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数额所需考虑的五个因素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03:54 496 人看过

离婚赔偿数额所需考虑的五个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家庭暴力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

所以,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因地制宜,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合情合理地确定一个具体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赔偿相关文章
  •  采光权赔偿需要考虑的因素
    采光权赔偿需要考虑被侵权人房屋价值的减少和采取补偿措施的费用。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和受影响的采光价值进行评估,差额应属于赔偿范围。同时,被侵权人采取补偿措施的费用也应属于赔偿范围。费用应酌情一次性赔偿。考虑采光权赔偿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被侵权人房屋价值的减少。如果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空间,其房屋大幅增值,或者侵权人建造的高层建筑纯粹是为了商业,侵犯采光权,相邻一方的房屋受采光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大幅下降。由于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和受影响的采光价值进行评估,差额应属于赔偿范围;2、被侵权人采取补偿措施的费用。因照明需要,被侵权人需要改变原有的房屋结构,如增加门窗面积、打开天窗等,费用应属于赔偿范围。此外,由于照明不足,室内照明设备的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能耗有很大影响。因
    2023-10-21
    249人看过
  • 强制拆迁所需考虑的因素
    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2)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5、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或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自送考虑因素至于坚持自送的厂商,其考虑因素分别有“避免商业机密外泄”、“掌握对商品的控
    2023-07-05
    214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酌定赔偿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一、惩罚性赔偿酌定赔偿考虑的因素是什么?(一)国家法制的统一。(二)国家整体及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虽国家整体实力较强,但人均GDP还较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发展方式粗放,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西差距和城乡差距都较大。(三)大多数国家惩罚性赔偿的数额标准。当前,美日欧与我国贸易量在我国对外贸易量排名中处于较前位置,我国消费者购买美日欧的产品相对较多。而我国的惩罚性赔偿无论是适用范围,还是赔偿数额都远低于美日欧的标准,为维护我国消费者的利益,制裁国外生产者的傲慢,我国惩罚性赔偿应设定较高的赔偿数额,从而遏制国外生产者对我国消费者的不法产品侵权行为。(四)被侵权人的诉讼成本。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害数额不高,而侵权人从侵权行为中所获得的利益巨大。(五)侵权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如前所述,惩罚性赔偿是一个带有公权参与色彩的民事救济手段
    2023-05-06
    357人看过
  • 什么因素会影响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
    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能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除外;2、根据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根据侵权造成的后果;4、根据侵权人的利润;5、根据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根据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离婚损害赔偿考虑的因素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
    2023-07-02
    99人看过
  • 离婚时孩子的年龄和数量的考虑因素
    离婚两个孩子,一般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如果双方对于孩子抚养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不能对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二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离婚孩子的户口怎么判一般由以下几种解决方式:(一)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的户口就归谁;(二)如果小孩未满18岁,可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三)如果小孩满18岁,可自己去办理户口迁移;(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单独办理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
    2023-07-03
    151人看过
  • 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考虑因素
    离婚经济补偿具体操作时要考虑的因素如下:(一)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二)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三)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一、离婚赔偿金能否分期付款理论上讲是不可以的。因为民事诉讼案的赔偿款不会高于夫妻双方的现有资产的。但是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找双方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同意,法院是可以判分期付款的。若有一方不同意,那么就是限期归还了。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分期付款的,财产分割上是分割现有财产,以结婚之日到离婚当日的现有财产为双方进行分割,如有一方过错,非过错方可以索要更多的财产。如果有孩子的,经双方协商可以一次性付给抚养方抚养费用,如果无法一次性给予的可以按期付给孩子的抚养费用,费用金额按双方
    2023-02-22
    50人看过
  • 离婚赔偿数额确定的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十条确定了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因素。这对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指导意义,结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我们可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和应考虑的因素。1、法定因素。(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离婚精神损害行为中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其中过失包括推定过失的情形。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不定来确定赔偿的数额,过错与责任呈正向关系,所以故意侵权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要比过失侵权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要大,因此对故意侵权的赔偿数额应大于过失侵权的赔偿数额。需要注意的是,在判断过错方的过错时,不仅仅从过错方的主观状态来考察,而主要从行为的过错性质来认定。所以,除特殊情况外,导致行为过错的主观原因,不应作为减免责任的法律依据,法官的审理重点应是法定过错行为。(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根据这些具体情节恶劣程度可以确定损害事实的大小,
