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决书怎么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6:23:42 476 人看过

海口市xx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6)琼XX刑初XX号

公诉机关海口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大X,男,1981年1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海口市xx区。因本案于2015年6月16日被海口市xx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6年1月29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海口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海琼检公诉刑诉[2016]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大X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于2016年1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海口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施**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大X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经依法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一、被告人李大X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

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李大X在海口市xx区xx镇任副镇长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1年至2012年间,海口市xx区xx镇文道村委会十六名村民杜某平、杜某辉、吴某琼、吴某万、吴某定、吴某隆、杜某诗、杜某开、邵某花、杜某秋、杜某锐、吴某銮、吴某鹏、杜某德、杜某敬、朱某博分别以“其他困难户”、“低保户”等名义,通过文道村委会书记吴某启(另案处理)伪造《XX村民小组评议》和《文XX村委会关于危房改造评议》内容,并在《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中的村委会意见栏里署名同意杜某平等村民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并上报xx镇政府。

xx镇政府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被告人李大X没有认真履行危房改造的审核、验收、资金发放等职责。在没有认真审核杜某平等村民是否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违反《海口市xx区农村(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一户一宅”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其他农村贫困农户”的规定,在《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中的镇(乡)政府审核意见栏里盖上其私章,同意杜某平等村民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并上报海口市xx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使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杜某平等十六名村民获得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造成国家损失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5.597766万元人民币。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大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到案经过,户籍信息证明,干部任命审批表,海口市xx区xx镇政府的说明,海口市xx区xx镇政府《关于成立xx镇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危房改造登记表、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危房改造协议、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关于危房改造评议等文件,危房建前、建中、建后照片,海口市xx区财政局xx财政所的记账凭证、进账单,银行账户流水明细,会议记录,证人吴某启、杨某顺、吴某琪、陈某荫、杜某平、杜某辉、吴某隆等人的证言,被告人李大X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二、被告人李大X受贿的犯罪事实

2011年间,海口市xx区xx镇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因危房改造指标没有完成,时任xx镇副镇长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被告人李大X,将10户危房改造户指标分配给xx镇文道村委会书记吴某启。吴某启将危房改造户的指标分给文道村委会的农户,后来这些危房改造的农户也顺利申请到危房改造补助款。吴某启为了感谢李大X的关照,在2011年2月24日将人民币1.8万元存入被告人李大X的银行账户里。

2015年6月15日,被告人李大X主动到海口市xx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2015年7月13日,被告人李大X向海口市xx区人民检察院上交涉案赃款人民币1.8万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大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李大X的银行账户流水信息,被告人李大X上缴赃款凭证及自我交待材料,证人吴某启的证言,被告人李大X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大X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农户获得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造成国家损失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人民币35.59776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关于被告人李大X提出其受贿行为不应定罪处罚的辩解意见。

经查,被告人李大X所收贿赂款人民币1.8万元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以受贿罪定罪处罚。故对被告人李大X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李大X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李大X犯罪后自动投案,是自首,且其全部退出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8万元,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大X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宣告缓刑。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大X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李大X退缴的赃款人民币1.8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海口市xx区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审判长王**

审判员胡**

人民陪审员吴*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玩忽职守罪怎么判刑
    一、玩忽职守罪怎么判刑1、犯玩忽职守罪的一般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犯玩忽职守罪的严重情节,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徇私舞弊而犯玩忽职守罪的,情节一般的,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所谓玩忽
    2023-04-26
    494人看过
  •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
    一、什么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应该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2、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3、玩
    2023-03-21
    175人看过
  •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 怎样认定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一、国有企业渎职罪具体有哪些条件首先从客体要件来看,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
    2023-03-07
    144人看过
  •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怎样认定玩忽职守罪
    一、什么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从犯罪构成上来看,玩忽职守罪由以下几个犯罪构成要件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
    2023-03-20
    111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怎样判刑
    对犯玩忽职守罪的人应这样判刑: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职务犯罪是指什么?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上述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2023-03-29
    102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如何判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玩忽职守罪如何惩处玩忽职守罪惩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滥用职权如何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标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
    2023-03-15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受贿罪玩忽职守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0
      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作非为等。所谓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的行为。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
    • 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两罪都是涉及职务犯罪,谁大谁小主要看其危害程度。但量刑上受贿罪量刑要重些。 受贿与收贿都是获取不正当利益,没有本
    • 玩忽职守罪与受贿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9
      取保候审后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一个是走检察院起诉科,然后法院审判;另一个是起诉科退检,公安补充材料,起诉科再退检,公安出具取消取保状态决定书。 1、一个正常的普通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完毕后移送法院审判。 当然侦查终结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认为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法院。
    • 玩忽职守罪怎么判决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受贿罪玩忽职守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罪归属为贪污贿赂犯罪类。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归属于渎职罪类。 所以当受贿行为与渎职行为同时并存时,以两个罪名来定罪处罚不会出现对同一行为重复定罪的结果,通常情况下应该以受贿罪与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