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议的应该怎么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1:33:31 437 人看过

对于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被监护人住所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一、指定代理的意思是什么

指定代理人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的指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应当在近亲属中指定。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二、民法典小孩监护权变更要在户口所在地

若是采取协议变更的方式,在不迁移孩子户口的情况下双方直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若需要办理迁移孩子户口,建议双方到迁入地派出所的户籍室咨询如何办理。若是采取诉讼变更的方式,则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民法典》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有哪些

对老年痴呆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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