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常见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8:20:45 497 人看过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一、肇事逃逸24小时内去自首了会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为逃避法律责任,逃离现场,属于逃逸行为。这个行为已经发生,不能改变。所以,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出现了逃逸行为,即使是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自首,同样也构成逃逸。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罚

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罚具有如下规定:

(一)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如果是当场死亡,死亡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如果不是当场死亡是因逃逸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属于逃逸致人死亡,就要判处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逃逸致人死亡还是当场死亡,需要进行调查、鉴定。这一点非常重要。

(四)有自首情节的话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肇事罪认定标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六种情形)
    交通肇事罪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损失重大。交通肇事罪是比较常见的过失类犯罪,并非会导致一辈子就完了。事故后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并争取受害者原谅,如实告知警方事故事实,协助警方破案,同时在法院上让律师为你辩护,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六种情形1、酒后或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2、无证或者驾驶被吊扣、吊销驾驶机动车辆。3、明知道机动车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执意要驾驶机动车辆。4、明知机动车辆无牌、无证或者已经报废而驾驶的。5、驾驶严重超载车辆。6、为了逃避事故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的。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2、事故造成死亡人数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且无法赔偿经济损失达30万以上。有以下几种特别恶劣情
    2023-06-04
    50人看过
  • 诈骗罪常见的基本情形
    (一)刑事已判决,还能就同笔款项民事再起诉吗?不能,如诈骗金额已被刑事判决书认定为赃款,则不能进行民事诉讼。只要刑事判决书中明确了相关的犯罪数额及对应的受害人范围、数额,被害人应先等待执行程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配偶、合伙人、抽逃资金的股东等,可以将他们追加为共同被执行人。(二)诈骗后如主动退赃,可以减免刑罚吗?可以,主动退赃属于法定从宽处罚情形之一。如果诈骗人在一审宣判前积极主动退赃、退赔,可以根据退赃/赔的情况,免/减刑事处罚或者不被起诉。(三)案发前已追回的诈骗款,是否计入犯罪数额?不计入。在认定诈骗罪数额时,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应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一、保险诈骗罪退赃能缓刑吗保险诈骗罪退赃款有可能被判缓刑。犯保险诈骗罪情节轻微,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主动退还赃款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之一“有悔罪表现”这一条。但如果犯罪情节严
    2023-03-11
    79人看过
  • 不起诉对交通肇事罪的理由,对交通肇事罪对哪些情形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过,通过赔偿损失、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如果被害人自愿和解,双方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除渎职犯罪外,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五年内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审查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主持和解协议的制作。哪些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入刑条件区分一般违章和特殊违章情形,一般违章的情况下,需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才构成犯罪: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一般违章主要是指超速、闯红灯、逆
    2023-08-18
    91人看过
  • 非法采矿罪的常见情形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包括以下情形: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以及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非法实施采矿行为情节严重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一、私自开采石头如何定罪处理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开采的石头是否是国家有明确立法管控的矿产资源。如果确实属于国家监管的矿产资源,私自开采则是违法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采矿罪。我国刑法规定,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构成非法采矿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023-03-05
    147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的常见情形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2023-02-26
    43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常见情形
    (一)追尾碰撞前车的;(二)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三)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四)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五)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六)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七)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八)逆向行驶的;(九)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十)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十一)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十二)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十三)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十四)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十五)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十六)单方发生交通事故。一、上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一)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
    2023-04-06
    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情况有哪些
    发生在什么“路”上算道路交通事故。“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023-06-03
