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1:03:24 377 人看过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I.如果承包商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过资质等级,“资质”是什么?简单的理解就是建筑企业在某一建筑领域的水平和可以承包的工程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顺序,资格等级划分在每个序列下。“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是指未按顺序取得任何等级。“超越资质等级”是指资质等级低的承包人承包资质等级高的项目,如二级专业承包人承包资质等级以外的一级专业承包人的项目。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员借用合格施工企业的名称

事实上,这是杭州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列出的本案中最典型的“关联”行为,包括:(1)个人,合伙组织或者不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企业,以具有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3)不具备总承包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以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此外,我们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首先,是否有可能转让或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第二,是否有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包项目第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验证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都是该单位的雇员

当然,在实践中,法院很难找到隶属关系。一方面,建设单位怕行政处罚,不愿主动。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这会成为自己的失职行为。如果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但没有进行招标或投标无效,那么首先要明确招标范围。这就要求我们关注招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这些都有详细的规定。参照周高律师的观点,在实践中,有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况。一是总承包合同以外的项目直接中标,由于没有投标,合同无效;二是恢复总承包部分的范围,直接承包。此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况。详情请参阅第50、52、53、54、55条。《招标投标法》第57条。非法分包

为了确定分包的违法性,我们可以参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首先,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其次,总承包单位未经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将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移交给其他单位完成,第三,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总承包方将建设工程主体工程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第四,分包方将承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

分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其他单位。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承包人必须先承担工程,这是前提

第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

第三,转让给他人,包括全部或肢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工期可以顺延
    有书面记录的下列情形,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1)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取得,坐标、水准点、地下管线资料等施工技术条件齐备,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等。关于施工许可证应注意: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有存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超过3个月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6个月不开工的情形;中止施工满一年又恢复施工的,有无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2)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建设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的要素是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一旦发生,要积极采取措施,阻止和预防扩大损失,要及时按照
    2023-04-03
    305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挂靠经营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挂靠经营,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实际施工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2)实际施工人以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施工队或者项目部等形式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但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没有规范的人事任免、调动或聘用手续;(3)实际施工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只收取管理费,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一、房屋建筑资质和建筑施工资质有什么区别呢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房屋建筑资质和建筑施工资质没有区别,房屋建筑资质一般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施
    2023-06-24
    417人看过
  • 建设项目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不具备从事建设活动资格的企业或个人(2)投资计划不符合程序,未经国家批准(3)承包人将所有施工项目分包给第三方(4)在分拆承包商承包的所有施工项目后,承包商以分包的名义将其分包给第三方。(5)建设项目总承包商未经业主同意将部分合同项目分包出去。(6)分包商将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关联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1)个人,(二)资质等级较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资质水平高;如果项目本身具备建设能力,且项目已竣工并通过验收,本合同一般不视为无效。(3)无总承包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未办理建设申请手续而签订的“三不”项目建设合同,确认无效;但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合同履行过程中无
    2023-05-07
    9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项目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竣工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拒不修复的;(二)主体结构验收不合格或者工程竣工不合格,承包人拒不修复的(三)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未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工程的;(四)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继续施工的;(5)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将建设工程非法分包的。(1)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的,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承包人未履行其他约定的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的施工方法的。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三是合同终止后工程款的结算:合同终止后,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结算规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建设工程竣工
    2023-05-07
    296人看过
  •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一、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予支持。二、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如何确定?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1、双方确认竣工的日期;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3、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
    2023-03-06
    304人看过
  • 什么是是无效建设施工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界定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无效合同处理。(二)无效合同的处理1、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一、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
    2023-04-12
    340人看过
  • 如何判断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做?
    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工程合格的,可以直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进行结算。第二,工程不合格,但经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款也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支付。第三,工程不合格,且经修复后竣工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拒绝支付建设工程款纠纷如何诉讼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施工方提起诉讼时,不能按欠款合同纠纷起诉,而是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施工方需要先写起诉书,准备证据,接着到建设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通知举证、发传票、开庭审理、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
    2023-07-06
    18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会失效
    一、什么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会失效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双方是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3.以及该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等无效的情形。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的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三、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2.仲裁
    2023-09-12
    93人看过
  • 合同什么情况下有效什么情况下无效
    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有效,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效: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4-22
    180人看过
  • 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应认定无效?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有哪些?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4、工程造价;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8、工程变更;9、违约、索赔和争议;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1、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2、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法律并未规定
    2023-05-07
    7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仲裁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仲裁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仲裁:1.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必备的首要条件,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5.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施工合同范围包括:1
    2022-05-28
    45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以关联企业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1、以关联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1。不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个人,应当以具有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无资质的施工企业应当以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包括持所属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投标的所属企业,以所属企业第一工程队或第一项目部的名义组织施工;3。不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和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揽工程;4。合资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以合营企业的名义共同承揽建筑工程。低资质或无资质的施工企业与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合资协议,共同承揽工程的。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营业执照范围承揽工程。第二,什么是从属关系?所谓联营行为,是指建筑企业(即联营企业)或个人以其他建筑企业(即联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容易造成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大、损失严重。如果发生纠纷,关联企业将成为被告,关联企业将逍遥法外。所以
    2023-05-07
    10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冒签合同等。一、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在下列情况下签订的是无效的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无效的条件为: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
    2023-06-20
    169人看过
  • 实施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情况下项目总经理的职权是如何的
    一、实施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情况下项目总经理的职权实施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情况下项目总经理的职权包括:编制并组织实施归还贷款和其他债务计划,编制项目财务预算、决算,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经营性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颁布单位】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日期】19960120【实施日期】19960120【章名】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依《公司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可
    2023-12-06
    44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什么情况下建设工程无效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下列五种情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建设工程合同,凡其内容和形式具有上述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建设工程无效合同。
    •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是什么情况下产生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13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 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 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 建设工程项目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展施工项目管理?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
      施工项目管理的对象,是施工项目寿命周期各阶段的工作。广义的施工项目是指从投标、签约开始到工程施工完成后的服务为止的整个过程主。它与狭义的施工项目不同。狭义的施工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签约后开始到验收、结算、交工时为止的一段过程。我们这时所谈的施工项目是指广义的施工项目管理过程。施工项目寿命周期可分为五个阶段,构成了施工项目管理有序的全过程。 (一)投标、签约阶段 业主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和建设准备、
    • 什么情况下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有: 1、合同履行完毕; 2、合同解除; 3、债务互相抵销; 4、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5、债务人已发提存标的物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
    •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