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占用人行道、城市绿地、其他非道路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建(构)筑物和非交通类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24 16:56:36 223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占用人行道、城市绿地、其他非道路公共场所设置报刊亭、电话亭、岗亭、工具设备房、早餐车、标识牌、指示牌(不含道路交通指示牌)等各类临时建(构)筑物和其它非交通类设施的,应符合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城市容貌标准。设置各类临时建(构)筑物和其它非交通类设施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造成安全隐患。

二、办理材料

字迹工整、清晰、信息真实、有效;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1.图片需为彩色,应当表现出拟设置现场的全貌;2.应当真实反映现场情况,不得对照片进行调整加工和修改制作;3.图片需加盖申请设置单位公章。

1.图片需为彩色,应当表现出拟设置现场的全貌;2.图片需加盖申请设置单位公章;3.许可通过后,申请单位须按照设施效果图进行设置,如有变更,许可无效。

提供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书。

在非公共用地内设置设施的须提供。

在非公共用地内设置设施的须提供。

属市政公用设施的,需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设置规划证明文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城管局局官网(http://www.szm.gov.cn)提出申请,如实、准确填写《深圳市占用人行道、城市绿地、其他非道路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建(构)筑物和非交通类设施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目录中所列材料电子版。

2.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需求明确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需求不明确的,不予受理,同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申请人。

3.审查

受理后,市城管局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勘察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和现场勘察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4.办理结果

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办事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填写《深圳市占用人行道、城市绿地、其他非道路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建(构)筑物和非交通类设施申请表》2份,及申请材料目录中所列材料。表格可在市城管局局办事窗口免费领取或在市城管局网站(www.szm.gov.cn)上免费下载,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2.受理

依法不需要审批的,即时告知不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有权受理的机关;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出决定;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实施办法规定期限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市城管局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勘察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和现场勘察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4.办理结果

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办事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一)需在城市街道两侧或者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二)需在城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三)需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四)需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的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5年)

第二十五条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共场所、城市规划待建地、预留地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设施,但根据规划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因重大庆典活动或者建设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报市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需要临时占用公共场所的,应当报市主管部门批准。

