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交付的货物必须与样品相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6:22:15 293 人看过

有时,买卖合同的当事人通过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即标的物的品质与货样相同是当事人关于标的物品质的约定。这叫凭样品买卖。凭样品买卖要求有样品存在,而且样品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就存在。并且,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或者写明“凭样品买卖”等表明凭样品买卖的意思。如果出卖人先向买受人提示样品,而后双方订立合同时未明确表明进行的是凭样品买卖,则双方不成立凭样品买卖。所以,按照商店中摆列商品购物不属于凭样品买卖。

凭样品买卖的特点,是加强出卖人的责任,视为出卖人担保交付的买卖标的物与货样有同一品质。为了检验买卖标的物是否与货样品质相同,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以待验证。同时,出卖人应当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与与样品的质量相同。

一、合同中的标的物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出卖人一般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依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有处分权的非所有人也可以作为出卖人,如抵押权人、经纪人、人民法院等。

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以他人的物为买卖仍为有效。但如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并移转于买受人,则因主观不能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到来之时,该标的物仍未存在的,按履行不能处理。

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非特定物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否则,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

二、在什么情况下出卖人不承担标的物权利瑕疵义务

1、如果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则出卖人不承担法律责任。2、对于买受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出卖人负有举证的责任。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则出卖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如在房屋买卖中,买受人明知标的物仍在租赁期内而同意购买,则买受人不可要求解除合同,也不可要求出卖人返还价款及赔偿损失。再如买卖双方均知道或凭双方的经验或常识应该知道所买卖的标的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遭到知识产权人的追诉,出卖人可以不就买受人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负。对于买受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出卖人负有举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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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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