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终止审理刑事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7:24:46 76 人看过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案件在拘留后并没有强制要求什么时候开庭,但是明确规定了案件审结的时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庭审理,这个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可以延期至三个月,如果对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再延期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审理相关文章
  • 终审裁定的案件一审法院还能判吗
    终审裁定的案件如果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之后,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并发回原一审法院再审的,一审法院就可以再次审理。哪些情况下可能会发回原一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一)原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三)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五)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关于一审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
    2023-04-21
    21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一审可以不予审理和终审吗
    在我国刑事案件一审不能终审,一审过后当事人可以上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所以刑事案件是没有一审终审的。但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离婚上诉什么时候判决首先我要向大家解释一个概念,我国离婚诉讼采用二审终审制,二审终审制的意思是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一审、二审两个审级,就会获得最终裁判,任何一个案件都要先经过一审才能再上诉申请二审。任一方当事人若对一审结果不满意,均有权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案件随之进入第二审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法院一般应在3个月内审结,对一审裁定提出上诉的案件,法院一般应在30日内审结。但在实务中,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法院,案件数量比较多,案情也相对复杂,有时法官并不能完全依据法律规定的时间审结案件,因此关于离婚上诉何时判决这一问题,并没有一个唯一确定的答案,需
    2023-06-22
    280人看过
  • 死刑案件谁是终审法院
    一、死刑案件谁是终审法院终审是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审案件(除香港澳门地区外,由于一国两制情况,终审在当地终审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都是终审,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侦查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极少数案件由检察院侦查,这里只讲公安侦查的问题。公安机关发现犯罪行为时应当立案侦查,接到报案时需要审查,经审查发现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之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判阶段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嫌疑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将案件卷宗移送法院,同时将起诉书一并提交给法院。三、普通刑事案件
    2023-06-15
    478人看过
  • 法院裁定“龙太子”商标案中止审理
    浙江太子龙控股集团公司热销的童装名叫龙太子,然而,龙太子早在1997年就被四川人李光辉注册为童装商标。为此,后者将浙江太子龙公司诉至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详见本报2月22日B4版相关报道)。记者近日获悉,法院以浙江太子龙公司申请注册的龙太子商标予以初审公告为由裁定本案中止审理。法院认为,从被告提交的注册商标受理申请书,部分驳回通知书和初审公告可以确认,浙江太子龙公司申请的龙太子商标审定在第25类服装上使用。该商标是否被注册将影响本案的受理,裁定中止审理。对此,原告表示反对。李光辉的代理人冯杭绍认为,浙江太子龙公司申请注册的龙太子商标只是初步审定,并非已注册,而且童装不在此初步审定范围。而且,该商标是否将来被注册,与其已在童装上使用龙太子做商标侵犯原告商标权的行为没有关联性,不影响法院对该公司此前侵权的评判。记者了解到,浙江太子龙公司在25类服装上注册的龙太子商标于今年4月10日初审公告,并驳
    2023-06-07
    419人看过
  • 高院裁定中院再审的行政赔偿案件执行会终止吗?
    在提交法院审查再审之申请期间,原有生效的民商事判决、裁决和调解书依旧应继续予以执行;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民事裁判文书,如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不应由法院停止其执行。然而,如果涉及到追讨赡养费、抚养费、教育费、抚恤金以及医药品费等与当事人生存相依存的资金事宜,则可以考虑暂时中止相关的执行手续。对于决定再审的案件,法院将依法发出裁定时令,暂时停止潜在的执行动作;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追索赡养费等使当事人面临生存困难的情形,执行工作则可能得到特许。进言之,如因当事人申诉而决定就刑事案进行再审,申诉的期间内原有判决、裁定仍必须持续执行;即使法院最终确定进行再审,也不会暂停先前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的施行。然而,在可能出现被告人经过再审被改判为无罪或者可能减轻原判刑罚,以至于导致未服完刑期便迎来了刑期届满的情况下,法院有权决定暂时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并且,倘若需要,法院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告人实施取保
    2024-04-24
    38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裁定终止审理的能否上诉
    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一、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6、当事人达
    2023-03-07
    12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是终审裁判吗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是终审裁判吗所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审理并作出裁决或判决的案例皆为最终裁决。无论这起诉讼是在最高人民法院作为首个审判机关进行初审阶段后,或是在已完成上诉流程之后仍选择向其提出二次上诉的情况下,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任何裁断与结论都将成为具有终极权威性的裁决,亦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与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犯罪后主动报案,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都视为自动投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
    2024-04-24
    183人看过
  • 刑事一审终审案件
    刑事公诉案件中终审的手续为:1.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者审判员宣读第一审判决、裁定书后,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或者由检察院宣读抗诉书。2.如果检察人员或者辩护人申请出示、宣读、播放第一审审理期间已移交给人民法院的证据的,法庭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播放有关证据。一、交通事故怎样起诉交通事故起诉程序如下:(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三)开庭审理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2)证人作证知
    2023-03-07
    284人看过
  • 终止审理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它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刑×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现已死亡)。××××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对本案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于××××年××月××日
    2023-06-12
    289人看过
  • 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止审理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
    2023-02-24
    246人看过
  • 法院裁定终止执行判决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应当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如果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内容。终结执行是不是不用还钱了一、终结执行是不是不用还钱了1、终结执行不是不用还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只是在现阶段,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限高,加失信;(2)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后,如果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在这里申请人即使没有获取新的财产线索,过一年两年也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重新查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
    2023-07-16
    262人看过
  • 刑事裁定书(中止审理用)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中止审理用)(××××)×刑×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写明需要中止审理的原因)。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院印)××××年××月××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附: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因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脱逃,或者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决定中止案件审理时使用
    2023-06-11
    371人看过
  • 有几起刑事终止案件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是平等对抗和争议的双方将争议告知中立的法官,并要求法官解决争议的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有两种情况:首先,侦查结束后,已经取得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和罪行严重性的证据。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终止侦查。P>第二,调查后发现,在调查犯罪嫌疑人时,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及时终止调查。调查的终结可以是犯罪事实的缺失,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法定非刑事责任。p>调查结束是调查活动的结束程序。侦查机关应当对整个案件作出事实认定和法律认定,决定移送起诉或者撤销案件。因此,做好侦查终结工作,对于保证检察机关准确及时地提起公诉,使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具有重要意义;确保无辜公民和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公民及时获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23-05-07
    363人看过
  •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终止侦查
    1、终止侦查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一、网络诈骗侦查的程序1、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2、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
    2023-03-14
    79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 更多>

    #终止审理
    相关咨询
    • 民事案件不服法院终止裁定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1
      不服撤诉裁定书,不能上诉,只能提交撤诉裁定确有错误的证据,向法院申请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刑事案件会终止在检查院审查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0
      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
    • 案件终止审理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法院会终止审理。终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终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终止审理: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案件中,刑事中止审理裁定书怎样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8
      刑事中止审理裁定书示例如下: 申请人(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应依法中止诉讼。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咸阳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裁定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2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