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古晓琳,男,1964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孟津县人,高中文化程度,无业,住洛阳市老城区顺城东街24号。1992年9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2008年10月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二年。2008年11月12日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洛阳市看守所。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洛老检刑诉(2009)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古晓琳犯盗窃罪,于2009年2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任予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古晓琳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27日晚12时许,被告人古晓琳趁被害人宗某醉倒在洛阳市老城区南大街之际,将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交通银行卡、农信社金燕卡盗走,于次日凌晨1时前后,先在交通银行洛阳老城支行的ATM机上取款两次,分别取走交通银行卡上的现金2000元、农信社金燕卡内的现金2000元,又在中国银行洛阳老城支行的ATM机上取款九次,累计取走农信社金燕卡内的现金16900元,两处共计取款20900元。作案后被告人古晓琳又返回被害人宗某醉倒处,将所盗身份证、交通银行卡、农信社金燕卡放回尚未清醒的被害人的裤子后兜后离开。所盗赃款被告人古晓琳已全部挥霍。
上述事实被告人古晓琳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宗某的陈述,视听资料、网点自助设备入账流水清单、银行交易对账单等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古晓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古晓琳的认罪态度尚好,但所盗赃款未退还失主。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赃款未退赔等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古晓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元2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古晓琳的刑期自2008年11月12日起至2013年11月11日止;罚金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卫宏战
审判员李宣
审判员王维伟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张展
-
被告人王晓欢、翟空空盗窃一案
238人看过
-
是否盗窃古墓罪
81人看过
-
莫琳、李复春抢劫一案
224人看过
-
樊雅彬盗窃一案
390人看过
-
常敬兆盗窃一案
446人看过
-
冯腾龙盗窃一案
230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古玩盗窃案件的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古玩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该如何确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3对于所发生的古玩盗窃案,应由公安机关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盗窃罪的,进行刑事立案,追究盗窃者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则应予以行政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盗窃案立马会立案。对于盗窃案件不广需要调查取证,还需要找到嫌疑人在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盗窃电缆如何量刑的有人晓得不?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5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不管盗窃物品数额大小都可能被定罪处罚。如果是盗窃没在使用中的电缆:涉嫌盗窃罪,数额达到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时涉嫌盗窃罪,没有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一、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
盗窃和盗窃是否是同一案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9立案时是盗窃,但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有其它犯罪的,也可以一并侦查处理。你朋友盗窃3900元,量刑在三年以下,然而检察院量刑建议上是三年六个月,说明他还不其它犯罪或犯罪数额超过一万元。你朋友既然不知道有诈骗的事,说明关于诈骗没有找过你朋友谈笔录。或是你朋友没有说清。如果你朋友确定无诈骗行为,或认为其量刑过重,可以委托律师阅卷和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