违反第一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强制拆除违法设施,并可以按每处设施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一千元罚款。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00年)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应当严格控制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确需设点经营的,必须向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方可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必须在设计和施工前制定保护措施,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惠东县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等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确有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2、若该行为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二、办理材料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东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
    2023-11-30
    68人看过
  •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归什么所有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24-04-22
    183人看过
  • 深圳龙华区建设工程施工图核准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城市更新项目)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办理:1)属于城市更新项目;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除外);3)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4)通过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还应当通过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批;5)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6)已取得环保、人防、水土保持、排水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7)市政工程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取得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8)属于文物保护、口岸、国家安全控制、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机场净空保护等区域的项目需提交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备注需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应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配套
    2018-02-24
    368人看过
  • 韶关仁化县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因建设需要临时搭建建筑物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2.征得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二、办理材料原件,一式四份。彩色,原件和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仁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11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的相关资料。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自取。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
    2023-05-08
    491人看过
  • 揭阳榕城区在(普通省道)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以提出许可申请:1、许可事项符合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3、道口设计应当经公路技术专家进行技术评审;4、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与国道、省道公路搭接的路段,应当铺设不少于50米的次高级以上路面;5、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已征求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已组织了听证;6、申请人已与许可机关签订了行政合同;7、许可事项涉及公路培补偿的,申请人已与养护部门或公路经营企业商定了赔(补)偿数量和路产修复方式,并签定了公路赔(补)偿合同。二、办理材料如实填写申请表内的所有信息。①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
    2023-05-08
    50人看过
  • 五华县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国、省道由公路局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附件21路政许可条件第七点,申请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事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设置平面交叉道口,交叉道口的岔数、交叉角、间距、视距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的规定。3)公路与公路交叉,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a)同一平面交叉,岔数不应多于4条;岔数多于4条时,应采用环形交叉,环形交叉的岔数不宜多于5条。b)平面交叉的交叉角宜为直角。斜交时,其锐*应不小于70°;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应不小于60°。c)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平面交叉最小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公路等级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公路功能干线公路集散公路一般值间距m20001000最小值间距m500300d)公路与公路平面交叉的视距要求:每条岔路上都应提供与行驶速度相适应的引导视距(如图10.
    2018-03-01
    494人看过
  • 深圳龙华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深圳立项的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省级立项的深圳市辖区内不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划的生产建设项目。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与报告书编制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签名),提供电子文件。加盖申请人与报告书编制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签名),提供电子文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签名),提供电子文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签名),提供电子版。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1)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的公开。实施机关应在网站、办理大厅公开受理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2)申请接收。实施机关应接收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的本事项的申请,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3)登记。受理人在接收到申请后,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收时间。4)申请编号。实施机关网站在完成申请材料登记后自动生成一个申请编号。5)收件凭证。系统自动进行登记,并自动生成收件凭
    2023-12-23
    348人看过
  • 深圳龙岗区临时用地审批(强区放权事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属下列三种类型: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地质勘查临时用地,抢险救灾临时用地;2)不占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绿地和规划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3)不影响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4)不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二、办理材料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制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
    2023-12-16
    90人看过
  • 云浮郁南县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因工程建设却有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2)制定施工方案。涉及公交线路改变的,该施工方案还须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3)对片区路网交通运行影响较大的项目,需由建设单位进行相应的交通评价;4)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的、对通行影响较大的情况,需进行公告;5)许可证到期,但工程未完工,需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二、办理材料工程延期申请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涉及公交线路改变的还须出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意见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道路主管部门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对通行影响较大的情况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对通行影响较大的情况。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需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县公安
    2018-06-29
    473人看过
  • 阳山县临时占用县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有和举办活动内容相适应的组织机构;2、有注册登记的单位和合法的资产;3、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举办公共社会活动的批文。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阳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即时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和决定。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
    2023-05-31
    200人看过
  • 龙川县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申请事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许可事项符合有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3)施工设计方案已通过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审查,且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4)已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由具有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出具)和处置施工险情、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5)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许可机关已经征求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已经组织了听证。6)涉及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申请人已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签订了公路赔(补)偿协议。7)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二、办理材料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由具有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出具)。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
    2023-12-06
    485人看过
  • 开平长沙区工程建设占道施工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具备工程建设占道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二、办理材料附交通组织方案(样表见附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样表见附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工程建设占道施工审核呈批表》加“不同意意见”。4.领取结果。申
    2023-05-08
    476人看过
  • 南澳县城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需要依附于南澳县县级管养城市道路建设(包括迁移、迁改、拆除)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申请条件的单位和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确实需要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二、办理材料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内容。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南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
    2023-05-31
    445人看过
  • 深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建筑类)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办理:(1)建筑主体及附属工程竣工;(2)室外及配套工程完工;(3)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要求,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求;(4)已完成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查丈;(5)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已拆除;(6)规定配套公共设施应移交给政府的,需完成移交协议的签订;(7)开工前已办理建设工程验线手续。二、办理材料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质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
    2023-11-27
    2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城市道路改造设置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流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道路、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地下管线建设的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统筹各专业管线的规划和建设,建立统一的综合地下管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依附道路建设的地下管线,应当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同步铺设。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当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已经建成地下公共管沟的道路,不得另行擅自开挖铺设管线。已有的地上管线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时序改造入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
    •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地、公共设施及物业服务用地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筹集和使用建
    • 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临时占用绿地手续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并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需要移植树木的,应当一并申请。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拟恢复的效果图及承诺书;(二)占用绿地的位置、面积、附着物等现实情况;(三)项目立项以及用地、规划等证明文件;(四)绿地所有权人书面意见或者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
    • 农用地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7
      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干燥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 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包括哪些流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9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