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律规定: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关键要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3 20:20:05 190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林地使用权转让应当遵循的原则及具体规定,其中包括公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及林地、林木的所有权权属明确、转让期限应当在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内等规定。此外,还介绍了林权流转合同的内容及应包括的基本内容。

林地的使用权转让应当遵循公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这有助于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同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具体规定如下:

1.林地、林木的所有权权属应当明确,无争议;

2.转让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3.转让期限应当在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内。

林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流出方和流入方的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和住址。

2、流转双方法人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3、流转林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四至界限、面积、宗地地形图或示意图、林地类型、林种、主要树种等。

4、除森林、林木外的其他附着物现状。

5、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6、流转方式及用途。

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8、合同期满后森林资源存量及其它附着物的处置。

9、双方当事人其他权利和义务

10、违约责任。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12、转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资源管理是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重要活动,旨在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资源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原则,合理利用森林资源,防止乱砍滥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森林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调查应当定期进行,以了解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森林资源的规划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向和方式,制定森林资源管理长远发展规划。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林业规划,采取可持续的利用方式,保护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保护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森林资源的破坏和损失,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滥砍滥伐森林资源的;

(二)非法侵占、破坏森林资源的;

(三)非法采伐、毁坏森林资源的;

(四)非法运输、销售、利用森林资源的;

(五)其他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森林资源管理是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森林资源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平衡。

