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死亡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0:01:40 237 人看过

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一般应当撤销案件,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形,以及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阶段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构成犯罪但是判刑畸重的,仍应改判。

一、刑事一审开庭流程

刑事一审庭审程序如下:(一)庭前准备;(二)开庭;(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它是法庭审判的必经程序。是指被告人陈述自己对案件的意见或表明自己的认识和态度,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法庭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六)评议和宣判。合议庭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确定对案件如何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合议庭评议秘密进行,分别作出如下判决: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评议结束后即可当庭宣判。当庭宣告判决,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

二、由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能翻案吗

1.由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能不能翻案,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的,法院就会改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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