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4:26:02 447 人看过

无权管理与无因代理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是否以本人名义实施行为,行为人是否有行为能力,是否发生本人追认的效力,行为人是否与第三人产生关系等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体现在两者定义、成立条件以及事实存在差异。

一、无权代理与无因管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与无因管理的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

2.是否以本人名义实施行为不同

3.行为人是否有行为能力不同

4.是否发生本人追认的效力不同

5.行为人是否与第三人产生关系不同

6.行为人是否有为本人利益实施行为不同

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有哪些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1.定义不同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2.成立条件不同

不当得利是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

3.事实不同

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而不当得利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三、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1.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事项,如纯粹宗教的、道德的和属公益性质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不作为事项等。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无因管理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无因管理是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但是他不同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会损害到他人一定权利的,是牺牲了部分利益来避免更大的损失发生。1、它们在行为时间上就不同显然无因管理在一般时间下也可以进行的行为,紧急避险则是在正在发生危险时所进行的行为;2、行为实施的结果也不一样。一、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之处有:1、目的相同。二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2、前提相同。二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3、责任相同。二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有: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
    2023-03-04
    485人看过
  • 无因管理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无因管理和职务侵占罪最大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无因管理是属于民事纠纷,职务侵占是属于刑事犯罪,无因管理承担民事责任,职务侵占承担刑事责任。一、个体工商户可以构成侵占吗个体工商户是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因为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单位。在刑法意义上,个体工商户是实质的个人,而不是单位。个体工商户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因此不能认定为公司、企业。二、职务侵占追诉时效是多久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应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因为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而《刑法》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三、侵占公司财产属于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吗侵占公司财务并不属于劳动法范畴,而是属于刑法范畴。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
    2023-06-22
    216人看过
  • 好意施惠与无因管理区别有吗?
    一、好意施惠与无因管理区别有吗?好意施惠和无因管理两者的区别是有的;1、好意施惠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2、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3、好意施惠不同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919——984条规定的无因管理,因为无因管理行为实施时,被管理人不知道管理人在对自己的事务进行管理,被管理人也没有向管理人发出希望管理人实施事务管理的意思表示。好意施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的义务帮工有点相似,但义务帮工是法律行为,而好意实惠是事实行为。二、好意施惠致损引发的侵权如何确定的?好意实惠致损引发的侵权的认定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以及善意目的性
    2023-04-29
    142人看过
  • 什么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一、什么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一)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二)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成为无因管理的民事主体,即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成为无因管理的主体。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此债的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约定的。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无因管
    2023-06-08
    74人看过
  • 从本案看无因管理与保管合同的区别
    2010年2月,张某与赵某在刘某的商店里谈了一笔服装买卖生意。张某将1000套服装运到刘某的商店,并通知赵某前去取货,而赵某却要求退货。因双方争执不下,直到5月底才达成协议,张某遂于6月将服装运走。刘某提出,张某的货物在自己商店存放了3个月之久,占用货位,致使自己的进货和销售受到影响,且其还为张某进行了适当的保管,因此要求张某支付一定数额的管理费用,被张某拒绝,因而成讼。[析案]对于本案,有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张某与刘某之间形成保管合同之债,刘某对张某的货物进行了适当保管,因此张某应当支付保管费用。第二种观点认为,张某与刘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刘某为了张某的利益,在既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为张某实施了管理事务的行为,构成了无因管理。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张某与刘某之间的行为成立保管合同之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
    2023-06-08
    305人看过
  • 如何区分无因管理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
    其本质区别是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而不当得利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2011年5月,钟某因需钱急用,通过朋友黎某的牵线向某银行贷款3万元。同年11月钟某与丈夫付某协议离婚后外出打工,一直未归还借款。某银行遂让黎某向钟某催款,因无法联系钟某,黎某便代钟某还清了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之后,黎某向钟某催讨未果而形成纠纷。在处理本案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黎某为了钟某的利益,在无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代钟某偿还了借款及利息,双方形成了无因管理之债,此案应适用无因管理的规定,判决钟某给付黎某所支出的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第二种意见认为,钟某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到一定利益,致使黎某遭受损失,双方形成了不当得利之债,此案应适用不当得利的规定,判决钟某返还所得不当利益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本案中黎某的代付行为使得钟某
    2023-05-02
    334人看过
  • 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的区别和联系
    一、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联系与区别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具体行为的危险程度不同。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危险而作出的行为。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联系:见义勇为的行为都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但是不能把所有的无因管理行为都认为是见义勇为行为。二、无因管理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三、无因管理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无因管理纠纷适用普通时效,为三年,具体起算时效有以下规则:1.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
    2023-08-27
    152人看过
