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算不算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2 14:13:10 279 人看过

变更房产证所有权人名的流程首先需要产权持有人携带着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同时还需要提供关于婚姻状况方面的证明材料,还有相关的购房协议以及房屋产权证书这些必备资料,然后他们就可以向地方政府或者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本人的申请了。

经过管理部门的认真审查之后,通过审批之后的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并按规定办理核实税收缴纳手续,在此过程中会开具相应的税务凭证给申请人,同时申请人还需填写相关申请书交付给有关机构。

接下来就是等待收到了房产交易中心的受理通知之后,再前往中心机构去查看和收取过户票据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9: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购买社保算劳动关系吗?
    一、不购买社保算劳动关系吗?不购买社保,不算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具有严格的法律特征。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缴纳社会保险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特征。劳动者可以举出与工作相关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二、如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
    2023-04-29
    130人看过
  • 在劳动关系中开除算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在劳动关系中开除算解除劳动关系吗?开除当然算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很多种,除了主动离职,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都有可能被动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不过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一般员工有重大过错,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下才能单方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开除职工是违法
    2023-12-13
    456人看过
  • 调解了劳动关系能不能算已经确定了劳动关系
    因确认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是适用该法的,所以调解可以确定劳动关系。一、什么情况下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情况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二、劳动仲裁适用法律是怎样的劳动仲裁受案范围的规定:1、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三、
    2023-06-21
    127人看过
  • 不存在劳动关系是怎样算劳动争议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就没有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没有劳动关系,自然不存在劳动争议。一、劳动仲裁都需要钱吗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二、怎么样做到证据不足的仲裁一般情况下,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你要仲裁这家公司的话,前提是你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你跟它之间曾经有过劳动关系,这样才能到举证责任导致的这一步,由公司证明开除你
    2023-03-21
    73人看过
  • 没签合同算不算劳务关系
    一、没签合同算不算劳务关系没签合同并不意味着就不存在劳务关系。1.虽然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的行为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仍然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2.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同时该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劳动关系即成立。二、没签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参考一些具体的凭证。这些凭证包括但不限于: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凭证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三、没签合同劳动关系证明方法为了
    2024-08-14
    457人看过
  • 实习工作期间算不算建立劳动关系呢?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所以总结出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适用劳动法的调整,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需要具体讨论:国家机关中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适用《公务员法》,其余人员一般适用劳动法。例如公安局局长作为公务员就是适用《公务员法》而不是适用劳动法,某事业单位的清洁人员由于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以适用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一则《如此“实习”算不算建立劳动关系》的案例,其中阐述到:当事人是通过用人单位的校园招聘入职,在未毕业期间视为未成立劳动关系,当事人取得毕业证后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并为该公司工作,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故总结而言:实习期看
    2023-04-16
    151人看过
  • 算不算工伤是否还需要劳动关系确定
    工作上,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作上的前提条件,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当然就不存在工作上的事故。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问题的意见第五条也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如果发现劳动关系有争议,无法确认,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工作认证决定的期限中止,书面通知申请工作认证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承认后,当事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件提交受理工作认证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从收到有效法律文件之日起恢复工作认证程序。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复发是否赔偿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工伤旧伤复发费用自理。一般而言,工伤职工只有构成伤残的才会旧伤复发。构成伤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已经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对之前工伤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05
    283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员工加班半天算不算工资
    加班半天也要算加班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
    2023-06-26
    253人看过
  • 学徒期间和师傅有事实劳动关系吗?
    师傅与学徒期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明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该如何确认(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
    2023-06-24
    499人看过
  • 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章以及有关制度。二、什么是承揽关系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生产工具,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
    2023-04-04
    251人看过
  • 谁知道干童工算不算学徒?
    如果学徒工是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就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一、17岁算童工么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因此,17岁不属于童工的。二、未满18周岁是不是童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法律将十八岁作为区别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标志。《劳动法》将十六周岁以下的定义为童工,除特殊工种外,一般用人单位不得雇佣其从事劳动。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
    2023-06-24
    166人看过
  • 未与事业单位签合同劳动合同法算不算劳动关系
    孙某于2000年5月到济南市某事业单位服务中心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4月14日,服务中心口头通知孙某解除劳动关系。孙某在服务中心工作至2010年4月20日。孙某与服务中心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264元。2010年6月4日,孙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与服务中心解除劳动关系,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仲裁委裁决支持了孙某的部分申诉请求,孙某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法院认为《劳动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根据民法的文义解释,上述两条规定中
    2023-04-27
    437人看过
  • 不支付工资是否算作劳动关系?
    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欠条不属于劳动争议,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但是,劳动者依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除了是签订劳动合同之外还有双方权利和义务联系是否在一起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想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说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等。一、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单独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
    2023-06-22
    489人看过
  • 按天结算工资劳动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资支付的周期并不是认定劳动关系的要件,劳资双方是劳动关系的合法主体,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的,就形成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上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二、在劳动关系成立时要满足哪些事项成立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下列要件: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三、符合
    2023-06-24
    2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学徒工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指的是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从两者的定义可以看出,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着很多相似性,在本案中认定甲与A修理部之间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应当结合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各自的特征及其区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A修理部能否成为劳动关系中的用人主体 劳动关系的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中国境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而雇佣关系主体范围相
    • 学徒的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
      学徒劳动关系,具体是指学徒与师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的一种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解除算不算违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1、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算违约。员工有解约的权利,例如可以与单位协商解约、提前通知单位解约等。但如果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
    • 学徒期间有劳动关系的成立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6
      如果学徒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则确认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 现代学徒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19
      现代学徒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劳动者和单位之间的情形确定的。在关于劳动纠纷的诉讼案件中,大多数都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存在问题,此时作为劳动者的话,要及时的了解和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