。《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3)在票据上作不合法更改。《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票据是指原记载人改变原有记载事项,它不同于伪造或变造票据。《票据法》允许更改的已有记载事项,可以更改,禁止更改的,绝不可更改,否则,将导致票据无效。2、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
    2023-03-16
    384人看过
  • 试论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一、票据抗辩及票据抗辩权票据抗辩是指票据权利人(持票人、被背书人)行使其票据权利时,票据债务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依据票据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以拒绝,以阻止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为。简言之,即票据债务人依法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享有的,因法定事由而可以对抗持票人,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权利。票据抗辩权是与票据权利对立存在的一种权利,它的权利人,是票据债务人,持票人无此种权利;它的作用,是对抗持票人,拒绝履行债务:它的行使,以票据法规定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为要件。二、票据抗辩权的种类及行使条件根据票据抗辩权的效力和抗辩对象的不同,票据抗辩权可分为对物抗辩权和对人抗辩权。对物抗辩权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可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的抗辩权。对人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因特定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无合法基础,所享有的可对抗其
    2023-03-20
    194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所谓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的权利。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票据抗辩权具有两个特征:第一,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来行使,第二,票据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阻却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得票据债务人能够拒绝履行票据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3条第二项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相关法条规定:第十三条票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第十四条票据债务人以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五条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
    2023-05-01
    485人看过
  • 试论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票据纠纷案件,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06-14
    253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抗辩属于不完全抗辩、切断的抗辩、限制的抗辩,票... 更多>

    #票据抗辩
    相关咨询
    • 票据法票据抗辩权行使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2
      票据抗辩权行使条件: 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无效的票据主要有下列三种: (1)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第22条、第76条、第85条分别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缺少任何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当然无效。 (2)票据金额记载不合法。《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
    • 票据抗辩权行使程序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3
      根据《若干规定》第16条的规定,笔者认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 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无效的票据主要有下列三种: (1)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第22条、第76条、第85条分别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缺少任何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
    • 票据抗辩权行使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票据抗辩权行使条件: 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无效的票据主要有下列三种: (1)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第22条、第76条、第85条分别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缺少任何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当然无效。 (2)票据金额记载不合法。《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
    • 票据抗辩权的行使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30
      票据抗辩权行使的限制: 第一,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第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 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3
      票据抗辩权行使条件: 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无效的票据主要有下列三种: (1)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第22条、第76条、第85条分别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缺少任何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当然无效。 (2)票据金额记载不合法。《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