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发《结婚证》等统一式样的函》[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7:10:35 243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批准的《婚姻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部设计制定了《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式样;还设计了《结婚登记申请书》、《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式样,现随函发去,请按所附《关于式样的说明》的要求安排印制。

为了避免浪费,各地原使用的《结婚证》、《离婚证》、《结婚登记申请书》、《离婚登记申请书》可继续使用,待用完后再更换新证。更换新证的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报民政部民政司备案。

附件一:关于式样的说明

一、规格:八种式样均统一用16开的尺码。即:《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为16开对折使用;《结婚登记申请书》、《离婚登记申请书》为16开正反两面使用;《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为16开单面使用。(《婚姻状况证明》为16开,另加存根)。今后,结婚登记档案为《婚姻状况证明》和《结婚登记申请书》(复婚者加离婚证件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登记档案为《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二、内容、格式:八种式样的内容、格式全国统一。但是,在不改变统一栏目的前提下,对字体选择、字型大小以及美术加工等各地可自行设计。有的省、市提出,为便于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拟在申请书中加“电话号码”一项,也是可以的。四种法律证件上的虚线,印制时可用隐线。

三、封皮的艺术加工和装璜,各地可自行设计。尤其是《结婚证》,可分高、中、低档三种或高、低档两种,以质作价。

四、《结婚登记申请书》说明中第七项“‘登记日期’应与当事人填写申请书的日期,以及颁发的《结婚证》日期一致”。这既体现了婚姻自由,也防止因审批时间长,造成在颁发《结婚证》时因一方不能到场而影响证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申请书》的“登记日期”则不要求与申请日期一致。这是因为,在审查和调解期间,其婚姻关系事实上仍然存续。但应与颁发的《离婚证》日期一致。

五、要求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需持单位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书(见式样七、八)。

六、《结婚证》等四种法律证书必须按《办法》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印制;四种申请书的印制单位由上述机关决定。

