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会有第二审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21:05:38 476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会有第二审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刑的人如果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是可以提出上诉,这样的上诉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书面的。至于在什么情况可以提出上诉,法律是没有作出任何限制,而是强调了,对于上诉权是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的,所以,想上诉的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那么就可以成立,即便是没有任何理由上诉仍然是成立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上诉的期限:

判决是十日,裁定是五日。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上诉,判决或裁定就会自动生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上诉、抗诉的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情形有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够实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取保候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

对于因应该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公安机关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3、案件在规定的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但又需要继续侦查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案件要是报假案会有什么处罚的

报假案一般要看报案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是无意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报案者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n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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