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高压试验中人身触电事故的教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8:31:22 106 人看过

1事故经过

2000年3月,某变电站110kV开关CT及刀闸进行预试、检修等工作。9:00左右,工作负责人邓某办理好工作许可手续后,对工作班人员进行了分工:胡某负责操作仪器及记录数据,赵某负责拆接试验接线,邓某负责监护,并在交待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开始工作。这时,检修人员秦某(伤者)在没有征得试验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爬上了刀闸进行检修。由于CT至刀闸的连接线没有拆除,邓某喊秦某下来,但秦某说:没关系的,你们加压时我让开就行了。试验过程中加压、变更接线等环节都进行了呼唱,A、B两相的试验都是一次加压试验后完成。在做C相介损试验时,秦某让到了刀闸的B相,第一次试验后,胡某发现试验结果不对,邓某怀疑是二次短接线接地不良,就喊赵某下来,自己爬上CT构架重新接线。此时,试验工作失去了监护。9:30左右,邓某接好线后,就喊胡某重新试验。胡某在未喊加压的情况下,就启动仪器进行加压。这时,站在刀闸上的秦某认为试验已结束,在没有询问试验人员的情况下,解开安全带移向C相,造成触电,从2m多高的构架上落下,导致手腕粉碎性骨折。

2事故原因及暴露的问题

经过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后,认为造成这次人身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2.1严重违章作业

检修人员秦某急于完成自己的工作,在没有得到试验负责人的许可下爬上刀闸,给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重大隐患;试验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安规》中对电气试验的有关规定,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没有断开点,更谈不上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没有执行《安规》中对加压前的一系列规定,第二次加压前没有认真进行呼唱。

2.2思想麻痹,监护不力

这次事故与有关人员思想麻痹,监护人未认真做好监护有很重要的关系。秦某认为,虽然CT在做试验,但只要不靠近加压部分就不会有事。邓某作为监护人对秦某的不安全行为监督不严,制止不力,违反了《安规》的有关规定,工作中又擅自放弃了监护职责,使试验工作失去了指挥和监护。

2.3自我保护意识差

秦某没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在移动工作位置时,也没有看清或询问自己有没有触及带电部分的危险。

3教训及预防措施

为了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3.1试验工作应严格执行《安规》中的有关规定,应保证试验部分与检修部分有断开点和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做好安措。确实没有断开点时,应安排好工作的先后顺序,决不允许同时开工。

3.2应经常在职工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克服工作中的麻痹思想,杜绝工作中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工作监护人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坚决制止不安全行为。

3.3深入持久地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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