七、四种法律证件在使用汉字的同时,是否加印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由民族自冶地方的自治机关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2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安徽省制作和颁发统一房地产权证的批复
    安徽省建设厅:你厅《关于我省制作和颁发统一房地产权证的请示》(建房〔2000〕39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你厅根据《安徽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制作和颁发全省统一的房地产权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你省房地产管理工作。二、房地产权证的具体式样,在全国未实行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之前,可由你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制定。证书的注册号可沿用原批复你省的房屋权属证书的注册号。三、房地产权证的制作和颁发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希望你厅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房地产权证制作和颁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此批复。
    2023-06-10
    113人看过
  •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文号:教基厅〔2004〕8号为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保证试点工作设备招标采购公开、公正、透明、规范、诚信地进行,确保采购设备的质量,现将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2004年6月3日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设备采购特点,特制定试点工作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试点工作设备采购依照《中华人
    2023-06-07
    128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统一印制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票据的复函
    中国民航总局:你局《关于请财政部统一监制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票据的函》(民航财函〔1998〕42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为加强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票据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8〕24号)的有关规定,民航各机场收取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时,应使用我部统一印制的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票据,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样式见附件)。统一印制的新票据从199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民航机场原使用的旧票据自新票据启用之日起停止使用。二、鉴于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票据的印制工作一直由你局指定的深圳鑫华溢印务有限公司承担,且该公司防伪技术比较先进,管理比较严密,因此,同意你局意见,继续由该公司承担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票据的印制任务。三、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票据由你局统一到财政
    2023-06-08
    377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还贷公路统贷统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交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还贷公路统贷统还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还贷公路统贷统还工作的实施意见“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实施以来,我省收费公路还贷建设进展较快,对缓解公路交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改善路网结构、提高路网技术水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省公路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站点过密且设置不规范、违规转让收费权、机构重叠、人员过多、资金随意挪用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公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收费公路政策的长期稳定。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组织实施了规范我省收费公路管理的3项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和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2023-06-08
    388人看过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实
    发布部门: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济政办发[2004]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财政局等部门制订的《济南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四年五月十一日济南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为保证我市出口退税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的负担原则(一)2004年1月1日(含)后(以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报关出口的货物需退付的增值税(含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税额,下同),属各地区出口退税基数部分的由中央财政负担;超基数部分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
    2023-06-07
    422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全省假日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旅游局、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统计局、民航东北管理局、沈阳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发展全省假日旅游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0年9月7日关于进一步发展全省假日旅游的意见去年,国务院决定调整假日后形成的三个假日旅游“黄金周”,推动了我国旅游业以及铁道、交通、民航、餐饮、商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有力地拉动了内需,增加了财政收入,提高了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据统计,我省今年“五一”期间接待来辽旅游人数380.7万人次,旅游收入达18.5亿元,分别比去年“十一”增长了52%和85%。但由于对假日经济估计、准备不够和供给不足等原因,在假日旅游中也暴露出我省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2023-06-07
    434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失效)
    山西省劳动厅:你厅《关于核准职工退休年龄依据的请示》(晋劳仲函字〔1993〕00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关于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历史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还是以职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发布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由此引起的争议,属于职工因享受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国发〔1987〕69号)第30条的规定,凡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细则规定的受案范围的,如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2023-04-22
    257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批复
    辽宁省民政厅:你厅(87)辽民民字2号《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请示》收悉。在卫生部、民政部(86)卫妇字第14号《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通知》中,对婚前健康检查的目的已作了明确规定。《通知》指出:“《婚姻登记办法》规定,患麻风病或性病未经治愈者禁止结婚。结婚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前进行健康检查,目的是诊断当事人是否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确定开展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当事人进行婚前体检,是结婚登记的一项法定程序。这与婚姻保健不同,后者不是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应由群众“自觉自愿地进行”。
    2023-06-11
    366人看过
  • 民政部关于制发婚姻登记员证章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哈尔滨、大连、沈阳、西安、武汉、广州、重庆市民政局:为了严格执行和《婚姻登记办法》,提高婚姻登记人员的责任感,我部决定制发婚姻登记员执法标志。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制作统一式样的婚姻登记员证章。证章分胸章和台式两种(式样略)。婚姻登记员在履行公务时,必须佩戴胸章或出示台证。二、婚姻登记员证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组织制作。三、已完成婚姻登记员培训、考核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即可颁发婚姻登记员证章。四、颁发的婚姻登记员证章,要在县、自治县、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民政部门注册、编号、备案,切实加强对证章的管理。五、婚姻登记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婚姻登记员证章交回发证机关。调到新单位继续担任婚姻登记员工作时,由原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新单位的上级民政部门在换发新婚姻登记员证章时可免予培训、考核。
    2023-06-11
    89人看过
  • 民政部民政司关于表姨和表外甥能否结婚的复函
    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信访室:转来你室一月三十一日来函收悉。现答复如下:第六条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谓“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血亲关系。你们所询表姨和表外甥并不是同一外祖父母,因此不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他们之间不属禁婚之列。但是,从遗传学角度考虑,血缘过近的婚配,是不利于优生的,建议劝说双方当事人慎重考虑,为了子孙后代的健康,以另外择偶为好。
    2023-06-11
    143人看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
    自治区建设厅、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补充说明的请示(2000年9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年4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宁政发〔1999〕38号)(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后,在执行中已经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普遍认为《办法》总体思路正确,今后必须继续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但在执行过程中,尚有一些问题界定不太明确,为保证《办法》的顺利执行,现就《办法》作补充说明,请示如下:一、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改称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二、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造价五项费用之一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不包括设备及其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三、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收取管理的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技术改造的各类房屋建筑
    2023-06-09
    406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辽政办发[2002]10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全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关于全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公安机关立项并组织实施的“金盾工程”重点项目之一,是公安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强警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遏止制售假印章、假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公安机关防范、发现、打击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和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对规范印章业治安管理,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公通字[2002]3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网
    2023-04-24
    85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养老金发放问题给河北省劳动厅的函
    河北省劳动厅:13接到你厅关于宣化第二瓷厂拖欠四个月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一事的调查处理结果后,我部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了有关情况。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事很重视,并作了两点重要批示:1.要做到以后不拖欠,否则成了我们自己不遵守规矩,影响很大。2.对过去拖欠的四个月,要有计划、逐步地还清,不要因为一次还清有困难,就长期拖欠。请你们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认真处理此事。省级统筹要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你省已实行省级统筹,有能力进行调剂。请你厅和张家口市劳动局制定一个今后不再拖欠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和限期逐步还清过去欠发养老金的计划,并将计划和补发的结果及时报我部。
    2023-06-09
    376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台港澳人员免办就业证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失效]
    广东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台港澳人员免办就业证问题的请示》(粤劳就函〔1996〕33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102号)第四条规定,经国家外国专家局聘请的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专家,台湾、香港、澳门在内地设立的商务办事机构的法人代表,在内地开办的外资企业中具有法人资格的投资者可免办就业证。其中台湾、香港、澳门在内地设立的商务办事机构的法人代表,是指台湾、香港、澳门在内地设立的商务办事机构的首席代表;在内地开办的外资企业中具有法人资格的投资者,是指在内地开办的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都需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2023-06-09
    161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5条有关解除收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1995年5月4日,民政部办公厅西班牙驻华大使馆:贵馆1995年2月20日照会(NV/95号)收悉。现就我国第25条有关的规定作如下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5条根据“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扶养、成长”(总则第2条)原则,规定了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如果出现不利于被收养人抚养、成长的情况,法律又规定可有条件地解除收养关系。此条规定只适用于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2年民政厅一般办什么公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7
      民政厅不能办理公证,公证处是办理公证的专业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明确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以及不予办理公证的九种情形。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
    • XX司关于办理和赠与公证等问题的复函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发布单位】司法部公证司【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失效日期】【文件来源】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广东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粤司公(1988)296号《关于继承权转移和继承份额赠与等问题的请示》函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如何办理继承人为转让其应继承的份额而申办的公证证明事项,同意你处意见,即在未取得应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的办法转
    • 民政厅办理什么公证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25
      民政厅不能办理公证,公证处是办理公证的专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明确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以及不予办理公证的九种情形。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
    •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醉酒驾驶的处理办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3
      1、醉酒驾驶车辆的,公安机关约束其至酒醒。吊销机其驾驶证,并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公安机关约束其至酒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即使考取驾照后,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