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回眸:世界重大知识产权事件》一文列举了2006年的十大知识产权事件,其中之一是美国最高法院对KSRInternationalCo.v.TeleflexInc.案进行调卷,将对非显而易见性的判断标准进行审查。今年4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下面笔者结合该案谈一下专利的创造性问题。
该案涉及的是汽车油门踏板的专利。为了解决踏板调节问题,在先专利之一Asano专利设计了踏板支撑结构,使踏板的支点保持不变。后来,为了适应电脑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大量传感器的专利。有的专利披露了在踏板支点安装有传感器的技术;有的专利指出,传感器最好安装在踏板的固定位置而不是支架上;还有的专利披露了可随处安装的传感器标准件。
涉案专利披露了在支点固定位置安装有传感器的可调节油门踏板。Teleflex作为独占许可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而KSR反诉专利无效。地区法院认为本案中的专利是无效的;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根据“教导/启示/动机”标准认为,Asano专利是为了实现不管踏板如何调整、作用在上面的力都不变的目的。而本案中的专利是为了提供一个更简单、小巧和廉价的可调整的电子踏板。其他专利也对涉案专利的目的没有任何帮助。因此法院认为,这些专利不会导致一个普通技术人员将传感器安装在像Asano专利那样的踏板上,因此,组合起来并不是显而易见的。
美国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非显而易见性问题上思路狭窄、方法僵化,与专利法第103条的规定以及最高法院的先例不一致。KSR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将传感器安装在Asano专利踏板的固定位置,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掌握的,这样做是显而易见的,从而该专利是无效的。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教导/启示/动机”是有帮助作用的,但发明目的多样性以及现代技术教导的多样性,使非显而易见性的分析不能通过“教导/启示/动机”的用语成为固定概念,或者过分强调出版物或已公开专利的明示内容。将专利授予那些按普通步骤就会产生的、没有体现真正创新的改进,将会阻碍技术进步。同时由于将已知技术组合起来成为专利,将剥夺在先发明的价值和效用。判决还详细指出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四处错误:只看专利权人试图解决的特定问题;认为一个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试图解决问题只是受在先专利试图解决的问题的引导;认为不能仅仅因为尝试将技术特征组合在一起是明显的就可以证明权利要求是显而易见的;使用僵化的规则,拒绝引用公知常识。
尽管使用的术语及其含义稍有不同,但创造性或非显而易见性是所有国家授予专利的条件之一。其目在于,将专利授予与现有技术的差别要达到一定的高度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从而刺激人们从事真正的发明创造。但如何确定创造性的标准,是各国专利法中的一个难题。现在,专利创造性的判断越来越趋向于客观化。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教导/启示/动机”标准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客观标准。该标准认为,只有当在先技术、问题的性质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反映了将在先技术的教导组合起来的动机或启示时,专利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适用该标准时,如果将在先技术中的教导以及解决的技术问题严格限于在先技术文字所披露的内容,实质上会降低创造性,使一些显而易见的发明获得了专利或维持专利权有效。
美国最高法院虽然没有否定“教导/启示/动机”标准,但否定了僵化地适用这种标准。同时美国最高法院也没有提出新的判断标准,只是重审了该院在1966年的Graham案中提出的弹性标准。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对专利创造性标准过度客观化的否定,同时也是对专利创造性标准的提高。这种态度的转变,是针对专利密集化和专利丛林现象的反应,体现了对核心发明的保护。
我国专利法及专利审查指南中的创造性标准,与美国的非显而易见性标准有相似之处。美国法院在非显而易见性标准方面的新动向,也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但我们不能盲目跟从其他国家的标准。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给我们的启示是:判断专利的创造性不能僵化地适用某一标准,不能只从在先技术所使用的语言或揭示的具体问题着眼,而应当结合本领域的一般认识,作出具体的判断。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而提高创造性标准,因为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核心专利多由国外申请人获得,较低的创造性有利于激励国内企业获得专利保护,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
-
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
471人看过
-
美国专利法全面修订促进创新
371人看过
-
专利新颖性著作权创造性有区别吗?
451人看过
-
焦点访谈:专利助推创新
465人看过
-
专利一审不具备创造性怎么改
336人看过
-
创造性专利法名词解释
483人看过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
专利专利的创造性是什么意思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01、口语中的使用,仅仅指的是“独自占有”。例如“这仅仅是我的专利”。 2、知识产权中的三重意思,比较容易混淆。 第一: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第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
-
question一项发明创造可以同时获得两项专利授权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02答案是否定的。我国《专利法》第9条规定“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使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最终只能拥有一项专利授权。
-
职务发明创造是哪一个创造专利?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4所谓职务发明就是通过单位、团体、企业等方式进行的发明创造。讲细一点就是专利人通过企业、单位、团体等的经济条件下进行发明创造,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进行各项科研工作,这能够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双赢。专利人能过发挥自己的才能,在企业中等到认可,同事得到相应的奖励和报酬。那么,哪些发明专利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
新设计的客体性质是什么?怎样创造专利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1(1)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构成侵权。(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3)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区域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或地区
-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