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12:50:28 379 人看过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血液制品供应事故的刑法分析
    自然人犯本罪的,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条件1、必须有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3、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
    2023-07-11
    111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犯啥罪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由以下要件组成:1、侵犯的国家血液制品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行为人在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3、犯罪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有权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4、主观上只能表现为过失。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55条的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
    2023-08-08
    104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处罚标准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采集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2023-03-14
    412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什么意思
    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什么意思?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操作规定。比如《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等,从而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应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然而,实践中有些单位仍违反检测、操作规定、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而且往往会产生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本法增设了本罪,有利
    2023-04-28
    221人看过
  • 犯有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会怎样判刑?
    犯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客观表现有哪些本罪的相关主体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但是这些部门并没有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本文详细介绍与本罪有关的知识。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首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及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2023-07-11
    58人看过
  •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法院会如何量刑?《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本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血液制品罪的界限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
    2024-01-29
    262人看过
  •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
    2023-03-07
    391人看过
  • 如何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操作规定。比如《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等,从而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应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然而,实践中有些单位仍违反检测、操作规定、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而且往往会产生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本法增设了本罪,有利于抑制这类单位犯罪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
    2023-03-07
    192人看过
  • 2024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
    2023-11-27
    464人看过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相关界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卫生部门对血液采集、供应的管理制度和公众的健康。本罪只要实施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并存在危害公众健康的危险,既为犯罪即遂。本文就其相关问题作相应介绍.本罪与非罪的区分区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非罪界限时,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必须系非法。非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违反国家的操作规程;二是指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如果系合法而为之则不构成犯罪。其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必须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事实上,非法采集、供应的血液或者非法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据之一。当然,具体判断时还应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果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一般亦不构成犯罪;但情节较重的
    2023-06-23
    220人看过
  • 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一、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如下: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需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公共卫生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客观上实施了违规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
    2024-01-07
    282人看过
  • 如何才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一、如何才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1、本罪的主体要件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制作血液制品的单位;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4、客观要件即违规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
    2024-01-06
    52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需要的犯罪构成:(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四)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新刑法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判?新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判刑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2023-07-27
    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是否构成造成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的犯罪根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构成制造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事故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0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犯罪构成: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观上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实施了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可以从哪些方面解决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22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条件包括: 1、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2、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4、客观上表现为犯罪主体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定罪标准是怎样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由哪些构成,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4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