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一、父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财产该怎么分
父母出资买房,子女离婚后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一、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且写的是男方名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话,离婚时候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女方名字,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情况除外。
3、登记在两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夫妻两个人名字,则视为对对方50%产权的赠与行为,在没有其他约定或者公正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房产分割时双方各占50%。
二、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登记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自己父母支付的房款证明,则可以要求对方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放款返还。
2、登记在两人名下
在无事前约定及公证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各占50%或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有约定的按实际约定分割。
三、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
1、离婚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买房的时候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两个人共同还款。虽然房子不断升值,但是一直没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能先住着,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起诉。
2、房产证上有第三个人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不仅有夫妻双方名字,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这时房产又有不同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二、民事诉讼费有多少
一、民事纠纷诉讼费要多少,须根据案件类型、案件标的额等情形确定,具体如下: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7)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8)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
1、案件受理费,具体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申请费。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a.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b.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c.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a.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b.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c.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d.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除此以外,诉讼费问题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
2、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3、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
5、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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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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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能分割财产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6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能分。 1、夫妻的财产分配可以双方协商。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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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有份字的离婚财产分割, 婚后财产能分割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51、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的,依共同共有处理 通说,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 2、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明确各自份额的,依按份共有处理 产权登记按份共有,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 通说,仅凭房产证上关于各自份额的记载并不当然的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按份共有,必须要有关按份共有的书面约定。一般来讲,房产登记中心在登记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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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证上没有名字能分割房子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7要分几种情况讨论。 1、房子购买于婚内,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对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购买于婚前,但是是对方或者是对方父母出全资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就是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内双方没有约定为共有的,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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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的份额只有房产证上的名字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71.只要在房屋产权证上记载有产权份额,离婚析产时就应当被分配到房产权益相应的份额。产权证是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依据。除非另有协议,法院在认定房屋权利人时,非常强调应当以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准。 2.即使某一共同共有的权利人,在购买房屋时没有出资,但由于其名字记载于产权证之上,因此,其他共有人也不能以该共有人在购房时没有出资为由,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剥夺其房产分割的权利。即使某一共同共有的权利人,在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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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没名字能分离婚时的财产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5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名字,离婚的时候也可以分到。以下情况除外: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应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