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范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5:04:22 306 人看过

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范本鉴于:北京公司(弃权股东)为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五十一(51%)的股份。北京有限公司(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二十(20%)的股份。2003年月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股东同意并形成决议,北京有限公司(股权出让方)向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二十(20%)的股份。北京公司(弃权股东)在此声明:1.本公司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目标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2.本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销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不反悔。3.本公司同意就出让相关事宜对《北京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北京公司(弃权股东)(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什么是股东优先购买权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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