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营业税若干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7:52:59 294 人看过

1、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工业与商业性质的确定问题

商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除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以外的增值税纳税人。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除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或者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认定为商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上述所称“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是指该类行为的年销售额超过纳税人全部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50%以上。

对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按4%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对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除以生产或加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为主以外,一律按4%征收率确定征收。

2、关于融资租赁行为的征税问题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不承担设备性能、质量、维修等方面的责任,而是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再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从事融资租赁的企业,其实收货币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具备与其资本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融资能力。

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对不符合上述融资租赁条件的单位,不论其经营方式如何,只要发生以转让货物所有权为目的的销售行为,均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3、关于纳税人歇业、停业、撤销、破产、解散时存货的征税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业、撤销、破产、解散时,应将存货(包括在产品和产成品)销售或分配完毕。如因种种原因无法处理的,则对这部分存货应视作非正常损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并按规定征收入库。

原材料进项税额转出数=∑(停业、撤销、破产、解散时无法处理的企业原材料账面数×适用税率);

在产品、产成品进项税额转出数=∑(停业、撤销、破产、解散时无法处理的企业在产品、产成品帐面数×50%×适用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歇业时,如在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歇业期间内,则对其无法处理的存货进项税额可不予转出。如超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歇业期而未按期复业的,则应视作停业,对其无法处理的存货按上述办法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生产经营地或投资关系发生变化而导致税收户管变化的,其存货不得按非正常损失对待。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歇业、停业、撤销、破产、解散时无法处理的存货,不再征收增值税。

4、关于企事业单位向承租单位收取水、电、煤等费用的征税问题

市局沪国税流[2000]19号文明确,企事业单位将闲置房屋出租,按实际用量向承租单位结算水、电、煤气等价款的,应作为转售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对出租方不按实际用量而是按定额向承租方结算水、电、煤气等价款的,一律按“服务业一租赁业”征收5%营业税。但对物业管理单位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电、煤气等价款,仍按我局沪地税一[1998]118号文执行。

