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指导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6:42:47 430 人看过

【发布日期】2008-10-15【实施日期】2008-10-15【发布单位】【文号】粤建管字[2008]9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各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保证竣工住宅的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促进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决定在全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分户验收的重要意义

分户验收是指已按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量的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对每户套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所进行的专项质量检查验收活动。

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对现行国家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完善,改变了以往只注重住宅工程整体质量的评价而对住宅套内的观感、使用功能等微观质量检验不足的做法,能够进一步促进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责任,从而提高住宅工程的整体质量,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依据

分户验收应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必须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各分部工程(含节能分部工程)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已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后方可实施。当套内各分项工程具备以下质量验收条件时,可组织分户验收:

(一)施工单位已完成住宅各套内所含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二)套内各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三)所涉及的套内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完整。

分户验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省发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要求进行。

三、分户验收组成人员

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分户验收组,实施分户验收工作。分户验收组应包括下列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人员(土建和建筑设备)。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列席参与分户验收工作。

四、分户验收程序与方法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完成施工合同所约定的住宅套内全部施工内容,并经自检合格,可向建设单位提交分户验收的书面申请。

(二)建设单位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见附表一),成立分户验收组,对住宅逐套进行检查验收。

(三)分户验收应使用专门的检测仪器、工具,以实测实量、外观检查的方式,对住宅工程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所含各项内容按照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按每套的施工质量状况如实填写《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现场实测记录表》(附表二、三),并作出验收结论。

(四)对住宅工程套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监理(建设)单位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设计人员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四)上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现场实测记录表》应存于物业管理公司或建设单位,以备业主或住户查询。

五、分户验收的内容

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中每套住宅为基本检查单元,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要验收对象,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为主要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建筑外门窗节能措施与设计的符合情况;

(四)阳台、露台、厨房、厕浴间、窗台的防水工程质量;

(五)栏杆、护栏的整体安装质量;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其它有关规定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六、分户验收的监督

(一)分户验收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前提,分户验收的证明文件应作为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在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分户验收方案、实测数据及验收结论进行符合性抽查,抽查的比例应根据工程实际在监督计划中明确;如发现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工程存在必须整改的观感质量或使用功能质量问题,应责令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验收。

(三)分户验收的组织、程序、执行标准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具体细则。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

·附表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附表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表

