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的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13:01 402 人看过

一、定金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一)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二)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三)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二、应当如何约定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与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一样,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是为了保证当事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责任的判断。定金合同中应当规定被担保的主合同的情况、定金的数额和定金交付的期限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定金的权利。

三、定金合同是什么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在签定金合同时,要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因此,应当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还要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定金数额,使用定金必须掌握定金数额的有关法律规定,否则会造成部分定金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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