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害公民人格权的,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包括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人格权的分类
人格权作为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证的法律体系中可以分为宪法上的人格权和民法上的人格权,两者是不同性质的权利。
虽然在现代社会,人权中的法定人权主要在宪法中规定,但在本质上作为一种道德权利的人权,体现的是整个法律体系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它对宪法上的人格权和民法上的人格权都具有指导意义。在法律实践上,现代法律实践只能根据宪法基本权利条款所体现的人权价值来影响民法人格权制度的发展,宪法在这里只是提供了民法人格权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合理性依据,民法上人格权的确认和保护仍应由民法来完成。而鉴于法学实践,人格权将是细分其自身权力及权利义务的有效分水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
法律对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338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452人看过
-
法律怎么规定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262人看过
-
版权保护的法律责任
429人看过
-
监护人责任保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317人看过
-
监护人责任保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64人看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
法律保护债权人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30作为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内容之一,在公司法律体系内其保护贯穿于公司生命周期始终:“出生时”:出资、未成立产生的责任、抽逃出资责任,“生存中”:对外担保、限制股东滥用权利,“死亡或变化中”:公司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对债权人责任承担等,具体而言: 1、公司未成立的责任承担。如《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人民法院
-
监护人的责任的法律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1-08-27我国《民事通则》第条第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民法通则》第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
-
法律对妇女人格权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法律怎么规定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公民、法人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在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或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侵害他人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权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依法责令侵权人消除不良影响为受害人恢复名誉,以挽回受害人所受的损害。 3、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指
-
如何分清,侵犯了人格权与人格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3关于“人身攻击”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定义,理论上也好像找不到一个界限。但从众多事实依据来看,人身攻击应该是以舆论为导向,无法律效力,却多半带有明显的个人主观意愿,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文字或言论;此文字、言论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且内容词性为贬义、攻击性强;这样我们应该可以给它下个定义:人身攻击即某人或某些人因主观意愿针对他人及身体以无差别文字、言论攻击。其实这个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应该叫侵犯人身权。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