  •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返还范围
    一、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返还范围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杨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包含误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不同类型的无因管理,其构成要件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亦不同。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因为不当得利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不正常现象,在社会生活中任何人不得无合法根据地取得利益而致他人损害,因此,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其所取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受损失一方当事人有权请
    2023-06-08
    318人看过
  • 强迫得利与无因管理
    强迫得利。指受损人因其行为使受益人受有利益,但违反了受益的意思,不符合其经济计划的情形。此时,应就受益人的整个财产,依其经济上的计划认定其应当偿还返还的范围。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无因管理的特征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确定无因管理不是基于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表示
    2023-06-01
    243人看过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有何明显的差异
    一、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有何明显的差异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1.无因管理是发生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成立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2.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为了他人的利益;3.无因管理主观上要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图;不当得利是发生在主体不知道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无因管理有如下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
    2023-09-01
    192人看过
  • 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2、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就同一现象来说,应首先分析其是否为无因管理,若不成立无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构成不当得利。一般情况下,两者的含义大体相似,不过不能把见义勇为简单地归为无因管理。从法学理论上来说,见义勇为在我国民法中应属于无因
    2023-06-01
    50人看过
  • 无因管理还是无权代理
    患者徐惠芬因患腹部脓肿症,于2002年1月住进H市医院,在住院3年期间,先后手术27次。2005年三月,徐惠芬转到S市甲医院住院治疗。此后,在1年零4个月的住院期间,又先后手术8次,仍未治愈。2006年5月3日,患者经各方医学专家会诊后,转到S市乙医院住院治疗。该院经诊断,确诊为顽固性腹壁窦道。5月20日,在乙医院院长指导下,对患者徐惠芬进行手术治疗。6月23日,作腹壁脓肿切开引流。6月28日,该院拟再次手术。手术前,乙医院主治医生张同义,因患者徐惠芬在该市无亲属,便向陪送徐惠芬住院的甲医院医生盛伟全说明:患者徐惠芬在前两次手术后,体温高达摄氏39度,且持续不退。这次手术后可能再次发烧,而且患者体现,手术后可能发生炎症扩散,从而有导致败血症死亡的可能。当时盛作全考虑到手术较急,无法通知患者亲属立即到场,认为治病要紧,便代表病员家属在术前谈话记录上签了字。徐惠芬手术后,果因败血症医治无效死亡
    2023-06-08
    495人看过
  • 对比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不同之处
    一、定义不同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2、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二、成立条件不同1、不当得利是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2、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三、事实不同1、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2、而不当得利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四、解决问题不同1、无因管理制度解决:管理人以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应有权请求返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获得的利益,有义务交还本人;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受到其他损失时,有权请求本人予以赔偿。这些内容只有无因管理制度才能包揽。2、不当得利制度只能解决其中的管理费用的偿还
    2023-07-04
    96人看过
  •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法律适用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的事实。各国对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1)适用原因事实发生地法;(2)适用支配原法律义务或关系的法律;(3)适用当事人属人法;(4)适用法院地法;(5)选择适用多种法律。2.无因管理是指未受委托,又无义务,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因而支出劳务或费用,可要求他人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国际上对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主要有以下主张:(1)适用事务管理地法;(2)适用当事人共同本国法;(3)适用支配原法律义务或关系的法律;(4)适用本人的住所地法。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无因管理是一种合法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应将管理所得的利益
    2023-06-01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无因管理与行为的区别,无因管理与代理的不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在于: 1、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眉宇为他人利益谋利益的意思,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恰有为他人管理谋利的场合。 2、侵权行为违反社会道德准则,对社会有害无益,是法律不予保护的行为,而无因管理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对他人和社会有利,是该得到鼓励和法律保护的行为。二、无因管理与代理的不同代理人进行代理行为,须有本人授权,同时应以本人名义实施,其法律后果直接由本
    • 什么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与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无因管理(一)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二)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
    • 在我国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区别有哪些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8
      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当得利是当事人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在这种意义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可以阻止管理人干预他人事务的违法性,因此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侵权行为。对某一干预他人事务的行为,若成无因管理即不属于侵权行为
    •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又有什么区别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0
      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当事人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在这种意义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可以阻止管理人干预他人事务的违法性,因此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侵权行为。对某一干预他人事务的行为,若成无因管理即不属于侵权行为
    • 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无因管理不当损害赔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首先是两者的涵义不同,这在教科书里有详细的解释,其实概念本身的字面含义也告诉了我们。无因管理必须是“无因”的,也就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并且管理人尽了善良管理的义务。而不当得利的“不当”指的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这一点跟无因管理是相近的。但是不当得利有一点很重要,受益和损失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这也是不当得利考察的重点,不过在我国,因果关系规定的不是非常严格。区别无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