森林资源管理是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重要活动,旨在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平衡。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是森林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处罚。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森林资源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平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7日 0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家庭承包相关文章
  • 森林法规定怎么写
    一、森林法规定怎么写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三、森林法处罚条例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
    2023-04-24
    484人看过
  • 林木罪构成的关键因素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素:对象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上,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森林,情节严重的。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上是故意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四要素?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四要素如下:1、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为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
    2023-07-02
    263人看过
  • 违反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一、违反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哪些违反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2.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导致林木受损;3.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如毁林开垦、擅自占用林地等;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5.以及擅自移动或毁坏林业服务标志等。这些行为均对森林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违反了森林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二、《森林法实施条例》对于盗伐和滥伐森林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1.对于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根据盗伐的立木材积或幼树数量,处以责令补种树木、没收盗伐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罚款等处罚。2.对于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同样根据滥伐的立木材积或幼树数量,处以责令补种树木、并处罚款等处罚。3.若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其他林木,也依照这些条款进行处罚。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
    2024-07-24
    316人看过
  • 我国法律将森林分为哪三林
    我国法律将森林分为五林才对,主要是以下五类:(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
    2024-05-07
    54人看过
  • 商定合伙经营企业协议的关键要素
    合伙做生意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协商决定,其大致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具体来说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合伙当事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履行期限。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以及租金的给付方式。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的期限。合伙人内部解决争议的方法。两人合伙做生意协议书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__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六
    2023-07-13
    226人看过
  • 该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还是林木买卖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依《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有承包权的转让和使用权的转让两种,具体流转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四种。在贵州省某人口众多的偏僻乡镇,其村民法律意识并不强,许多纠纷都由村民按民风民俗自己解决,该地乡镇法庭一年受理的案件大概不到一百件,几十件而已。2008年,有同村不同组的村民,为了《山林转让合同》的履行选择了法律来解决纠纷,放弃了有暴力的民风民俗解决方式,殊为难得。原告石某提出自己2005年与另一村组的吴-赖签订了《山林转让合同书》,合同约定将吴-赖承包经营的“灯用山”的全部松木以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石某,期限为三年,在合同期内原告有权进入该山砍伐树木,期满之后该山仍然属于吴-赖的使用权。合同在履行到最后一年,即2008年,原告依合同约定砍伐树木时,被同村同组的石-霸阻止,理由是石-霸
    2023-05-03
    394人看过
  • 刑法对滥伐森林罪规定
    滥伐林木罪以以下标准立案:(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三)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3.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4.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5.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2023-03-05
    493人看过
  • 集体林权流转的规定
    林权流转应当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的意愿、价格、期限、方式、对象等应由林权权利人依法自主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采取强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强制或阻碍农民流转林权。坚持林地林用原则,集体林权流转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林地用途、公益林性质和林地保护等级,流转后的林地、林木要严格依法开发利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规范有序,不得有失公允,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应当对等。集体林权流转要注意哪些问题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包括依法征收致使林地经营权发生转移的情形。第一,林权流转不得改变林地的所有权和用途。即林地转让后,还是得继续种植林木,你不能把林地转让给私企老板盖农家乐,更不能把林地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盖别墅。第二,转入方必须是从事农业生
    2023-07-22
    259人看过
  • 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一)土地与树木的关系按照传统的土地观,土地之上的树木属于土地的一部分,原则上不能成为独立的客体。但是,根据现代土地观念,树木不再看作是与土地一体的客体。虽然,在物理属性上,树木与土地不能分离,但是在法律上完全可以将两者登记为不同的物,从而完成两者的分离。土地所有权人不再当然享有地上附着物树木的所有权。土地与树木可以分别所有与处分。(二)我国现行立法分析我国《森林法》第3条规定:“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森林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包括乔木和竹木;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
    2024-01-25
    499人看过
  •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国有和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招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国有和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招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丽政发[2006]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丽水市国有和集体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招标拍卖挂牌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六月十九日丽水市国有和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招标拍卖挂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和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浙江省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是指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将其可以依法流转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
    2023-06-07
    90人看过
  • 关于林地占有的法律规定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林业局林地占用审批权限林业局林地占用审批的权限如下:1、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家林业局审批;2、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林业厅审批;3、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市林业局审批;4、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市)林业局审
    2023-08-15
    141人看过
  • 多少条森林法规定被违反,导致了非法占用林地?
    违法占用或征用林地,责令限期限恢复林地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30元的罚款。对擅自开恳林地,致使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恳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非法开恳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43条。非法占用林地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占用林地追究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应由法院依法追究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有从重与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因素,依据刑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
    2023-07-05
    366人看过
  • 林地租赁经营
    土地承包
    林地承包需要和村委或农民签订合同。承包林地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林地间作的法律限制退耕还林地区有条件的林粮间作,应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限。退耕还林地按照土地规划属于林地,就要植树种草、保持水土。所以,退耕还林地区发展林下经济是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重要前提的,而林地用途改变与否,不仅需要考虑农作物的种植面积,还应当综合考虑树木的有无、密度和长势等来综合加以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
    2023-07-02
    206人看过
  • 伪造林地流转合同负什么法律责任
    承担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签订新合同后旧合同还有用吗新合同与旧合同的约定期限不重迭,是互不影响效力的。当事人或当事双方
    2023-03-06
    5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更多>

    #家庭承包
    相关咨询
    • 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8-21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林地承包期限是从签了林地承包合同以后开始计算的,30~70年之内,具体承包多久跟发包方要协商好,如果双方约
    • 如何区分林地承包经营权与林木流转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25
      区分如下: 1、林地、林木流转是指林权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 2、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主要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承包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人按转包合同约定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并向转包人支付转
    • 集体林地转让需要注意什么,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2
      集体林地流转需注意,除商品林外其他如重点工艺林等性质的林地不能流转。同时,集体林地的流转需取得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方可流转。个人取得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形式流转。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地的林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
    • 森林法和森林法的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1
      二者均为我国林业管理上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但有区别,主要是: 1、《森林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属于法律;《森林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属于行政法规; 2、《森林法》是上位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是下位法。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否则抵触的部分无效; 3、《森林法》是《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纲,《森林法实施条例》是《森林法》的具体化和细化。
    • 如何区别林地林木流转与承包经营权转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25
      区分如下: 1、林地、林木流转是指林权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 2、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主要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承包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人按转包合同约定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并向转包人支付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