    2023-06-11
    249人看过
  • 买房前应考虑的五大因素
    现在不少人买房只注意价格,其实房子的价格是由多个因素综合合成体现出来的。一批买房通根据今天上海楼市情况汇总5大方面的因素,供购房者参照。第一看品牌:品牌型开发商往往服务全面、质量有保障、最终物业管理也可令人放心。其他如小区规划、环境设计、建筑水准也往往会投入较多资金,购房者如果能抓住开发商树立品牌的心理,选购可达到事半功倍之效。第二看地段:上海往往以中心城区最为珍贵,当然在这个大前提下不要忘记中心城区内的小地段是否方便,如出行、购物、娱乐、健身、就医、就读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备。也有住在好地段而购物就医等不方便的,这样的地段价值就要降一些。第三看建筑:上海人很讲究脸面,因此建筑的外形和风格、楼层的高低、户型的大小都会影响购房人的脸面。现在流行楼层越高越好之说,尽管各有各的喜好,但是售楼每增加一层总价就提高1~2万元,也表明高区确实受购房者欢迎。第四看户型:现在流行中小户型,这尽管同各人需求有关
    2023-06-10
    354人看过
  • 建议离婚申请人需要考虑的因素
    向老公提出离婚的方法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老公一方不同意离婚,而老婆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先进行调解,如果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老公提出离婚孩子归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
    2023-07-13
    240人看过
  •  探讨确定主犯所需考虑的因素
    在确定主要罪犯时,需要考虑犯罪发起人、实施犯罪的人、共同犯罪中每个人的主动性和地位、积极参与者、组织者、指挥者以及行为人的地位和作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可以认定为主犯。确定主要罪犯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发起人和实施犯罪的人通常是共同犯罪的主犯;2.共同犯罪中每个人的主动性和在聚集犯罪中的地位不同,这通常表现在聚集和聚集的关系上。因此,聚集犯罪的人通常是共同犯罪的主犯;3.积极参与者在共同犯罪中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实施犯罪行为;4.组织、规划、指挥共同犯罪行为,选择犯罪目标,制定犯罪计划,甚至制定行为实施后如何逃避刑事责任的计划,都是共同犯罪中不可或缺的;5.如果行为人的地位和作用相当或者一致的,应当认定为主犯。哪些因素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共同犯罪的主犯?在确定共同犯罪的主犯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明确共同犯罪的主体,即哪些人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其次,需要分析每个共同犯罪人的作用
    2023-11-09
    183人看过
  • 考虑因素: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可以知道,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需要根据民事主体所实施受到的侵害来加以计算。对于那些不愿意支付损失费的情形,民事主体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掌握证据的前提之下,才能提出诉讼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标准。对绝大部分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都认为自己受到的伤害非常大,有的当事人可能甚至会认为自己受到的精神损害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精神损害赔偿因其具有一定
    2023-07-07
    211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分配的考虑因素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不能进行分割。如果当事人要求分割的,应当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乘以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
    2023-07-02
    345人看过
  • 选择离婚方式的考虑因素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自愿离婚,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场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一审3至6个月,二审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开,六个月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认定第二次起诉是感情破裂无法挽回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有几种方式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
    2023-07-07
    82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因素及考虑因素
    依据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的,分以下2种情况来进行财产分割。分别是: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处理;2、夫妻个人财产。通常情况下,夫妻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哪些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
    2023-07-02
    42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的赔偿一般是指离婚损害赔偿,即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更多>

    #离婚赔偿
    相关咨询
    • 【过失赔偿】数额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考虑离婚过错赔偿数额时,一般考虑以下几种情况: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离婚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
    • 数额最主要是考虑哪几个因素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离婚赔偿数额所需考虑的五个因素(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
    • 子女抚育费数额应考虑哪些因素?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0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应考虑哪几个方面的因素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31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以必要为限。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哪些因素,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2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