·附表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现场实测记录表

·附表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料机价格涨落调整与确定工程造价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7-10-30【实施日期】2007-10-30【发布单位】【文号】粤建价函[2007]402号各有关单位:近年来,物价波动异常,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如人工、钢筋、水泥、砂石、沥青、铜材等)出现持续大幅度的涨落,引发工程造价变动较大,超出发包人、承包人能够正常预见范围和承担的风险。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管理,切实指导发包人、承包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在编审工程概算、预算、标底和最高报价值时,建设单位(招标人)及受其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应按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相应时期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抬高或降低
    2023-04-22
    467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CL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根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下达〈2003年度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和图集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03]54号)的要求,由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CL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统一编号为DB13(J)44-2003,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本规程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发行,由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二○○四年二月九日
    2023-06-10
    113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工程监理行业的若干意见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我省自推行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对控制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在新的形势下,工程监理行业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工程监理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部分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取费偏低,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政府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监理行业,促使工程监理企业切实履行监理责任,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当前,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抓好施工阶段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工程质
    2023-04-22
    433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6-16【实施日期】2008-6-16【发布单位】【文号】粤建管函[2008]220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属有关单位:近年来,我省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商品(预拌)混凝土发展较快,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以及建筑节能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由于部分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单位责任不清、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技术人员缺乏培训等问题,导致部分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稳定,影响了建设工程整体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对于建筑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重要性。将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的检查作为工程质量大检查的内容之一,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023-04-22
    207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工程建设等重大事故报告及调查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工程建设等重大事故报告及调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二00二年八月八日广东省建设厅工程建设等重大事故报告及调查办法一、为了保证在我省范围内工程建设等重大事故发生后得到迅速妥善处理,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省直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重大事故,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并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倒塌、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毁坏;(二)市政设施、房屋倒塌、燃气、游乐场、公园及风景名胜区内的设施毁坏;(三)游乐场、公园及风景名胜区内安全管理失当。三、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由一级高至低顺至):(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十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二)具备下
    2023-04-22
    432人看过
  • 山东省将全面推广住宅分户验收
    (记者鞠鹏)今后,我省将全面推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下称分户验收),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将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时报6月21日讯(记者鞠鹏)今后,我省将全面推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下称分户验收),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将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日前,省住建厅下发的《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透露了这一信息。以前一些地区实行的是抽检验收,这给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埋下隐患。分户验收就是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分户验收主要验收哪些方面?新办法规定,分户验收的对象包括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质量,
    2023-06-07
    104人看过
  •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
    【发布日期】2006-9-20【实施日期】2006-10-1【发布单位】【文号】青建管字[2006]40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委制定了《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于二〇〇六年十月一日起实施。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日
    2023-04-22
    394人看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关于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的报告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的报告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二○○○年四月十七日)省政府:1997年,省政府确定用3年时间开展治理建筑工程质量通病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狠抓质量通病的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省政府确定的3年治理质量通病的目标。为巩固3年治理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成果,推动全省治理质量通病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提高,建议从2000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省广泛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特报告如下:一、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023-06-10
    321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顺延我省工程桩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目前,全省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桩质量检测证书》的检测机构共100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桩动测资质证书》并在我省登记备案的检测机构共17家,其资质证书或资质登记备案证书和检测报告专用章有效期至今年4月30日到期。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工程桩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是行政许可项目,上述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和检测报告专用章有效期满后必须按照建设部统一制定的资质标准进行资质考核就位。鉴于建设部尚未颁发相应的资质标准,目前暂不能及时组织核准工作。为使我省工程桩质量检测工作继续正常开展,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以上取得省建设厅颁发《工程桩质量检测证书》和建设部颁发《工程桩动测资质证书》并在我省登记备案的检测机构,其资质证书或资质登记备案证书和检测报告专用章有效期顺延至今年12月31日,并按资质证书或资质登记备案证书的业务范围继续承担工程检测任务
    2023-06-10
    121人看过
  • 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下: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一、一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2、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一、二砖砌体混水工程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门窗安装质量二、一铝合金门窗安装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4、门窗安装质量二、二塑料门窗安装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5、门窗安装质量二、三木门窗安装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样的?在房屋等建筑的施工项目中,大部分都会涉及到围墙的施工。无论是哪个部位的施工,在施工完成之后都应进行验收,经验收没有质量问题的,才可以开始使用,也才能保证使用者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围墙施工也不例外,那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围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基本规定(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
    2023-07-05
    273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工程定额测定费收缴问题的复函
    【发布日期】2005-8-15【实施日期】2005-8-15【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厅【文号】粤建价函[2005]327号广州市建委,各市建设局: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工程定额测定费收缴问题的复函》(粤财综函[2005]15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的规定,按应收到工程定额测定费总额的20%上缴省财政指定帐户,纳入预算管理。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商,认真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催促财政部门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粤建价字[2001]11号文和省财政厅粤财综函[2005]158号文规定比例上缴。
    2023-04-22
    145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发展和规范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若干意见(试行)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省工程建设监理行业,提高行业竞争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3]18号)和《福建省建筑业2003-2010年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全面推进工程监理企业改制(一)要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鼓励发展民营企业,2005年底前国有、集体工程监理企业要全部完成改制工作,实现监理企业改革目标。(二)为了促进企业加快改制,实行企业资质年检与企业改制情况相结合,2005年年检时尚未改制的国有和集体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提供经该企业职代会通过的企业改制方案。(三)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工程监理企业改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行情,分类指导,抓紧落实,确保改制计划完成。二、加快发展工程监理队伍(一)凡
    2023-06-10
    477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
    各设区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局、房管局: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质[2003]1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一、省建设厅确定省建设厅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综合办公室为不良记录管理机构;设区市与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不良记录的管理机构,负责不良记录的日常管理工作。不良记录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接收、核实、记录所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监理单位报送的不良行为;(二)核实、记录在质量检查、质量监督、事故处理和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行为;(三)对不良记录进行汇总并报送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记录管理机构备案(报送材料应按附表一格式填写)。不
    2023-04-22
    122人看过
  • 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
    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建设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建质[2005]13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保监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机制,发挥市场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现就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随着我国加入WTO及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健全,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工程质量保证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对于化解工程建设各方技术及财务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各方诚实守信都具有重要意义。建立起完善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有利于用经济手段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3-06-10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怎么进行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和质量分户验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工地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检查烛照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 8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6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国家标准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质量分户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四)防水工程质量(应进行屋面淋、蓄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五)节能工程质量;(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应进行给
    •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办法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14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但粗装饰住宅必须包括: 1、房间尺寸。 2、地面、墙面裂缝情况3)楼地面、天棚和墙面抹灰质量和防水质量 (4)门窗安装质量 (5)给排水及燃气工程质量6)通风与空调安装质量(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 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3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在单位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以住宅工程的每一户为对象,对主要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安全防护功能进行检查检验,并根据本规程以书面形式对分户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确认的活动。
    • 如何区分住宅商品房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8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节能工程质量等等。标准如下: 1、楼板、墙面、地面裂缝宽度≤0.3mm,墙面倾斜≤8mm,轴线偏移≤10mm; 2、室内空间尺寸最大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 3、防水工程无渗漏、排水顺畅、无积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