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9:53:23 456 人看过

一、九江市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

【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

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

二、九江市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

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

三、九江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九江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期限

承诺时限2工作日

法定时限2工作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二、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的受理条件(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
    2023-05-18
    344人看过
  • 防城港船舶名称核准流程有哪些
    一、防城港船舶名称核准流程有哪些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初审,对材料进行初审复核,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审定,作出行政决定办结,送达申请人二、防城港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条件船舶取得船舶识别号三、防城港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材料1.相应部门的批准文件2.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3.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四、防城港船舶名称核准办理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
    2023-05-14
    222人看过
  • 九江市船舶登记收费吗
    一、九江市船舶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九江市船舶登记的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2023-05-18
    465人看过
  • 威海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
    一、威海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2002年6月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2004年6月交通部令2004年第7号第十一条:中国籍船舶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二、威海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受理条件船舶达到取得船舶国籍证书条件三、威海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材料《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表船舶检验证书簿及有关内容复印件或者入级证书及入级证书复印件无线电安全证书、设备安全证书及其附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有)配员减免申请(在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申请书内填写)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2023-05-14
    132人看过
  • 石家庄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石家庄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依据文号: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条款号:第四条;条款内容: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依据文号:1993年国务院令第109号发布;条款号:第六条第二项;条款内容: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355号;条款号:第六条;条款内容: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石家庄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6月-8月为14:30-17:30)
    2023-05-13
    276人看过
  • 酒泉船舶名称核准收费吗/省级办理
    一、酒泉船舶名称核准收费吗是否收费:否二、酒泉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三、酒泉船舶名称核准办理地点和时间办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
    2023-05-18
    163人看过
  • 庆阳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庆阳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有哪些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二、庆阳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三、庆阳船舶名称核准办理地点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人防司法大厦)3楼F区311号窗口四、庆阳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
    2023-05-18
    287人看过
  • 定西船舶名称核准需要什么材料(标题已修改)
    一、甘肃船舶名称核准需要什么材料1、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相应部门的批准文件3、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二、甘肃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三、甘肃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
    2023-12-22
    332人看过
  • 清远清城区市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办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全文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海洋渔业船员技术水平,保障渔业船舶航行和生产作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国籍海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和在外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中国籍船员取得《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考试、考核、签发和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发证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渔港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和发证工作。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据本规定制定和修订考试大纲,并可根据渔业生产技术发展需要,适当增减考试、考核内容。第二章职务船员配备标准与适任证书第五条500总吨以上渔业船舶应当配备船长、大副、二副、三副,200总吨至500总吨以下
    2019-10-31
    425人看过
  • 九江市船舶登记如何规定
    一、九江市船舶登记如何规定【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
    2023-05-14
    143人看过
  • 九江市船舶登记在哪办理
    一、九江市船舶登记在哪办理九江市长虹北路112号二、九江船舶登记受理条件(1)中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3)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4)船舶名称经过核隹。(5)已经收到并审核通过上一登记机关船舶登记档案(适用于在船舶登记机关已经登记过的船舶)。三、九江船舶登记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
    2023-05-14
    334人看过
  • 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57号作出修正)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6月1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6月2日国务院令第155号发布,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
    2023-05-25
    356人看过
  • 湛江市霞山区渔业船舶船名核定办理前提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渔业船舶。二、办理时限7(工作日)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
    2023-05-28
    80人看过
  • 宿迁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宿迁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法律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57号作出修正)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6月1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6月2日国务院令第155号发布,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
    2023-05-13
    189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依法登记是为了取得船舶的什么权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船舶登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来实施的。具体的有所有权登记:取得所有权、处分权。国籍登记:取得航行权,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不得在我国水域航行。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属的行政确认。光租登记:对光租合同的行政确认。:对所有权、抵押权、光租合同的转移进行行政确认。
    • 船舶登记需不需要上船核查什么是船舶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2
      要的。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 船舶超载的危害有哪些法律依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船舶超载泛指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装载货物和人员。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装载货物和核定载客人数载客,由于不可抗力,如在突遇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其抗风能力和机动性大大降低,易导致船舶翻覆、搁浅、碰撞、发生机械故障等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损失。 对于船舶经营人来说,超载可以带来短期的经济效益,但从长远来看,其忽略安全的行为必定产生危害后果。陕西紫阳县“12·17”沉船事故就是因为船舶超载而引
    • 船舶所有权登记有没有法律依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3
      律师解答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取得、转让以及消灭船舶所有权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有的,也应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非机动船舶计税依据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4
      一般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明确,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