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用社用借据发放贷款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11:19
100 人看过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工商公字[2001]第38号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信用社用借据发放贷款而限制农户在一定范围内购买农资是否构成限定指定经营者问题的请示》(赣工商公字[2000]9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信用社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信用社滥用其发放农资贷款的优势地位,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不直接发放贷款,而是发放其印制的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借款借据》,其行为实质上是强制农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属于《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项所列的限制竞争行为,因此同意你局的定性意见,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一年二月九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关于信用合作社限定贷款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92人看过
-
关于对电信部门强行向用户收取话费预付款、话费抵押金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
69人看过
-
关于有线电视台实施强制交易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358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移动通信公司强行向用户收取来电显示费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307人看过
-
关于银行贷款逾期相关问题的答疑
387人看过
-
关于对火车站限制竞争行为行政处罚当事人认定问题的答复
13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最新文章
#借款
相关咨询
-
关于信用社个人贷款的问题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8信用社个人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4、能够提供完备的,证明贷款用途的、购车合同、入学证明、投资计划书等文件; 5、具备贷款偿还能力; 6、提供经贷款机构认可的有效证件; 7、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信用社的贷款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41、若不还款,是会产生罚息的。罚息是按照复息计算,也就是说逾期时间越长,借款人需要支付的罚息会越高,对于还款能力本就比较弱的人来说,再产生罚息会增加其还款压力。2、经信用社多次催促还款后,信用社工作人员够可以将借款人起诉至法庭,让法院判决将借款人的资产进行拍卖后用于偿还资金。无论是抵押贷款还是信用贷款,这一点都可以执行。3、个人信用会受到影响。时间越长、金额越高,影响就会越大。如此一来,借款人日后
-
关于用男性的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如果男方缴纳生育险一年以上(不含补缴时间),女方无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男方50%生育补助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拔付周期为90日,到参保地人社局办理,临沂市直属流程如下,。县区参保人员联系县区人社局明确。
-
关于未成年发生性行为的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
关于用身份证借贷的问题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6严格来说,仅凭身份证办理小额贷款是不存在的,一般只是金融机构的一种宣传噱头。身份证会作为贷款申请过程中必须提供的一项资料存在,但贷款审批会综合其他个人信用信息作为放款的依据。 金融机构还需要考核你的实际资金需求、贷款用途、负债水平和还款能力。有的机构不查央行个人征信记录,但是会从互联网大数据中找到有关的信息进行授信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