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可不可以发行新股
公司擅自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证券法》
第十五条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假借他人名义进行证券业务的怎么处理
《证券法》
第二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公司为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交易账户的,除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外,还应当撤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第二百零九条
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证券自营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可以改变资金用途吗
337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向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的内容是什么
338人看过
-
私募股权可以进行股份发行吗?
296人看过
-
股份公司在发行股票时以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能吗
72人看过
-
新三板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途
171人看过
-
哪些公司可以在股市上发行股票?
404人看过
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 更多>
-
公司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能否改变用途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11、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得到同意的可以改变资金用途。 2、公司对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3、改变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4、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债。 风险提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
2022年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可不可以改变资金用途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081、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得到同意的可以改变资金用途。 2、《证券法》 第十五条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第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公司转让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是否可以作为他用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9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不可以用作他用,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未经股东大会的决议而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风险提示:我国对于公司擅自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资金用途的法律会对其之后的经济行为进行相应的限制,这也是为了防止纠
-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应有明确用途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3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应有明确用途,与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相匹配,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
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3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