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和程序,有没有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06:03:43 392 人看过

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有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程序是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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