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公司诉讼参加人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6 13:11:29 93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公司诉讼参加人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诉讼参与人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与非主要诉讼主体:

根据不同的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权利、义务和同案件事实有无利害关系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对诉讼参与人可以作进一步的划分。当事人属于主要诉讼主体,而证人、鉴定人等则属于非主要诉讼主体。

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有权对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侵犯公民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有权向司法工作人员了解同必须由自己承担的诉讼义务有关的某些情况。

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翻译人员除外);有义务遵守各项法律的规定,服从侦查人员、审判人员指挥等。

二、民事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来承担?

原告起诉时缴纳的诉讼费用只是预交而已,是为了启动诉讼程序必须交纳的费用。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你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发生了民事纠纷后,为了合理的解决双方的纠纷,通常都会选择打官司的方式解决,开庭时参与人一般都是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经过法院一审审理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对于一审的判决存有异议,可以进行上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可以参加诉讼的人员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可以参加诉讼的人员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参与民事诉讼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第五十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
    2023-06-18
    44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对诉讼中原告、被告所主张的独立民事实体请求权,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第三人对该请求权的主张作为参加诉讼的理由;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自己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被告输了第三人承担责任吗被告输了第三人不承担责任。民事诉讼第三人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独立于原告与被告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别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劳动诉讼的当事人上诉需要什么条件劳动诉讼的当事上诉需要以下条件:1、只有原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023-04-05
    323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否参加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虽然能作为诉讼主体,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
    2023-03-24
    231人看过
  • 当事人与诉讼参加人
    当事人与诉讼参加人都是就诉讼活动而言的,只要有诉讼行为产生,就必定会有当事人与诉讼参加人的参加,这不论是刑事的、民事的还是行政的诉讼活动,都是如此。因此,当事人与诉讼参加人对于各种诉讼活动而言,是非常之重要的。其的参加,是诉讼活动得以产生和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因诉讼活动的不同,当事人与诉讼参加人也不相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指刑事诉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或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等。可见,当事人是与案件的产生、发展及其处理结果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一般讲,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一方是实施犯罪活动的人或单位,另一方就是其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人或组织。犯罪与被犯罪所侵害是犯罪的一般表现,在有被害人的情况下,犯罪的实施者与被犯罪的侵害者便构成了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即被告人与被害人。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有关人员如当事人的法定代理
    2023-04-21
    466人看过
  • 在押人员能否参加民事诉讼
    一、在押人员能否参加民事诉讼在押人员有民事诉讼的,可以参与民事诉讼,对在押人员起诉的,由原告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民事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
    2023-04-26
    3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参加人有什么权利
    民事诉讼参加人
    一、民事诉讼参加人有什么权利(一)一方当事人单独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原告有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4、原告有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权利。5、被告有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6、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7、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申请复议的权利。4、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5、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6、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7、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8、申请顺延期限的权利。9、进行辩论的权利。10、请求调解的权利。11、自行和解的权利。12、提起上诉的权利。13、申请再审的权利。1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15、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16、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17、对
    2023-06-03
    8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如何参加诉讼
    首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诉讼参与人”中没有犯罪单位的规定,但是犯罪单位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与自然人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由于单位是一个拟人化的社会组织,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庭审中,单位本身不可能自己行使其权利,承担其义务,而必须由特定的自然人,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人代表单位行使其诉讼权利、承担其诉讼义务,由其出庭代表单位受审。其次,由于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关于单位犯罪规定的不衔接,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在审理单位犯罪案件时,审判机关往往忽略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存在,而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为犯罪的主体,只是在进行经济处罚时,才提到犯罪单位,比如在判决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件时,审理案件的法官就会在判决书中写道,某某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几年徒刑。单位犯罪中,代表单位出庭受审的应该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人。在特殊情
    2023-02-14
    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转委托他人参加诉讼吗
    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转委托他人参加诉讼,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转委托人必须有合法的诉讼代理权;必须是转委托人基于特殊原因不能或者不便履行诉讼代理职责;必须取得委托人的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认可;转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一、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
    2023-06-29
    175人看过
  • 可以委托他人参加诉讼的民事诉讼代理人吗?
    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转委托他人参加诉讼,但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转委托人必须有合法的诉讼代理权;2、必须是转委托人基于特殊原因不能或者不便履行诉讼代理职责;3、必须取得委托人的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认可;4、转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有哪些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范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
    2023-07-06
    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无需举证的人还需要参加诉讼吗?
    民事诉讼无需举证的人也还是需要参加诉讼的;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以下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一、民事诉讼的证据有哪些?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
    2023-04-11
    449人看过
  • 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申诉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187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情形下有权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
    2023-06-06
    499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当事人什么是诉讼参加人什么是诉讼参与人
    诉讼当事人诉讼当事人是指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原告人和被提起诉讼的被告人。诉讼当事人必须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没有诉讼行为能力,则应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诉讼当事人的内涵诉讼当事人是诉讼活动不可或缺的参加者,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或引起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和进行诉讼,并接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最常见的就是指诉讼的原、被告双方。原告是诉讼中提出诉讼的一方,没有原告不能诉;被告是原告提起诉讼的对象,没有被告不能讼,没有原被告则诉讼无法提起和进行。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当然,诉讼当事人在不同的审理阶段有不同的称谓——在起诉阶段称为原告、被告,在判决阶段称为胜诉人或败诉人,在二审阶段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阶段称为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诉讼的当事人
    2023-04-21
    130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1、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这是允许提起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之诉的前提之一。2、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遭受的损失,而不限于遭受的直接损失。一、因刑事犯罪造成的损失包括哪些刑事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
    2023-03-07
    43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参与民事诉讼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的规定非常的少,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第66条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第三人的诉讼却并不少。现就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制度中有关问题做如下肤浅阐述。法律规定第三人的目的;1、维护和谐的经济秩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民事权益;2、减少诉累;3、查清案件的事实;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否必须出庭?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的规定非常的少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第三人的诉讼却并不少。如果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按第三人个人意愿,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出庭的作用在于主张自己在于对案件的诉讼标的全部的或者部分的独立诉讼请求,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诉讼请求,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需要就结果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在那个席位上,要根据诉讼请求的内容而决定在原告席还是被告席上。第三人分有独立
    2023-08-06
    4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当事人与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有什么不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8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及第三人等。诉讼参加人是诉讼当事人及相关的诉讼代表人。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 民事诉讼自诉民事案件诉讼请求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 被告人参加民事诉讼当事人要参加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8
      当然参加了。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二十三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
    • 公司债权人的诉讼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3
      1、股东瑕疵出资的,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及其股东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的诉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 3、公司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
    • 法人是否能参加民事诉讼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30
      法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指的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与自然人一样,同属于民事主体的范围。法人参加诉讼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以依法登记的为准,如,公司的董事长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没有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