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财产不得用于抵偿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7:11:23 304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

(二)、抵债资产欠缴和应缴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已经接近、等于或高于该资产价值的。

(三)、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

(四)、伪劣、变质、残损或储存、保管期限很短的资产。

(五)、资产已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且抵押或质押价值没有剩余的。

(六)、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依法被以其他形式限制的转让的资产(银行有优先受偿权的资产除外)。

(七)、公益性质的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

(八)、法律禁止转让和转让成本高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九)、已确定要被征用的土地使用权。

(十)、其他无法变现的资产。

银行可实施以物抵债的情形:债务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无力以货币资金偿还银行债权,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或担保人根本无货币支付义务的,银行可根据债务人或担保人以物抵债协议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实施以物抵债:

(一)、生产经营已中止或建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二)、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日益恶化,处于关、停、并、转状态。

(三)、已宣告破产,银行有破产分配受偿权的。

(四)、对债务人的强制执行程序无法执行到现金资产,且执行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按司法惯例降价处置仍无法成交的。

(五)、债务人及担保人出现只有通过以物抵债才能最大限度保全银行债权的其他情况。

银行要根据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可受偿资产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产权明晰、权证齐全、具有独立使用功能、易于保管及变现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

一、债务人债权保全的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其债权是已到清偿期。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此时便进行债权保全,依据不足,对债务人也显示公平。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有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确定,不宜对债务人债权采取保全措施。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全部无效,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如果债权人未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则不能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这样,不仅能防止债务人消极地行使债权,而且能防止少数法院滥用债权保全措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遗产用于清偿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人死亡,对于遗产清偿债务的手续为:遗产清偿债务一般是先清偿债务后分割遗产。具体就是由遗嘱执行人或共同继承人对死者的所有债务进行清算,并将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共同继承人才能按照各自的应继份分割剩余的遗产。一、欠债人死亡欠款由谁来还对欠债人死后债务的偿还,应当根据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性质来区分。(一)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虽然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
    2023-03-09
    435人看过
  • 债务性质不得抵销
    以下债务是不能抵消的:一、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抵销的债务。二、法律规定不能抵销的债务。如果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故意侵权行为导致的债务等。三、根据债务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如抚恤金、抚养费等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债务。一、三方债权债务抵销条件有哪些三方债权债务抵销条件:1、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所负的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3、被抵消的债权债务已届清偿期;4、被抵消的债权债务不具有不得抵销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公司冲减借条情况说明需要写吗公司冲减借条
    2023-03-12
    446人看过
  • 债务能否用固定财产抵押
    能。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一、配电设施折旧年限折旧的最低年限为3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
    2023-03-01
    180人看过
  • 债务人将财产抵偿给一个债权人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问题。2、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为确保双方债权目的的实现,只有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时才可抵销。(1)金钱债权,不论是否为相同种类的货币,一般均可抵销;(2)双方债权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即使该特定物属于相同种类,也不得抵销;(3)一方的债权以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他方债权以同种类的不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的,对于特定债权不得以种类债权为抵销,但对于种类债权得以特定债权为抵销;(4)双方虽均以同种类物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然其应给付物的品质有所不同时,以劣等品质的物为给付标的的债权,对于以优等品质的物为给付标的的债权不得为抵销,反之则可以抵销;(5)双方虽均为种类债权,其种
    2023-04-16
    138人看过
  • 破产资不抵债债务要偿还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出现明显资不抵债情形的,企业需要按一定的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3-04-21
    213人看过
  • 哪些资产不能用于偿还债务?
    下列财产一般不得用于抵偿债务:(一)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二)抵债资产欠缴和应缴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已经接近等于或者高于该资产价值的。(三)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四)伪劣、变质、残损或储存、保管期限很短的资产。(五)资产已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且抵押或质押价值没有剩余的。子公司财产可以用来偿还母公司债务吗?在具体执行实践中,出现不少人民法院或其他执行机构混淆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产,直接用子公司的财产偿还母公司的对外债务的情况,在全资子公司的情形中这种混淆更为突出。其实,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就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母公司、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别对自己公司的财产享有公司财产权,同样也应以各自所有的财产承担各自的债务。无论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拥有多大比例的股权,也无论其是否实际控制子公司,它都只是子公司的股东,都不能直接对子公司的财产进行支配和处分,司
