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管辖法院范围的法律文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06:10:06 370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的相关问题,包括选择管辖的范围、形式和明确性,以及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同时,本文还阐述了合同订立条件,包括主体存在、依法进行、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成立要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等。在合同纠纷产生时,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类型选择相应的法院管辖,以保证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根据协议,可以商定管辖法院,这些法院应该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点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诉讼法院,但是不能违反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

一、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

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二、合同订立条件如下:

1、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法。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商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总之,协议中可以约定的管辖法院,但是不能违反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其相关事项。合同类型多种多样,而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对于当事人想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就要先确定好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例如,若是属于保险合同纠纷,按照要求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所以合同订立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协议管辖法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协议管辖法院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通过协议选定的一类人民法院。协议管辖法院的审判权由当事人行使,但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协议管辖法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协议管辖法院的管辖范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议管辖法院可以管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但是,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民事案件。

其次,协议管辖法院的管辖权不得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由自己选择的法官审理案件,但不得协议选择自己不具有审理权的法官。

最后,协议管辖法院的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违反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综上所述,协议管辖法院需要注意管辖范围、职权范围和协议内容的合法合规问题。只有当事人遵守法律规定,才能确保协议管辖法院的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协议管辖法院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通过协议选定的一类人民法院,其管辖范围、职权范围和协议内容的合法合规问题都需要注意。在选择协议管辖法院时,当事人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违反法律规定而使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哪个法律规定了重婚罪的管辖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刑事案件应该由行为人犯罪地的办案机关行使管辖权。但最高法关于刑诉法的解释中有规定,被告人构成重婚罪的,可以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被害人直接向犯罪行为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辖更适宜的话,也可以由该地法院管辖。重婚罪管辖权如何归属重婚罪管辖权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当被告被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之后,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
    2023-07-01
    450人看过
  • 法院的住所与地管辖范围都有哪些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公民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以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处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居住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就被告是民事案件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原告住所地管辖专属管辖的案件外,大多数民事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针对被告住所地管辖范围内的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以下确定管辖范围的原则:1。双方都被取消城镇户口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当事人户籍迁出后未落户的,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满一年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双方均为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
    2023-08-18
    87人看过
  • 起诉开发商的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
    关于房地产企业在合同纠纷处理中所涉及的司法管辖问题,我国现有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首先,针对商品房消费者合同纠纷案件,其所遵循的原则是约定优先。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自行协商并确定适合的法院管辖地,包括但不限于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署地以及原告所在地和标的物所在地等。这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均具备对该争议进行审理的实际关联性。其次,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任何约定,则应依据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来确定合适的法院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8-06
    190人看过
  • 军事法院管辖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军事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或者军内法人的民事案件。申请宣告军人失踪、申请宣告军人死亡的案件,申请人向军事法院提出的,军事法院可以受理。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此外,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三)现役军人在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2023-06-13
    35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和管辖范围
    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和管辖范围司法鉴定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由人民法院委托,正在审理的案件中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其他解决纠纷的单位如单位保卫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妇联,计生委,劳动人事部门等委托的有关损伤程度、损伤判定、伤残程度、亲子关系鉴定。由人民法院委托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及刑事案件中有关被害人精神状态与特发事件的关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心理状态评估。由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损伤程度评定损伤程度评定是指法医鉴定人对因故意伤害或意外伤害致人机体损伤及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面分析,并依据有关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严重程度。损伤程度评定在涉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中的处理及审判中起着关键作用。委托
    2023-04-25
    193人看过
  • 法院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范围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哪个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02
    149人看过
  • 无因管理法院管辖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本人住所地、侵权行为地)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管理人住所地、侵权行为地)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性质无因管理能引起债的发生,是一种法律事实
    2023-06-13
    149人看过
  • 法院的管辖范围及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如果认为案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如果认为本法院没有管辖权,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对于改变管辖以后的审理期限如何计算呢法律规定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是为了保证新管辖的人民法院有足够的时间审理案件。如果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属于第一种
    2023-07-07
    351人看过
  • 法律规定移送管辖有哪些条件
    一、移送管辖有哪些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的区别1、概念不同: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移送管辖,是指地方
    2023-03-19
    101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为,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结合,综合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
    2023-07-06
    293人看过
  • 文物司法鉴定范围有哪些规定?
    文物司法鉴定范围有:1、不可移动文物鉴定: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石窟寺、古石刻、古墓葬、古壁画、纪念馆等;2、可移动文物鉴定:陶瓷、金银、铜等金属、玉石、漆器、玻璃器皿、雕塑、家具、书画、碑贴、拓片、图书、文献、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品等;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3、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物品鉴定。传统文物鉴定和文物司法鉴定的区别文物鉴定的具体方法很多,基本方法可归纳为传统方法和现代科学方法。传统鉴定方法是自古以来,人们在研究、鉴定文物中不断探索、总结、发展、再总结的科学成果。其基本内容是在对文物分类的基础上,对同类文物进行比较辨识和综合考察。1、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在古代和现代,都采用比较的方法鉴别文物。以文物藏品为例,对真伪年代、价值未作出辨识的文物,鉴定时,需选取已知其真伪、年代的同类文物的标准器,并将两者对比,进行分析,找出未辨识文物与标准器物之间在形
    2023-07-12
    431人看过
  • 刑诉法指定管辖检察院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指定管辖的定义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二、指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民诉法》第37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三、指定管辖的原因(一)、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而无法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
    2023-06-03
    403人看过
  •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管辖的继承纠纷案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独家管辖: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
    2023-08-07
    57人看过
  • 海事海商案件管辖法院的规定有哪些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及时化解海事纠纷,保证海事法院正确行使海事诉讼管辖权,依法审理海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等法律规定,现将海事诉讼管辖的几个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管辖区域调整1.根据航运经济发展和海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对大连、武汉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作出如下调整:(1)大连海事法院管辖下列区域:南自辽宁省与河北省的交界处、东至鸭绿江口的延伸海域和鸭绿江水域,其中包括黄海一部分、渤海一部分、海上岛屿;吉林省的松花江、图们江等通海可航水域及港口;黑龙江省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等通海可航水域及港口。(2)武汉海事法院管辖下列区域:自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至江苏省浏河口之间长江
    2023-06-02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合同管辖法院规定范围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2
      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对于被告住所地的确定一般没有争议,但确定合同履行地非常复杂,争议较多。为统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使之更加明确具体,减少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了确定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规则。
    • 哪些法院可以约定管辖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9
      几个管辖法院可以同时约定。当事人对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可以协商签订管辖协议。管辖权可以根据当事人管辖协议中的约定确定,不违反等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法律规定。同时约定几个管辖法院的,原告可以起诉其中一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
    •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哪个法院有管辖范围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
    • 法院管辖范围的地市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0
      1、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最高人
    • 非法拘禁案的管辖范围,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9
      非法拘禁案的管辖范围一般是这样的:非法拘禁罪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触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检察院负责管辖,其余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