    4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哪些情形必须报警?交通肇事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形必须报警1、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应该立即报警。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立即报警(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3)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4)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3、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4、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财产损失的;或者事故中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要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
    2023-12-01
    174人看过
  • 单位犯罪常见的几种情形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1、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主体:境内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二)危害公共安全罪2、资助恐怖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7、走私罪(
    2023-08-16
    404人看过
  • 泡病假的常见情形
    1.没病装病员工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通过托关系或者网上购买病假单,凭借病假单要求请假。2.小病大养一般来说,小病小休,大病大养。有些员工有个小病,休息1、2天即可,但谎称大病需要休息半个月,以达到不提供劳动或者旅游、做兼职的目的。3.怀孕或哺乳期的女职工怀孕或哺乳期的女职工的泡病假比较常见,也比较容易理解。女员工怀孕,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状态,可能身体虚弱,为了保胎而要求医生开病假条或跟公司称病不上班,这种情况可能会持续到临产。哺乳期的女员工,可能因为身体还没有恢复,也为了方便照顾小孩,会要求病假。4.合同快到期的员工合同快到期的员工泡病假是因为这些员工对于公司是不是会跟自己续签劳动合同不是很有把握,通常会通过休病假,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达到公司必须跟员工续签合同的目的。这种情况一般事情发生在工龄快满10年的员工身上,因为满了10年,公司就必须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工伤员工工伤员工本身
    2023-08-17
    98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延伸补充:交通肇事罪责任如何认定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
    2023-06-21
    152人看过
  • 哪些情形的交通肇事罪不属于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除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之外的交通工具。破坏交通工具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铁路是故意损坏还是合法损毁?损毁铁路设施包括间接故意也包括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损毁铁路设施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新刑法破坏电力设备罪怎么判破坏电力设备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
    2023-06-26
    453人看过
  • 常见的妨害作证犯罪的情形
    1、行为人非法劝止、阻止证人依法作证,具体可采用暴力方式如绑架等方法使证人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甚至丧失自由而无法作证;或者以暴力作后盾对证人进行威胁使证人不敢作证;或者采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或许诺钱财或其他利益使证人不愿作证;或者采用引诱、唆使、劝说来说服证人不要作证:还有利用职务等身份迫使从属部下不要作证等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只要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妨害证人依法作证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的诉讼活动,就构成妨害作证罪。证人是否被劝止或被阻止而没有作证,或者证人是否接受贿买的金钱、财物,对行为人构成犯罪没有影响。2、行为人实施希望他人(不一定是证人)作伪证的行为。行为人具体可用胁迫的手段来实施,可以采用贿买的办法,也可以采用唆使、引诱的方法,还可以采用具他手段如利用职务迫使下属作伪证等。不管采用何种打法、手段,其实质都是一样的,即都是行为人希望他人作伪证,在客观上侵害了司
    2023-03-16
    214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的刑期通常是几年?
    刑期从判决书生效开始计算。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的刑期要怎么进行计算交通肇事罪的刑期的计算是在判决之前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
    2023-07-03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常见的交通肇事罪规定的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交通肇事罪定性的依据主要是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的条款,主要是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在客观上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侵害,其行为实质是对公共安全的侵害。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常见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7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食物中毒常见的6种常见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
      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有以下6种:一是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与生的食品原料接触过的表面(如容器、手、操作台等)污染。二是食品贮存不当。如熟食品被长时间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下(在此温度下的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或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合适温度下长时间贮存。三是食品未烧熟煮透。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烹调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未达到70℃。四是从业人员
    • 汽车追尾事故常见的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9
      常见的汽车追尾事故有哪些,一、出租车急停导致后车追尾追尾出租车的事故常有发生,主要是出租车在路上找活时,发现路边有人打车,司机经常会根据第一反应急刹车,甚至连转向灯都不打。如果跟得过近,后车就很容易发生追尾事故。二、十字路口赶绿灯追尾时间诚可贵,安全价更高。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十字路口“抢秒族”队伍越来越壮大。“不抢几秒钟,行车安全最重要”的观念要牢记于心,是避免发生此类事故的最好方法。否则发生事
    •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赔偿常见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8
      1、公安机关是可以调解因为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的:由交管部门指派两名交通警察按照程序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交管部门应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调解达成的协议依靠双方自觉履行,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等。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