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损害赔偿未协商一致精神损害赔偿不得单独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43:27 378 人看过

2007年7月23日,海安法院依法判决驳回陈某等四原告要求某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2007年5月29日上午,本案被告刘某驾车经328国道时,与同样驾摩托车经该路段的周某(系四原告亲属)发生碰撞,致周某当场死亡。事故经海安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处理,认定刘某、周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因刘某所驾轿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四原告起诉要求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四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五万元。

四原告与被告刘某均提出双方正对除精神损害抚慰金外的损失进行协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偿四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某保险公司则认为,肇事车辆在其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是事实,被告驾驶的肇事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限额为6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但交强险应优先赔偿物质性损失,本起事故造成了原告方的亲属周某死亡,交强险部分尚不足赔偿原告方的死亡赔偿金,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向四原告释明,因其亲属周某已死亡,原告方的损失,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已实际形成。另根据2006年保监会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综观本案,结合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本起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应承担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中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原告方应当对上述损失一并提出诉讼。四原告认为除精神损害抚慰金外的损失正与被告刘某协商,无需诉讼解决,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受害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可以请求加害人予以赔偿;如受害人在造成上述损失的同时还造成精神损害的且受害人主张的,应当一并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之诉不是一个独立的诉讼,不能单独提起;在受害人的物质损害赔偿尚未得到赔偿之前,受害人不得就精神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根据释明时当事人的陈述,加害人与原告之间就物质损害正在协商之中,原告无权就精神损害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方也只能就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总损失中所占比例,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之内,按相应比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不得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全额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遂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金和物质损害赔偿金的赔偿顺序
    1、原告:上海某储运有限公司2、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公司3、基本案情:原告于2006年12月6日为牌照为沪A1297向被告进行投保,约定第三者责任限额为100万元,并加投保不计免赔险。在保险期间内,上述车辆在江苏省吴江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死亡。经吴江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范围内的58000元,原告储运公司在交强险外赔偿了受害人319535元,现原告向被告保险人咨询理赔事故时被告知要做一定扣减,据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保险理赔款318535元。被告辩称:原告未向被告正式进行申请索赔,被告亦未进行拒赔。交通事故与保险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并非原告向第三人赔偿的所有费用均是保险赔偿的范围。根据商业险保险合同的约定,其中5万元的精神损害费用属于除外责任范围。扣除该5万元后,268538元属于保险赔偿的范围,但是对该部分的诉讼费用被告不予承担。4、争议焦点:本案
    2023-03-24
    53人看过
  • 精神损害与精神损害赔偿
    1、精神损害所谓精神损害,就是指民事主体精神活动受到的损害。精神是与物质相对应,与意识相一致的哲学范畴,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人的意识的活动。法律意义上的精神损害是指侵权行为侵害了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利,破坏了自然人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使受害人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遭到损害。具体而言,精神痛苦是指侵权行为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影响了其正常的心理活动,使其产生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伤、抑郁、绝望等不良情绪。精神利益损害,是指自然人、法人的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和其他财产利益受到破坏,致使其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和财产利益受损。2、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其特定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导致人身权益受到损害或陷入精神痛苦,而要求加害人通过财产赔偿方式予以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人格权、身份权等非财
    2023-03-01
    293人看过
  • 精神损害及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这一概念在刘云生和宋宗宇主编《民法学》一书中是这样定义的精神损害是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精神损害与财产损害相比所表现出来的法律特征都与精神利益的无形性在关,其中精神损害表现形式的客观性和精神损害事实的可辨认性尤为重要。精神及精神利益固然是抽象的、无形的,但当受害人受到精神损害时,表现形式各种各样的,而且是客观存在的,这种损害为肉体的疼痛,或为心理的障碍,也可能表现为社会价值的贬损。《牛津法律大辞典》对精神损害析义时指出:精神损害不仅仅是一种惊吓,而且是一种可辨认的身份和精神上的损害.该处所指的精神损害的可辨认性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确定精神损害。轻重的可靠性,它对于侵害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何种损害的辨认方式又因是否存在精神疾患而不同。特别是在一切价值或精神活动多得以金钱衡量之今日,对精神损害给予适当的物质赔偿正是社会文明发达的产物,和人类精神权利价值重视的表现,是人们的法律
    2023-06-05
    387人看过
  • 可以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吗
    一、可以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吗可以。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单独起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2023-04-26
    154人看过
  • 可以单独起诉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可以单独起诉精神损害赔偿吗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单独起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刑事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二、如何认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即指何种侵权损害情形下予以精神赔偿的问题。精神损害赔偿
    2023-04-18
    454人看过
  • 可以单独起诉精神损害赔偿吗
    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单独起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刑事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一、如何认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即指何种侵权损害情形下予以精神赔偿的问题。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上是侵权赔偿的一部分,它符
    2023-02-28
    8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诉讼中的精神、物质损害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2001年4月28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谓过错系指:(一)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以夫妻名义则构成第(一)项所说的"重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
    • 如何单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1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以下四个:一、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非法使被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
    •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9
      精神赔偿也叫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自然人的下列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性人格权。即俗称的人身伤害,具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精神性人格权。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
    • 在诉讼中精神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2001年4月28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谓过错系指:(一)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以夫妻名义则构成第(一)项所说的"重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
    • 精神损害赔偿,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
      精神赔偿也称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和部分财产权受到非法侵害,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受到损害,精神痛苦时,受害者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害者赔偿损害的民事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