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0:43:10 454 人看过

一、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可以退股吗?

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这种减资方式就能实现股东的退股。

三、股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

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将属于自己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受让人;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与股权并非通过双方意思一致的方式转让,包括继承、公司合并等情况。

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的现实意义在于,部分股权转让交易如果从直接转让变成间接转让可以实现避税的效果。

股份制公司的管理层有权回购属于自己公司的股权,但是一定要在满足以上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回购,同样,股东也可以用退股的方法实现减少投资资本,但是无论是做什么,都要遵循法律原则的情况下进行,这样才能使自己做出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否则,恐怕会给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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