    2023-08-12
    147人看过
  • 用小产权房抵偿债务有效么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房产证件,如果抵债以后法院不能出具有效证明,抵债行为是无效的,应当及时撤销。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己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直接用于出资创办公司。我国《民法典》允许集体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均可作价出资,但《公司法》所指的作为出资方式的土地使用权仅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直接出资创办公司。如果集体组织要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
    2023-03-10
    161人看过
  • 债务抵押如何得到偿还?
    债权抵押抵押权实现需要的条件是:1、抵押权必须有效。抵押设定无效或者已经撤销的,不能实现;2、债务人履行期限必须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清偿。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偿的,说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延迟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清偿债权;4、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抵押权人只有因债务人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未能清偿债务的,才能行使抵押权。债权人因自身原因未清偿的,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债权抵押权转让的条件债权抵押权转让的条件为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且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
    2023-07-11
    389人看过
  • 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能否拍卖其抵押财产
    1、债权人不能随意拍卖债务人的财产抵债。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协议,没有约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不可以直接变卖债务人的抵押物;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一、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吗1、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合同中一般对履行期间已作出
    2023-06-23
    120人看过
  • 财产没收后是否能够用于清偿债务?
    没收财产是能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该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并且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罚金和没收财产可以并罚吗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在《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法律依
    2023-07-06
    146人看过
  • 协议规定:全部财产以抵偿债务
    债务人将全部资产抵偿给一个债权人其实是一种清偿债务的行为,如果是依法抵偿的,该行为有效;如果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的,该行为无效。恶意串通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都为谋取不法利益而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个人财产婚后毁损能否以共同财产抵偿我在婚前购买了一辆价值万元的摩托车,并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结婚以后,这辆摩托车成了我和妻子的主要交通工具,经过七年多的使用,摩托车报废不能使用了。最近,我与妻子因为感情不和,双方协商后同意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我认为摩托车是我婚前的个人财产,是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损坏的,所以要以给予抵偿,但却被妻子拒绝了。请问,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毁损的,能以共同财产抵偿吗?邱庆东邱庆东同志:我国第十八条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摩托车毫无疑问应归你个人所有。但是,摩托车已在婚后共同生产、生活中自然毁损,在此情况下是否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抵偿,最高
    2023-08-12
    62人看过
  • 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不是属于可以抵消的债务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
    2023-06-18
    35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债务不得抵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2023-04-26
    427人看过
  • 死者赔偿款可否用于抵偿生前债务
    死者赔偿款应作为遗产处分,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份额内抵偿死者生前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一、死者赔偿款分割协议书范本分割协议书甲方:**、**夫妇(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之子**生前与乙方系夫
    2023-03-17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银行可实施以物抵债的情形,哪些财产不得用于抵偿债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银行可实施以物抵债的情形银行可实施以物抵债的情形:债务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无力以货币资金偿还银行债权,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或担保人根本无货币支付义务的,银行可根据债务人或担保人以物抵债协议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实施以物抵债:(一)生产经营已中止或建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二)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日益恶化,处于关、停、并、转状态。(三)
    • 哪些财产不能用来抵偿债务什么财产不能用来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9
      以下财产不能用于偿还债务:所有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伪劣、变质、损坏、储存、储存期短的财产;法律禁止流通的财产;无剩余抵押或质押价值的财产。
    • 什么情况下债务不得抵销,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况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什么情况下债务不得抵销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况是: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A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B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
    • 公司破产财产不抵债,法人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2
      公司破产资不抵债企业法人不需要赔偿。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因此,企业破产一般不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
    • 抵押财产属于共同债务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