5、关于出口货物因开具“专用缴款书”多缴纳而又无法抵减完的税款的处理问题

根据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因开具“专用缴款书”而按征收率预交的增值税税款,允许在当期应纳税款中抵减。如在一个季度内出口货物金额占企业全部销售额50%以上的,对其多缴纳而又未抵减完的税款,可予以退库。对纳税人如按季计算,出口货物金额比例低于50%,对其多缴纳而又未抵减完的税款,应转入下一纳税期继续予以抵减。对个别纳税人,如果出口货物金额比例全年各季均低于50%,且内外销产品税负又较低,其多缴纳的税款全年无法抵减完的,在年度终了后,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其外销产品确属自产产品,并核实企业进项发票真实,资金往来、生产经营规模以及产品税负正常后,对其当年度多缴纳而又未抵减完的税款作退库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税相关文章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企业跨区迁移管理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文号:沪财预[2009]21号发布日期:2009-3-4执行日期:2009-3-4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为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促进企业有序流动,合理协调区县利益,现将本市企业跨区迁移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完善税务登记集中管理本着按规定办理迁移且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原则,对基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引起的正常迁移,要抓紧制定和实施迁移纳税人的发票预留使用办法,实现发票使用上的无缝衔接。即:企业在迁出地税务机关进行清算期间,迁出地税务机关应继续提供生产经营所需发票;且企业同时可在迁达地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待迁出地税务机关注销迁移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到迁入地税务机关购买发票。迁出地税务机关应加紧处理,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办结企业的迁移注销登记。二、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反映税务机关设置障碍阻扰企业正常搬迁行为的投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通报
    2023-06-07
    436人看过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农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地税地[2003]85号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南汇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徐汇区、长宁区、闸北区、普陀区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精神,为深化本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减轻农民负担,充分体现中央提出的对农民“多予、少取”的休养生息政策,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农业税政策作进一步调整:1.从今年起,对本市农民实行农业税免征政策;2.对农民以外的农业税纳税人,仍按政策规定征收农业税。今年农业税计税价格按照上年标准执行,主粮结算单价每公斤为1.10元。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收到本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对今年已征收的农业税税款进行认真清理,对其中属于本年度纳税人为农民的农业税税款一律按规定清退到纳税人。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三年九月十八日
    2023-06-07
    426人看过
  • 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
    发布部门: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济国税发[2008]46号各基层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以及上级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增值税管理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
    2023-05-03
    483人看过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本市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效日期: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地税流[2006]63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4)135号)和《上海市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试行办法》(沪地税流(2004)18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从二零零五年起开展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年审(以下简称“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现对二零零七年的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布置如下:一、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本市所有已被认定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自开票纳税人”),均要参加自开票纳税人年审。二、二零零七年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从二零
    2012-02-25
    111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申报企业电子签名的通知
    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征[2008]36号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要求,市局决定在本市推行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以下简称“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申报企业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电子签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定义远程抄报税,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网络,将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明细数据,传送到税务机关的防伪税控报税系统,然后,对纳税人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进行“清零、解锁”的过程。电子签名,是指纳税人在网上电子申报时,填写完毕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附列资料后,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在电子报表下方出现128位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串。电子印章是考虑到纳税人的习惯做法,纳税人申报时在电子报表下方可加电子印章。申请电子签名的,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已有的32KCA证书,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2023-06-07
    210人看过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业提高营业税税率后代扣代缴营业税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7-02-24生效日期:1997-02-24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金融保险业提高营业税税率后,对金融单位代扣代缴委贷业务利息收入的营业税以及保险单位代扣代缴分保险业务收入的营业税应按提高后的税率执行,其中:原5%税率部分属地方收入,提高后的3%税率部分属中央收入。为了保证中央税收收入的完整性,经研究,对金融保险企业按规定税率代扣代缴以上二项业务的营业税后,各级税务征收机关在计提支付代扣代缴营业税手续费时,仍应按地方收入部分(即5%税率部分)为依据计提,对代扣代缴的属于中央收入部分(即3%税率部分)的营业税不得计提手续费。对金融保险企业代扣代缴营业税手续费的计提比例以及其他事项仍按沪地税一便发[1995]第1号《关于全融单位代扣代缴委托业务营业税计提手续费问题的通知》及沪地税一[1997]16号《关于对保险企业代扣代缴分保险业务营业税计提手续费问题的通
    2023-05-03
    222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实木复合地板等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进[2007]3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实木复合地板等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二OO七年一月十日附:关于出口实木复合地板等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06年退税率文库进行了及时调整。近接部分地区来函,反映出口的实木复合地板和高尔夫球包,因退税率文库中没有该商品的消费税退税率,无法办理退税。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7年1月1日起,取消实木复合地板的出口退税(增值税、消费税)。对以海关商品码4412291090报关出口的实木复合地板,从2007年1月1日起,将该商品码扩展
    2023-06-07
    354人看过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
    发布部门: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外[1994]11号各区税务分局、各县税务局、外税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02号《关于印发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局。通知所列有关申报表由市局统一印制发放,请你局在涉外税收征管中依规定使用上述申报表,使用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局。特此通知。上海市税务局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3-06-07
    248人看过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
    发布部门: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地[1991]80号上海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分局、各县税务局:现将国税函发(1991)1187号《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根据通知第二条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对本市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的纳税地点的确定,仍按我局沪税地(1989)100号文第三条第3款规定办理,即“企业或主管部门举办的订货会、交易会同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其各方的合同都与联系企业或主管部门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印花税。”特此通知。附:国税函发(1991)1187号上海市税务局一九九一年十月三日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187号近年来,一些地区陆续反映,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全国性订货会签订的合同,税务部门驻会征收印花税有诸多不便,困难较大。经多方面征求意见和研究,为有
    2023-05-03
    136人看过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地[1994]12号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25号《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我局沪税地(1993)88号《关于对本市地方企业执行新的会计制度所设置资金帐贴花的规定》(编者注: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11册第1039页)因与文内规定相符,则仍继续有效。上海市税务局一九九四年三月二日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帐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帐簿”的
    2023-05-03
    236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废旧物资抵扣
    《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本市在具体操作上也作了进一步明确,只有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入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时,才能抵扣废旧物资进项。由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向生产企业开具《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其下方正中央加盖财务印章和开票人专章,其他发票一律不得加盖(沪国税流(2004)17号文)。前阶段,我们发现本市仍有个别商贸企业在抵扣废旧物资进项税额。为了摸清出现问题的原因,规范增值税政策的执行,打击相关税收违法行为,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市局决定结合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沪国税稽(2007)4号文),利用现有的征管信息,对上述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2023-05-03
    487人看过
  •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的公告
    2010第1号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2010】10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统一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公告如下: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保障性住房预增率1%,其他房地产预增率2%。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一)销售(转让)商铺、车位、车库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5.5%。(二)销售(转让)住房,其他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5%。三:执行时间: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税款征收期)起施行,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肇地税发【2008】198号)和《关于对我市转让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肇
    2023-06-05
    72人看过
  • 珠海市国税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优惠税率(一)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农产品;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二)一般纳税人,除了依据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外,可按简易办法征收:6%征收率的有: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4%的征收率有: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023-05-05
    222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我市涉外增值税税负偏低企业和增值税、消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外[1997]134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为切实加强两税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积极组织涉外税收收入,市局决定于97年3月一6月组织开展对增值税税负偏低企业和增值税、消费税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检查对象:1.名区县局、开发区分局应选择不少于5户,对外分局应选择不少于30户96年税负明显偏低及连续三个月零申报企业作为增值税税负偏低企业专项检查的检查对象。2.各局凡被列为三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的企业作为两税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的检查对象。二、检查内容:1.销售收入确认是否及时、准确,销项税额计算是否正确;2.进项税额抵扣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取得虚开、************进行抵扣及擅自扩大抵扣范围等问题。3.期初挂帐税金计提、抵扣是否正确,有无虚报挂帐税金或不按规定的方法、比例进行抵扣问题;4.增值税、消费
    2023-06-07
    329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税
    词条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 更多>

    #营业税
    相关咨询
    • 电子税务局增值税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8
      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成功没有税款可以直接作废。申报作废,申报期内,纳税人完成申报后,如发现申报有误需作废重报的,在当期无应缴税款或有应缴税款但未发起扣款的状态下可以自行作废申报表;如果已发起扣款但扣款未成功,请至办税服务厅申请作废,如果扣款成功则不能作废申报,请填好正确的申报表(加盖公章)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更正。
    • 税务局代增值税代收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1
      税务局代开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应按以下规定办理税款缴纳:1.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金额月累计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什么税都不用交;超过3万元的,在代开时,应交增值税额=开票金额(不含税)×适用税率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7%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3%应交地方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2%2.个人申请代开,每日(次)不超过500元的,不交任何税费;超过此限额的,要按上述公式
    • 国税局土地增值税怎么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7
      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
      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
    • 税务局是否废止营业税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5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营业改革,营业税全部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永远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后,全部行业都征收增值税了,没有营业税的项目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简称营业改为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