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能否对约定负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8:33:20 133 人看过

能够,如果该公司存在符合税法扣押要求、强制执行要求,是可以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一、关于税务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做法的,能够在限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交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藏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能够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保证。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保证,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准许,税务机关能够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前款限定的限期内交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交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准许,税务机关能够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亲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钱、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机敏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隶属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亲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2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税务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税务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税务机关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遵循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及其受扶养人生活必需的房屋、物品。税务机关滥用职权,非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执行措施不当,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哪些部门应当对审计机关的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有资本控股、支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基金和其他有关基金以及政府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对违反国家
    2023-05-08
    220人看过
  • 行政机关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有哪些救济措施?
    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会采取强制措施,不少人对于相关行政法规不熟悉,以为只要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就是合法的。实际上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违法行为,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举报、投诉、复议、诉讼等方式来救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仍存在不少违法执法行为。比如本来不应被拘留的情况,执法机关确将当事人拘留。通常来说,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需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二)违反法定程序的;(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四)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五)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六)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情形。那么,作为当事人遭遇行政违法执法时应该如何救济?1、投诉、举报;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执法
    2023-05-01
    73人看过
  • 税务局是否有权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税务机关无权行政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时,应该由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税务局属于政府吗?税务局属于政府部门。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023-07-20
    451人看过
  • 法律上,税务机关采取政府强制措施不当要承担什么责任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检查,不得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赡养家庭维持生活所需的住宅和用品。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采取强制措施能直接报捕吗犯罪嫌疑人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
    2023-08-18
    330人看过
  • 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措施。一、偷税罪是什么偷税罪一般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法人不对账账户的后果有哪些如果对公账户不对账,银行账户的资料就会失效,账户只能进账不能出账,直至提供新的合规的证件才能重新使用。同时公司的名字在其他的银行再开户或者是办理业务都是没办法办理的。账错乱了也不能及时知道,另税务局可能要查。对账是:1、对前一个清算周期的交易信息进行核对,以确认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和正确性的过程;2、对账即核对账目,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为保证账簿记录正确可靠,对账簿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对的工作;3、应当定期将会计
    2023-03-19
    154人看过
  • 公安机关错误采取强制措施要负责吗
    一、公安机关错误采取强制措施要负责吗公安机关错误采取强制措施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公安可以向公安机关主张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三十一条
    2023-06-17
    43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合法
    公安机关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是合法,公安机关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的五种类型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2、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3、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与取保候审相同。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也不能交纳保证金时,采用监
    2023-04-02
    150人看过
  • 我们能对转移货物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措施吗
    对于那些转移货物的纳税人,他们能采取强制措施吗?税务机关依法对上一纳税期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发现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有转移、隐匿应税货物明显迹象的,货物和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所得额,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的,依照本法批准的限额执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隐瞒。第一,审计机关封存被审计单位资料需要什么程序?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进行封存的,应当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出具的封存通知书,并依法收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采取有关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措施后,予以放行。查封期限在7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日。 .审计机关可以指定被审计单位负责封存
    2023-05-02
    82人看过
  • 哪些机关能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3、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但是,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没有立案能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吗没有立案的,不能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理由是: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程序,表明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轨道,侦查和审判活动才能启动。强制措施作为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而采取的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诉讼没有开始就不能使用,否则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实际上是一种非法拘禁。对任何一个可能被怀疑犯罪的正常人来说,都是一种人身威胁,是滥用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尽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针对某种紧急情况可以先行拘留,但这里的先行是针对没有办理拘留手续而言的,是指情况紧急可以无证拘留,而不是指
    2023-07-20
    398人看过
  • 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还能再采取强制措施吗
    一、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还能再采取强制措施吗1、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强制性措施中的逮捕与拘留,允许实施两次。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款,同一位被调查对象在面对不同的公安司法机关时,不应出现重复采用取保候审或监控居住两种手段的情况。另一方面,刑事拘留或逮捕在一般情形下是允许重复执行的。2、刑事诉讼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强制性措施涵盖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等多项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二、已经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吗诉讼保全不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诉讼保全措施并非对财产保全申请人权利的担保,因而当被申请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并不对被保全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申请人被保全的财产应当由全体债权人
    2024-07-04
    157人看过
  • 三个月未缴纳税费是否能采取强制措施
    一、三个月未缴纳税费是否能采取强制措施对超过三个月未缴纳关税的纳税人,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纳税人欠缴税款的不利影响?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欠税,该笔欠税将会无限期追征,并产生如下不利影响:1.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税务机关会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会超过15日;3.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
    2023-09-18
    99人看过
  •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有四个:一是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二是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物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三是纳税人不能提供担保;四是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了税务机关采取保全措施的法定条件,最重要的条件是纳税义务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且纳税人不能提供担保等,如果税收保全措施完全合法,诉讼的结果也是一样的。一、偷税会受到的处罚《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
    2023-06-26
    125人看过
  • 无证无照印刷能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一、无证无照印刷能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无证无照印刷的,行政机关对企业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如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
    2023-06-01
    324人看过
  • 税务机关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如何处罚
    一、税务机关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如何处罚1、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第四十三条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2、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
    2023-04-20
    7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税收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和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0
      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两种不同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在税收实践中,这两种措施对打击偷税、抗税等行为以及维护《税法》的尊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应区别对待,不能混淆。(一)税收保全措施《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需要经过谁的批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
    • 税务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对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规定,税务机关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一、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